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冯芳怡保险合同的不同阶段和状态保险合同的不同阶段和状态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合同中止和复效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成立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要约承诺(合同成立的时间)自双方达成合意的时刻开始合同即告成立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保险单的签发和保费的交付均不是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
2、而是合同成立后的义务。但可以成为合同生效条件保险合同生效附和生效要件主体适格民事行为能力公司法人资格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真实不欺诈隐瞒真实意思表示一致附条件的生效缴纳保险费出具保险单第十三条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三条 代签名行为的效力缴费视作追认签字视作认同第四条 空白期法律适用按照承保条件确定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责任疑难案例解析 小沈于2015年3月24日购买了一份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个人意外伤害险,并于当天填写了投保单,缴纳了全年保险费299元,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小沈母亲。孰
3、料造化弄人,就在投保次日,也就是3月25日上午10时左右,25岁的沈燕不慎发生车祸死亡。两天后,保险公司经核保给小沈的家人送来了保险合同,合同中写明的生效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零时。小沈的母亲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以车祸没有发生在保险期间为由不予赔偿。小沈的母亲愤而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并称订立合同时,保险公司业务员并没有明确向其说明保险合同要到3月26日零时才能生效,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10万元。但保险公司辩称,保险条款中已明确载明“本保险产品自投保人缴纳保费并出具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该保单确于25日出具,因该条款业务员已经明确说明,投保人也签署了“投保人声明”
4、,所以条款有效。保险合同的中止法律后果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法律要件仅适用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缴费方式为分期保险合同已经发生效力投保人逾期未交付当期保费六十日三十日保险合同未约定其他补救措施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的复效法律后果恢复之前中止的合同的效力法律要件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复
5、效请求,提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复效问题达成协议有时需要体检投保人补交所欠保费和利息讨论:两年的法律规定对投保人和保险人意味着什么?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6、疑难案例解析 2007年7月1日,李明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为期20年的人身保险,保险金额为2万元,保险费按每月30元分期缴纳,并指定其子李群为受益人。1997年7月之后,李明就停止缴纳保险费。一年之后,1998年8月10日,李明的儿子李群向保险公司补交了李明拖欠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表示接受,也开具了保险费收据。之后,保险费一直由李群缴纳。2014年3月20日,李明因病去世,一个月后,受益人李群持保险单和相关证明向保险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则认为保险合同中止后,并不是由投保人李明提出复效申请并缴纳拖欠的保险费,公司也并未同意复效申请,因而坚持拒付赔偿金。于是,李群便向该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
7、院提起诉讼。请问,假如你是法官,该如何处理本案件?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情形保险合同期限届满保险责任完全履行财产保险保险标的灭失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一般是拥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也可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权限制合同特别约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第十五条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五
8、十条第五十条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合同另行约定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在合同解除权的分配上完全向投保人倾斜保险人只可在法律明确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有限情形下拥有合同解除权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十六条)谎称发生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的(二十七条)投保人申报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年龄限制(三十二条)合同中止后两年内未复效(三十七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五十一条)被保险人
9、未履行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五十二条)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五十八条)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是否需要书面行使?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需要通知,通知方式不限书面形式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存续期间?第十六条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
10、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退还保费(退还现金价值)已承担风险期间保费不退疑难案例解析 2014年8月许某经业务员推荐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2015年1月,许某想退保,遂电话找到为其办理业务的展业人员表示要求退保的意思。展业人员表示同意,并告知许某可在下周一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周一因单位工作繁忙,许某未能脱身,随后两天也未能前去办理手续。周四,邻居家因用电不当起火殃及
11、许某家,致其财产损失3万余元。许某庆幸未办理正式退保手续,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保险公司认为双方已口头达成一致解除合同,并约定了具体办理正式手续的时间,因许某的原因未能办成,据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许某诉至法院。保险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生效要件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具体保险合同无效情形格式条款增加义务排除权利的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未经被保险人认可的死亡保险合同超额保险的超过部分第十九条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第三十一条
12、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三条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
13、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小知识代签名问题代签名问题疑难案例解析2013年4月1日,冯某在永安保险公司为全家投保了“全家乐”保险。被保险人包括:父母、本人、妻子、女儿。保险费:每人200元,共计1000元。保险金额:每人5万元,共计25万元。保险公司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合同规定:全家一揽子保险,被保险人应该是身体健康的家庭成员。该保险是综合险,包括意外伤残、意外死亡、疾病死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180天后因疾病死亡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在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没有就合同条款解释,也没有向投保人询问有关情况,就允许投保人冯某代替其他被保险人签了字。2013年10月5日,冯某的父亲因病死亡。冯某要求保险公司给付疾病死亡保险金,但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冯某的父亲在投保时,已经身患肝癌,由此拒绝支付保险金,仅同意返还180元保险费。预知后事,下一课保险四大基本原则课后:1.区分保险合同不同阶段和状态的概念;2.熟悉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内容;3.查找案例并尝试分析案例中保险合同所处的状态和阶段;4.回顾保险四大基本原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