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课件(第4编).ppt

上传人(卖家):momomo 文档编号:5567606 上传时间:2023-04-25 格式:PPT 页数:66 大小:5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知识产权法》课件(第4编).ppt_第1页
第1页 / 共66页
《知识产权法》课件(第4编).ppt_第2页
第2页 / 共66页
《知识产权法》课件(第4编).ppt_第3页
第3页 / 共66页
《知识产权法》课件(第4编).ppt_第4页
第4页 / 共66页
《知识产权法》课件(第4编).ppt_第5页
第5页 / 共6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四编 商标权第十八章 商标及商标法概述第十九章 商标注册第二十章 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决第二十一章 商标权的内容、取得与终止第二十二章 商标权的利用第四编 商标权(续)第二十三章 商标权的保护第二十四章 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第二十五章 商标权的限制第二十六章 商标管理第十八章 商标及商标法概述第一节 商标及其功能第二节 商标的分类第三节 商标与商业标记第四节 商标法概述第一节 商标及其功能一、商标的概念和特征n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n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n商标的构成要素应具有显著性。二、商标的沿革三、商标的功能第二节 商标的分类一、视觉商标、听觉商标和味觉商标二、商品商标和服

2、务商标三、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四、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五、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六、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第三节 商标与商业标记一、商标与商品名称(1)受保护的前提不同。(2)受到的法律保护不同。二、商标与商品装潢(1)使用的目的不同。(2)稳定性不同。(3)设计要求不同。(4)受到的法律保护不同。第三节 商标与商业标记三、商标与商号(1)功能不同。(2)保护的方式不同。(3)法律效力的范围不同。(4)受到的法律保护不同。四、商标与商务标语(1)稳定性不同。(2)专有性不同。(3)受到的法律保护不同。五、商标与特殊标志(1)适用范围不同。(2)受到的法律保护不同。(3)受保护的期限不同。第四节 商标法概述

3、一、商标法律制度的沿革(一)国外商标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二)我国商标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二、商标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商标法的概念(二)商标法的调整对象三、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和作用(一)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二)商标法的作用第十九章 商标注册第一节 商标注册的原则第二节 商标注册的条件第三节 商标注册的申请第四节 商标注册的审核第一节 商标注册的原则一、商标注册的概念 二、商标注册的原则 1.注册原则 2.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3.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相结合的原则(商标法第29条)第二节 商标注册的条件一、商标注册申请人 n自然人 n法人 n其他组织n共同申请人(商标法第5条)n外国人

4、或者外国企业(商标法第17、18条)第二节 商标注册的条件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素 (商标法第8条)(二)具有显著性 (三)不得和他人的在先权相冲突 (四)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 (商标法第10、11条)第三节 商标注册的申请一、申请商标注册的要求n按照商品分类表填报,实行“一件商标一份申请”n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n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n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n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有关注册事项的,应提出变更申请n商标申报的事项和提供的材料应当真

5、实、准确和完整第三节 商标注册的申请二、商标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一)优先权的概念n优先权是指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向一个缔约国首先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所有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并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其在后提出申请的日期。n申请人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为优先权日。n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第三节 商标注册的申请(二)我国商标法关于优先权的规定 n根据我国商标法第24条的规定,商标优先权应当具备下列要件:1.要求优先权的实质要件n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6个月)n必须是同一商标使用在相同商品上n申请国应为巴黎公约成员国或同中国签订有双边协议2.要求优先权的

6、形式要件n书面声明 n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 第三节 商标注册的申请三、关于国际展览会的商标优先权n见:商标法第25条四、申请商标注册应提交的文件及费用 n见: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3条 第四节 商标注册的审核一、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二、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查三、初步审定并公告四、异议及异议的复审五、商标的核准注册第四节 商标注册的审核n我国商标注册流程图客户申请代理机构商标局受理初步审定发注册证注册公告初审公告第二十章 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决第一节 注册不当商标的裁决第二节 已注册的不应注册的商标的撤销第三节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四节 注册商标无效的法律后果第一节 注册不当商标的裁

7、决一、注册不当商标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n使用了不得作为商标的禁用标志。n使用了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禁用标志。n使用了申请立体商标注册禁用的标志。n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二、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程序 n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程序 n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程序 第二节 已注册的不应注册的商标的撤销 一、已注册的不应注册的商标的表现形式1.已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的行为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3.已注册的商标使用了误导公众的地理标志的行为4.已注册的商标损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5.已注册的商标是

8、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二节 已注册的不应注册的商标的撤销二、已注册的不应注册的商标的裁定程序1.申请(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2.受理 3.答辩4.裁定 第三节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一、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n注册商标的争议是指商标注册人之间因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发生的商标权的争执。二、提出注册商标争议的条件 1.申请人只能是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2.申请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3.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相同或者相似4.争议的注册商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三、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程序第四节 注册商标无效的法律后果一、被撤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二、特殊

9、情况下的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不具有追溯力 三、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参见: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第二十一章 商标权的内容、取得与终止第一节 商标权的概念、内容及特征第二节 商标权的取得第三节 商标权的期限与注册商标的续展第四节 商标权的终止 第一节 商标权的概念、内容及特征一、商标权的概念n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n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区别n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商标法的有限保护(第31条、第41条第2款)第一节 商标权的概念、内容及特征二、商标权的内容n使用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充分支配和完全使用的权利

10、。n禁止权: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第一节 商标权的概念、内容及特征三、商标权的特征(一)商标权与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二)商标权的特征(一)商标权与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1.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商标权专利权权利授予的机关 国家商标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保护的条件 识别性 首创性 保护的对象 注册商标 发明创造及方法 权利的保护期 10年 20年 与10年(一)商标权与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2.商标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商标权著作权权利属性 财产权人身权与财产权保护条件识别性独创性权利取得方式申请批准自动取得适用领域工农业和商业文学艺术科学领域保护期限10年终身加死后50年(

11、二)商标权的特征(二)商标权的特征n国家授予性。n权利内容的单一性。n时间的相对永久性。第二节 商标权的取得一、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一)注册原则(二)使用原则(三)混合原则二、商标权的继受取得n受让人根据商标权转让合同而取得。n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而取得。第三节 商标权的期限与注册商标的续展 一、商标权的保护期限 n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二、商标权的续展(一)商标权续展的规定商标法第38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7条(二)商标权续展的条件第四节 商标权的终止 一、商标的注销 n注册商标所有人自愿放弃其商标权。n商标注册人消亡,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无人要求

12、继承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n申请注册有效期届满 二、商标的撤销 n违法撤销n商标注册不当的撤销 第二十二章 商标权的利用第一节 商标权的使用第二节 商标权的许可第三节 商标权的转让第四节 商标权的投资第五节 商标权的质押第一节 商标权的使用一、商标权使用的意义 二、商标权使用的方式第二节 商标权的许可一、商标权许可的概念 二、商标权许可的种类n独占使用许可n排他使用许可n普通使用许可三、商标权许可人的诉讼地位四、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 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 第三节第三节 商标权的转让商标权的转让 一、商标权转让的概念和形式 二、商标权转让的原则 n连同转让原则n自由转让原则

13、三、商标权转让的程序1.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2.商标局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进行审查3.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的复审第三节第三节 商标权的转让商标权的转让四、商标权转让的限制规定n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得分开转让n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得随意转让n集体商标不得转让n受让人必须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n商标权转让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问题第四节 商标权的投资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投资形式 n货币出资n非货币出资二、商标权投资第五节 商标权的质押 一、商标权质押的概念 二、关于商标权质押的法律规定三、商标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四、申请商标权质押登记

14、应当提交的文件第二十三章 商标权的保护第一节 商标权保护概述第二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第三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一节 商标权保护概述一、商标权的保护及其意义 二、商标权的权利范围和保护范围(一)商标权的权利范围(见:商标法第51条)(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第二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第

15、三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一、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一)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及其方式n停止侵害。n消除影响。n赔偿损失。(二)商标侵权民事责任的适用(三)人民法院的临时禁令和其他规定(四)商标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和管辖地第三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二、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一)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及其方式n责令立即停止侵权。n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n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n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n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视情节处以罚款。(二)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的司法救济(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第三节

16、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三、商标侵权的刑事责任(一)侵犯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二)侵犯注册商标罪的具体罪名1.假冒注册商标罪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二十四章 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第一节 驰名商标概述第二节 驰名商标的认定第三节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第一节 驰名商标概述一、驰名商标的概念(一)驰名商标的定义n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mark),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二)驰名商标的特征n驰名商标使用的时间比较长n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n驰名商标为公众所熟知n驰名商标的构成要素更具有显著性n驰

17、名商标的保护有其特殊性第一节 驰名商标概述二、驰名商标保护的意义n保护驰名商标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n保护驰名商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n保护驰名商标是加快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条件三、我国关于驰名商标的立法规定第二节 驰名商标的认定一、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 n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 n人民法院二、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n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n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n该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n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n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第二节 驰名商标的认定三、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n主动认定n被动认定(我国从2003年6月1日起,对驰名商标的

18、认定主要采用被动认定的方式。)第三节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一、国际公约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巴黎公约对驰名商标的保护n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使用人有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n商标主管机关对抢注的商标可以拒绝或撤销注册。n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最低期限。(二)知识产权协定对驰名商标的规定n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驰名的服务商标。n拓展了驰名商标权利人的权利范围。n对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作了原则规定。第三节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二、部分国家对驰名商标的保护1.美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2.法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3.德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三、我国立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1.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给予保护2.扩大了对注册的驰名

19、商标的保护范围3.驰名商标所有人享有特殊期限的排他权4.禁止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第三节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四、企业自身对驰名商标的保护n了解商标法对商标权的保护途径n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n及时行使异议权和撤销权n将驰名商标在互联网上登记注册为域名n将驰名商标与企业广告用语以及企业名称保持一致第二十五章 商标权的限制第一节 商标权限制概述第二节 商标合理使用第三节 商标连带使用第四节 商标先用权第五节 商标权的用尽第一节 商标权限制概述n商标权的限制是指因商标权和他人的权利及社会公众利益发生冲突,为了平衡各方的利益,在某些情形下,法律对商标权人权利的行使和保护作出限制的规定。n商标

20、权限制的类型大致包括:商标合理使用、商标连带使用、商标先用权以及商标权的用尽等。第二节 商标合理使用一、商标合理使用的含义二、我国关于商标合理使用的规定n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 三、商标合理使用的条件n使用者主观上出于善意n使用者未将其作为商标使用n使用者有自己的商标n使用目的不会造成混淆第三节 商标连带使用一、商标连带使用的表现形式 n商标连带使用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者为了说明有关的真实信息,在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二、商标连带使用的国外立法及判例n德国商标法第23条第3款 n欧共体商标一号指令 n美国“普里斯特尼茨”案 三、我国关于商标连带使用的立法及实践第四节 商标先用权一、

21、商标先用权的含义n商标先用权指在他人获得商标权之前已经使用该商标的人,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二、商标先用权的条件n使用在先。n连续使用。n使用目的正当。n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三、商标先用权的内容和范围n我国商标法中没有关于商标先用权的规定。第五节 商标权的用尽一、商标权用尽的含义 n商标权用尽,是指经商标所有人同意将带有商标的产品首次投放市场后,任何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二、平行进口n平行进口,又称“灰色市场”(gray market),是指在国外生产的带有本国商标的商品,未经本国商标权人同意而输入本国的行为。三、商标权用尽的限制第二十六章 商标管理

22、第一节 商标管理机关及其职责第二节 商标的使用管理第三节 商标印制的管理第一节 商标管理机关及其职责一、商标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n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的注册、使用、转让、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称。n内容主要包括:商标的注册管理、商标的使用管理、商标的印制管理、企业内部的商标管理。二、商标管理机关及其职责n商标法第2、45、47、48、53条 第二节 商标的使用管理一、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1.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正确使用和标注注册商标2.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3.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管理 4.对已被撤销或者注销的注册商标的管理 5.对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的管理 6.对商标注册证的管理 第二节 商标的使用管理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n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n未注册商标的构成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性条款规定n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保证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n使用未注册商标必须标明企业名称和地址第三节 商标印制的管理 一、商标印制管理的概念 n商标印制管理,是指商标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印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商标印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活动的总称。二、商标印制管理的内容 n商标印制单位应具备的条件n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制度n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大学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知识产权法》课件(第4编).ppt)为本站会员(momomo)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