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第四章 犯罪预防论犯罪预防论 2、可能性、可能性 焦点在于犯罪根源可否铲除,犯罪现象能否在焦点在于犯罪根源可否铲除,犯罪现象能否在人类社会中消灭。人类社会中消灭。(1 1)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和预防的;)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和预防的;(2 2)作为法律事实的犯罪罪名或许会改变,)作为法律事实的犯罪罪名或许会改变,但作为与人类相伴的一种社会事实,犯罪却可但作为与人类相伴的一种社会事实,犯罪却可能恒久存在;能恒久存在;(3 3)即使是作为一种法律事实的犯罪现象的)即使是作为一种法律事实的犯罪现象的消亡,也将是一个相当漫长的渐进过程;消亡,也将是一个相当漫长的渐进过程;(三)综合治
2、理:中国犯罪预防的基本模式(三)综合治理:中国犯罪预防的基本模式 1、综合治理模式的建立、综合治理模式的建立 综合治理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是:在各级党综合治理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打防结合,标本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对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从根本兼治,对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稳定。2
3、、综合治理的实践原则、综合治理的实践原则 综合治理的实践原则,是指导给定治理工作综合治理的实践原则,是指导给定治理工作的具体规范和准则。的具体规范和准则。第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第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原则。第二,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第二,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法治原则。第三,法治原则。第四,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第四,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 3、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1)综合治理的领导体制)综合治理的领导体制 实行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专门办事机构具实行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专门办事机构具体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
4、其责体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 的的领导体制领导体制(2)综合治理委员会)综合治理委员会 是综合治理工作专门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是综合治理工作专门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并对同级政府以及党委负责并对同级政府以及党委负责 4、综合治理的力量体系、综合治理的力量体系(1)党和国家的中央领导机关;)党和国家的中央领导机关;(2)地方党委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政府机关以及)地方党委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政府机关以及政协机关政协机关;(3)国家政法机关;)国家政法机关;(4)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性自治组织)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性自治组织;(5)公民。)公民。4、综合治理的措施体系、
5、综合治理的措施体系 二、犯罪的社会预防二、犯罪的社会预防 (一)犯罪的社会预防的概念、特点(一)犯罪的社会预防的概念、特点 1、概念:是指通过对社会结构的调整概念:是指通过对社会结构的调整与完善,使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消除或与完善,使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消除或减少社会弊病,从而达到预防、遏制和减少社会弊病,从而达到预防、遏制和减少犯罪发生的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减少犯罪发生的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2 2、特点:、特点:(二)宏观社会预防(二)宏观社会预防 宏观社会预防是以社会整体为单位的全局性的犯罪预宏观社会预防是以社会整体为单位的全局性的犯罪预防活动,其目的在于创造一个能够最大限度地抑制和防活动,其
6、目的在于创造一个能够最大限度地抑制和克服犯罪现象的宏观社会环境。克服犯罪现象的宏观社会环境。1、社会改革、社会改革社会本体的建设与完善社会本体的建设与完善 第一,两个文明建设协调进行,提高社会物质文明第一,两个文明建设协调进行,提高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水平。第二,正确引导社会文化变革,实现社会价值的重整第二,正确引导社会文化变革,实现社会价值的重整与统一。与统一。第三,改善人际关系。第三,改善人际关系。2、社会政策、社会政策社会问题的控制阀社会问题的控制阀 3、道德、法制和政府行政、道德、法制和政府行政社会控社会控制的三种主要力量制的三种主要力量(1)道德
7、)道德(2)法制)法制(3)政府行政)政府行政(三)微观社会预防(三)微观社会预防 微观社会预防,是以社区、群体以及公民个人为单微观社会预防,是以社区、群体以及公民个人为单位而进行的预防犯罪活动其主要目的在于消除犯罪机位而进行的预防犯罪活动其主要目的在于消除犯罪机会和条件,减少自身的被害可能性。会和条件,减少自身的被害可能性。1、社区参与、社区参与 2、群众自治、群众自治 群众自治是指群众有组织进行的自我管理和自我保群众自治是指群众有组织进行的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活动。护活动。3、企事业单位的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企事业单位的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 4、公民个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防卫、公民个人的自我约束
8、和自我防卫 三、犯罪的心理预防三、犯罪的心理预防 (一)概念和特点(一)概念和特点 1、概念、概念 所谓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旨在增强人的社所谓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 能力,使人能够在特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的健全人格的社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过程。会培养和自我修养过程。2 2、特点、特点(1 1)犯罪心理预防的核心目的是使人养成健)犯罪心理预防的核心目的是使人养成健全的人格,是人的完善、人的内在充实;全的人格,是
9、人的完善、人的内在充实;(2 2)心理预防是一个过程,确切说,是指人)心理预防是一个过程,确切说,是指人的社会化过程和个性化过程;的社会化过程和个性化过程;(3 3)心理预防是一种积极预防,这一过程中,)心理预防是一种积极预防,这一过程中,人既是对象,也是主体。人既是对象,也是主体。(二)犯罪心理预防的基本途径(二)犯罪心理预防的基本途径 1、社会化、社会化社会对个体人格的塑造社会对个体人格的塑造(1)不断完善社会,创造一个有利于人格健全发展)不断完善社会,创造一个有利于人格健全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的社会文化环境(2)传授社会文化和社会规范)传授社会文化和社会规范 传授和学习社会文化、规范的形式
10、传授和学习社会文化、规范的形式 第一,家庭教育。第一,家庭教育。第二,学校教育。第二,学校教育。第三,劳动集体教育。第三,劳动集体教育。第四,人际互动。第四,人际互动。第五,文化传播媒介。第五,文化传播媒介。社会文化和社会规范传授,学习的主要内容社会文化和社会规范传授,学习的主要内容 第一,道德规范。第一,道德规范。第二、法律规范。(案例)第二、法律规范。(案例)第三,社会习俗与行为模式。第三,社会习俗与行为模式。第四,科学文化知识。第四,科学文化知识。(3)心理卫生与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心理卫生与心理健康咨询活动 2、自我修养、自我修养人格的自我养成和完善人格的自我养成和完善(1)加强自我修养
11、)加强自我修养(2)善于自我调节)善于自我调节 案例:案例:南京市地税局鼓楼分局对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纳南京市地税局鼓楼分局对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纳税评估,发现该律师事务所自税评估,发现该律师事务所自2002年以来共发生律年以来共发生律师办案及咨询服务收入师办案及咨询服务收入209.33万元(已开具发票),万元(已开具发票),以以 案件未结为由少记收入案件未结为由少记收入10.2万元,未申报营业税万元,未申报营业税5078元、企业所得税元、企业所得税2761元,在个人收入中该律师元,在个人收入中该律师所以福利等名义发放现金、物品,仅所以福利等名义发放现金、物品,仅2002年就在费年就在费用中列支福
12、利费用中列支福利费13万元,少扣缴个人所得税万元,少扣缴个人所得税1078元。元。律师是具备法律知识的人,但是单纯法律知识却不能律师是具备法律知识的人,但是单纯法律知识却不能阻止律师违法。阻止律师违法。四、犯罪的治安预防四、犯罪的治安预防(一)概念与特点(一)概念与特点 犯罪治安预防,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犯罪治安预防,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者可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者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的各种行政措施止和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
13、害的各种行政措施。其特点。其特点有:有:1 1、针对性、针对性 2 2、专门性、专门性 3 3、有效性、有效性(二)犯罪治安预防的分类(二)犯罪治安预防的分类 1、犯罪的宏观控制、犯罪的宏观控制 是针对特定时期对社会生活具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是针对特定时期对社会生活具有重大影响的犯罪现象,在较大范围内采取的临时性预防措施。现象,在较大范围内采取的临时性预防措施。2、犯罪的微观控制、犯罪的微观控制 是在容易发生犯罪的各个局部范围内采取的专门是在容易发生犯罪的各个局部范围内采取的专门性预防措施。性预防措施。(三)重点人员控制(三)重点人员控制 所谓有犯罪倾向的人,主要是指其现实表明本人所谓有犯罪倾向的
14、人,主要是指其现实表明本人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可能实施了犯罪或者可能进一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可能实施了犯罪或者可能进一步实施犯罪的人以及可能重新犯罪的人。步实施犯罪的人以及可能重新犯罪的人。1、对有犯罪趋向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对有犯罪趋向人员的教育与管理2、对犯罪嫌疑人员的调查与控制、对犯罪嫌疑人员的调查与控制3、对、对“两劳人员两劳人员”和社会服刑人员的考察与监督和社会服刑人员的考察与监督4、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四)重要场所控制(四)重要场所控制 重要场所是指对犯罪的发生和完成具有重要意义从而构成犯罪控重要场所是指对犯罪的发生和完成具有重要意义从而构成犯罪控制之重要领域的场所。
15、制之重要领域的场所。1 1、对相对固定的公共场所的控制、对相对固定的公共场所的控制2 2、对流动型公共场所的控制、对流动型公共场所的控制3 3、对僻静型犯罪多发区的控制、对僻静型犯罪多发区的控制 (五)特殊行业控制(五)特殊行业控制 犯罪学中所称的特殊行业是指与一般行业相比其业犯罪学中所称的特殊行业是指与一般行业相比其业务活动本身的特殊性使其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的行务活动本身的特殊性使其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的行业。业。(六)犯罪的技术预防(六)犯罪的技术预防 犯罪的技术预防,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犯罪的技术预防,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设计和利用各种技术防范手段,即时发现犯罪
16、、阻止设计和利用各种技术防范手段,即时发现犯罪、阻止犯罪、制服罪人的活动。犯罪、制服罪人的活动。从我国目前来看,犯罪的技术预防手段主要有三类:从我国目前来看,犯罪的技术预防手段主要有三类:监测手段、抗阻手段和自救手段监测手段、抗阻手段和自救手段。1、监测装置、监测装置 监测装置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安装的具有告知犯罪活监测装置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安装的具有告知犯罪活动功能的设备。主要有报警装置和监视装置两种。动功能的设备。主要有报警装置和监视装置两种。2、抗阻装置、抗阻装置 抗阻装置是指为了保护某些器械的功能而增设的阻却抗阻装置是指为了保护某些器械的功能而增设的阻却非正常操作的装置。非正常操作的装置
17、。3、自救装置、自救装置自救装置是指在遭到犯罪侵害时能够自我救护的装置。自救装置是指在遭到犯罪侵害时能够自我救护的装置。五、犯罪的刑罚预防五、犯罪的刑罚预防(一)刑罚预防的概念、特征(一)刑罚预防的概念、特征 刑罚预防,也称刑事预防或司法预防,是指国家通过刑罚预防,也称刑事预防或司法预防,是指国家通过各级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各级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刑罚的惩罚、威慑和改造教育功能,从而遏制犯发挥刑罚的惩罚、威慑和改造教育功能,从而遏制犯罪的专门性活动。罪的专门性活动。其特征有:其特征有:1 1、刑罚预防的主体是、刑罚预防的主体是专门的国家机关;专门
18、的国家机关;2 2、刑罚预防的工具是刑罚;、刑罚预防的工具是刑罚;3 3、刑罚预防的对象包括犯罪的和没有犯罪的人;、刑罚预防的对象包括犯罪的和没有犯罪的人;4 4、刑罚预防的目标是遏制犯罪和防止再犯罪。、刑罚预防的目标是遏制犯罪和防止再犯罪。(二)刑罚预防的功能(二)刑罚预防的功能 1、特殊预防功能、特殊预防功能 2、一般预防功能、一般预防功能(三)刑罚预防的具体实施(三)刑罚预防的具体实施 1、刑罚预防的基本途径:、刑罚预防的基本途径:(1 1)明示刑罚适用的对象)明示刑罚适用的对象(2 2)具体适用(裁量)刑罚)具体适用(裁量)刑罚(3 3)实际执行刑罚)实际执行刑罚 2、刑罚预防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刑罚预防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题:(1 1)刑罚适用的必然性)刑罚适用的必然性(2 2)刑罚适用的及时性)刑罚适用的及时性(3 3)刑罚适用的教育性)刑罚适用的教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