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两委”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为适应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作风纪律严、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通过建立人员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依法加强社区“两委”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管理。二、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一)岗位管理制度1.为方便开展工作,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统一佩戴胸卡。同时利用社区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名单,接受群众监督。2.社区“两委”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的岗位调整。届内原则
2、上不得自行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由街道报区民政局审核。(二)考勤与旷工制度1.社区工作人员每日上、下班需打卡或签到,无故不打卡或不签到视为旷工。2.各社区负责人每日如实记录本社区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于每月底由民政科统一调取签到数据并存档;社区负责人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扣发社区负责人当季度绩效补贴。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缺勤,视为旷工。4.已过批准的请(休)假时间,超期未回到工作岗位,或没有按时销假的,视为旷工。5.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每4次按旷工一天处理。三、社区工作人员休假制度(一)请销假制度1.请假(包括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必须填写社区工作人员请(
3、休)假审批表,并交到社会事务服务站备案。如不填写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审批表,视为旷工。社区工作人员请假,经社区主任(书记)同意后,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社区主任(书记)请假须经街道书记同意,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批准并备案。2.请(休)假手续以书面审批表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休)假审批表,则应通过电话向有关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请(休)假,待回到工作岗位后及时补办书面请(休)假审批表;其它请(休)假方式无效。 3.请(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社区销假、备案;未及时销假,视为旷工。(二)年假1.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一届的,年休假3天;已满一届不满三届的,年休假5
4、天;已满三届及以上的,年休假10天。2.年假必须提前一周向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街道办事处审批、报区民政局备案后方可休假。3.年休假必须当年休,不得累积到第二年。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两届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三届及以上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当年休晚婚假、产假、探亲假的。5、社区工作人员休年假须在不影响社区整体工作的前提下,经社区负责人同意后,报街道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街道民政科备案方可休假;社区书记(主任)休假须经街道书记批准,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备案。(三)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5、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街道领导审批方可休假。 5.婚假原则上不能影响社区整体工作,社区工作人员休婚假的要经社区负责人同意,报街道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并由街道民政科备案;社区书记休婚假的要经街道书记批准并报区委组织部和民政局备案(四)产假和哺乳假1.女社区“两委”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社区负责人同意后,报街道社会事务服务站备案,方可休假。2.女社区“两委”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生育享受158天产假
6、(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另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另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3.哺乳期女社区“两委”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在产后一年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路途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路途时间)。4、社区工作人员产假和哺乳假须社区负责人、街道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同意,由街道民政科备案方可休假;社区书记(主任)休假的,须由街道书记批准、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备案。(五)病假1.社区“两委”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根据病假时间长短,须相
7、关部门批准后,报区民政局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3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县级(不含)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3个工作日以内的可无相关手续),填写职工请(休)假审批表,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方可休假,并报区民政局备案。2.患病停工一年内累计治疗在3个月以上的,其病假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在社区连续工作不满三届的,按本人基础补贴的60%计发;连续工作满三届不满四届的,按本人基础补贴的65%计发;连续工作满四届以上的,按本人基础补贴的70%计发;非工伤病假三年内累计满6个月的停发各项补贴。3、社区工作人员病假须由社区负责人同意,3日内病假无病历等相关手续的须由社区说明情况,报街道主管领导批准、街道民政科备案;3日
8、外病假须由社区负责人同意、街道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街道民政科备案;社区书记(主任)病假3日内由街道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3日外由街道书记批准,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备案。(六)探亲假(军、烈属在省外)1.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探亲假不得影响社区正常工作,社区工作人员休假须经社区负责人同意,报街道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批准、街道民政科备案;社区书记(主任)休假须街道书记批
9、准,报区委组织部及区民政局备案。(七)事假1、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遇特殊情况,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2、社区工作人员请事假1日之内的,须经社区负责人同意,报街道民政科备案;1日以上3日以内的,经社区负责人同意,报街道主管领导批准,由街道民政科备案;3日以上的,经社区负责人同意,街道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批准,由街道民政科备案。社区书记(主任)休事假3天以内的由街道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须经街道书记批准,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备案。四、社区工作人员补贴减发、追缴和停发制度(一)补贴减发日平均补贴的计算方法:基础补贴除以工作日(22天)计算。1.无故旷
10、工的每天扣发一日补贴。2.休假每超过一天扣发一日补贴。3.工作时间不在本职岗位的发现一次扣发一日补贴。4.区以上部门检查时20分钟内无正当理由未返回到社区居委会的一次扣发一日补贴。5.未佩戴规定的胸卡及标识的发现一次扣发一日补贴。6.服务态度恶劣,与服务对象发生口角,经查证属实的,扣发当季度绩效补贴。上述情况一个月内一项累计发生两次或违反上述两项的取消当季度的绩效补贴。(二)补贴追缴或停发1.未按程序确定递补对象的,停发并追缴自递补之日起各项补贴。2.被罢免或辞退的,自罢免或辞退之日起停发各项补贴。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停发自确定为不称职或应离职的之日起停发各项补贴。五、社区工作人员劝退
11、、罢免、职务终止和辞退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劝退、罢免、职务终止或辞退。1.受到党内警告以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平时和年度考核评议、培训,经教育仍拒绝参加的。3.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或侵占社区公共财产的。4.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公安机关处罚的。5.迟报、漏报、瞒报、虚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6.未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出现严重工作失误的。7.每半年由区民政局组织一次群众测评,满意率未超过70%,被投诉或举报事件恶劣经查证属实的。8.服务态度蛮横,与服务对象发生肢
12、体冲突,经教育不思悔改或在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以上的。9.无故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10.个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11.不服从社区主任日常管理,经说服教育仍不改正的。12.未按程序递补的社区“两委”成员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3.不按规定办事,有吃、拿、卡、要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14.社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社区主任(书记)。15.社区“两委”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务终止。一是死亡的;二是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是被判处刑罚的;四是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不称职的;五是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职务的。16.劝退、罢免、辞退(辞职)、职务终止对象自
13、当月起停发各项补贴;由街道办事处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处罚对象可在接到通知的3日内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诉。六、检查通报制度街道党政综合科和民政科将不定期对社区“两委”成员及专职工作者进行检查、抽查和通报。重点检查六个方面:一是工作纪律情况。主要检查各社区考勤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等情况;是否存在工作时间做上网炒股、游戏、聊天、办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无不遵守请销假制度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二是制度执行情况。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服务制度是否健全,看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力的问题。三是办事效率情况。看服务是否高效,有无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敷衍社区居民,工作不在状态等“庸、懒、散、浮”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四是公开公正办理事务情况。看是否按规定办理事务,有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及乱收乱罚等问题。五是践行承诺情况。承诺内容是否按时、按标准为居民办理,看有无“有诺”不践、不讲诚信等问题。六是文明服务情况。社区工作人员是否热情服务、遵守服务礼仪,办公区域是否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服务制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是否公开,看有无服务不文明等影响社区工作形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