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方案监理工作制度一、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1、在施工技术方案实施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施工顺序安排的合理性。主要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的可行性、可靠性。技术组织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施工平面布置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可靠性。材料设备物资管理、施工主要机械配备及计量、测量器具配备情况等。2、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技术方案提出书面的审查意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在获得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承包人不得开始实施其施工技术方案。3、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特别是针对难以判断效果或带有试验性的施工技术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重点的审查,必要时,可提议业主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二、技术方案的实施1、施工过程,如承包人未按照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做出书面解释。2、当发现现行的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如承包人要求对现行的施工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应提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