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一、土方开挖保证措施1、破桩头,特别是破超高位桩头时注意安全,破桩头时,周围不得有施工人员工作。2、配合清土的工人带好安全帽不准在挖机的回转半径内工作。3、土方开挖中遇到地下管道、电线电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切断或处理。4、砂石、土、堆料严格按照现在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堆放,严禁堆放在基坑边,土方一律外运,严禁堆放在基坑边。5、土方开挖,必须防止临近已有构筑物或管道、管线等发生下沉及变形。施工过程中,应定人、定期、定时进行水平沉降或位移观测。6、施工前检查基坑有无坍塌危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危险地段作出安全明显标志,以免人员不慎造成损伤。7、夜间施工要有充足
2、的照明设施,主要通道不留盲点。危险区域设红色警示灯。8、加强基坑监测,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报告相应单位,并要求围护设计单位在最短时间内作出相应的加固处理意见。9、根据设计允许荷载,对上栈桥车辆、机械进行限载,防止栈桥超载;10、挖掘机、车辆等机械在栈桥上工作时安排2名交通安全指挥负责车辆行驶安全监督,保证车辆在栈桥上的安全行驶。11、对人机作业区域的确定以及对参与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劳动纪律的要求;二、施工用电1、所有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自用设备的负荷、地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器设备。2、配电系统分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其安装形式、内设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选型、定值符合规定并标明用途。3、现场内支搭架空线路的线杆底部要牢固,不得倾斜下沉,与临近建筑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且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达不到要求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4、所有电路均采用三相五线制,所有电器设备及金属外壳或构架均应按规定设置可靠的接零及接地保护。5、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成立专人小组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