地面、墙面及吊顶成品保护一、地面成品保护施工延续阶段,地面需铺设保护用的材料;施工全部结束后,对进入人员进行有效控制,养护期间严禁上人。二、墙面成品的保护涂料施工时,应注意对以完工的工程保护,防止二次污染发生。施工延续阶段,其他部位施工人员进入已完成墙面区域,需填写施工许可表,方可进入现场,重点部位设立保护栏和保护标志。施工全部结束后,进入人员控制的同时,还应对重点保护部位采用封闭式保护。对成品区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保护与总体工程的配合和联络体系。三、吊顶成品保护措施1、吊顶装饰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剔凿,如果需要安装设备,应用电钻打眼,严禁开大洞。2、板材不得受雨淋,并注意防潮。3、在板材附近,不得进行电气焊,板面严禁撞击,防止损坏。4、吊顶内的水管、气管,在未钉罩面板前应试水压完毕,以防因漏水而污损吊顶。5、管道阀门部位,注意预留检查孔,以防上下人操作吊顶。6、不得将吊杆在吊顶内的通风、水管等管道上,以防损坏暗管。7、吊顶安装完后,后续工程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污染。8、吊顶应安排在上层楼面、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方可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