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社区)级农村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一、农村工程包括房屋建设、水利工程、农业设施、道路桥梁等,以房屋建设工程为例,分析一下农村工程建设流程:*明确规定,农村建设工程是指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建筑和乡村基础设施工程。包括由村委出资或筹集各类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捐助类公益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个人或公司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二、工程分类按照工程的性质、规模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分为限额以上工程、限额以下工程两类。限额以上工程,是指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益事业建设工程和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不含农民个人
2、自建2层以下住宅工程)。限额以下工程,是指农民个人自建2层以下住宅工程和投资额不足3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不含公益事业建设工程)。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额以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服务工作,配合做好限额以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所属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村建办)承担。村(居)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三、工程建设流程1、村
3、“两委”会商议。涉及村委出资或筹集各类资金投资、政府性投资、使用国有资金以及捐助类公益性等工程项目建设,由村“两委”会提出建设意向。2、党员大会审议。村“两委”会提出建设意向后,交党员大会审议,由村“两委”说明工程基本情况,建设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争取广大党员的大力支持。3、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将党员大会审议的结果,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决议结果公示3日,接受村民监督,无异议后,报镇(街道)主管单位审核。4、村“两委”实施决议。(1)限额以上工程,要取得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在县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2)限额以下工程,提供乡村土地、规划等材料,到镇(街道)村建办备案。签
4、订工程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建设中,村建办应当对开挖地基、安装预制楼板、拌制混凝土、安装拆卸模板和脚手架等工程施工关键工序进行质量安全巡查、抽查。村建办对乡村建设工程进行监管并提供服务,其提供的管理和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5、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或施工队),限额以上工作的招投标需经过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确定;限额以下工程由镇(街道)主管单位及村“两委”负责,公开、公平、公正等确定施工单位(施工队)。招投标的结果,必须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3日,并公布镇、村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定施工单位(施工队)的过程,是村干部插手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为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联
5、合印发了关于禁止村(社区)干部利用职权承揽或插手村(社区)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县管理农村工程的最明确、最直接的规定,也是最高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村干部不得有以下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为,见文件汇编的46页。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按照沂源县村(社区)权力运行规范流程(试行)中“农村工程流程”规定的程序操作。这样估算价低于5万元的工程,任何人都可以干,包括村干部。但是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的工程,村干部不得用以上形式参与其中。一但发现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暂行规定同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担负对施工企业的监督职责,发现施工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处
6、罚。6、签订合同。招标完成后,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前,由村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合格后签订施工合同。7、工程管理。可以组建村民代表参加的工程监管小组对工程进行监管,也可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管。工程变更前报村“两委”会议讨论,单项变更超3万元或合同价10%的,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报镇(街道)主管单位批准。8、组织工程验收并确认结算清单。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管小组或监理单位人员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工程完成,由建设单位(村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9、竣工结算审计。必须由有资质的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5日,接受群众监督。10、报镇(街道)主管单位结算。公示完成无异议后,报镇(街道)主管单位结算。四、农村工程存在的风险1、廉政风险。插手工程建设、违规操作,一但被发现,将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2、安全风险。插手工程建设、违规操作,多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形式出现,其导致的结果是工程的偷工减料、质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