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贸易法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贸易法律体制律体制 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关贸总协关贸总协定定l一、关贸总协定的产生l(一)国际贸易组织的破产l(二)关贸总协定的产生l二、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内容、组织机构和加入方式l(一)基本内容l序言l第一部分:规定缔约方之间应相互提供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关税减让谈判中达成的关税减让表列入总协定附件,成为其一部分。l第二部分:规定了缔约方之间相互给予国民待遇;国内贸易政策,对非关税贸易壁垒的约束;争端的防止与解决。l第三部分: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与总协定的关系;关贸总协定的适用范围、生效方式、加入与退出的程
2、序。l第四部分:以贸易和发展为题,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应给予发展中国家缔约方非互惠的更优惠的待遇。l(二)关贸总协定的组织机构和加入方式l1、组织机构包括:缔约方全体、代表理事会、秘书处、各委员会l2、加入:第一种是最初参与GATT制定谈判的创始缔约方;第二种加入取得;第三种是继承加入取得。l三、关贸总协定的法律地位l(一)关贸总协定是临时生效的协议l(二)关贸总协定是非正式的国际组织第二节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l一、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l(一)GATT多边回合谈判l第一轮至第四轮多边关税贸易谈判 狄龙回合 肯尼迪回合 东京回合l(二)主要成果:l1、进一
3、步改善了货物贸易市场准入条件,关税减让和约束的成果显著。l2、纺织品服装、农产品贸易纳入多边贸易规则管辖。l3、强化了管理多边贸易的法律规则框架。l4、完善了管理多边贸易的机构体制l5、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l6、谈判贯彻了1986埃斯特角部长会议宣言精神,在达成的各项协议种考虑到发展种国家特殊需要,给予其差别的更优惠待遇。l二、世界贸易组织机构体制二、世界贸易组织机构体制 l(一)世界贸易组织的产生、宗旨和职能l 产生:1995年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和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被批注生效。l 宗旨:提高人类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实际收入和有效
4、需求的持续增长;扩大商品生产与货物贸易,并增进服务贸易;促进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贸易份额的增长和经济发展;根据互惠互利安排,切实降低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并在国际贸易关系中消除歧视性待遇,建立一体化的多边贸易机制。l 职能l(二)WTO成员、组织机构和决策方式l 1、创始成员和加入成员l 2、组织机构: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专门理事会、委员会、总干事、秘书处l(三)世界贸易组织与GATT在组织上的关系l三、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法律体系l(一)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框架协议l第一部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及其附件l第二部分:部长会议宣言和决议l(二)WTO法
5、律体系与GATT1947的关系l四、多边贸易规则的国内实施、其与WTO成员的公民和企业的关系l(一)多边贸易规则的国内实施l(二)多边贸易规则与成员境内公民和企业的关系第三节 GATT1994基本原则及其例外l 一、GATT1994基本原则l(一)最惠国待遇原则l(二)国民待遇原则l(三)逐步削减关税和约束关税原则l(四)一般禁止实行数量限制原则l(五)权利义务平衡,合理期待原则l 二、GATT1994例外条款l(一)属于整个GATT原则规则的例外l 1、WTO成员保留是否接受新义务的权利l 2、成员国互不适用WTO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l 3、一般例外l 4、安全例外l 5、边境贸易例外l(二)
6、最惠国待遇的例外l 1、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规定l 2、单方面的优惠安排l(三)国民待遇例外l(四)一般禁止数量限制的例外l 1、普遍禁止的例外l 2、为保障国际收支实施的进口数量限制l 3、保障条款及WTO保障措施协议l 五、权利义务平衡,合理期待原则的例外l 三、GATT1994关于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的规定l(一)GATT第18条的规定l(二)GATT第四部分及授权条款l(三)普惠制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市场准入措施l一、工业品l二、纺织品、服装l三 农产品第五节 约束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协议l一、海关估价协议l二、进口许可证手续协议l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l四、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l五、政府采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