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1、发包方需要满足两方面内容: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2、承包方需要满足的内容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社会信誉;财务情况。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二、合同价款应注意1、“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住建部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2、合同价款是
2、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解读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专题培训班,03月28-30日(28日报到)青岛市,04月19-21日(19日报到)北京市,添加微信号653278912咨询。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四、合同价款及调整价款应注意1、填写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
3、、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1、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2、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3、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1、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
4、计价依据计算。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七、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1、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八、违约条款应注意1、在合同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中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2、在合同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九、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1、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4、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十、关于补充条款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依次按顺序排列。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