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八章每股收益一、本章概述(一)内容提要本章系统地阐述了每股收益的概念、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以及每股收益的列报方法。(二)关键考点1.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2.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二、知识点详释知识点每股收益概述每股收益是指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亏损。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两类。基本每股收益仅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列报主要是为了避免每股收益虚增可能带来的信息误导。知识点基本每股收益【案例引入-教材案例 28-1】某公司207 年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30 000 万股;5 月 1 日新发行普通股
2、 16 200 万股;12 月 1 日回购普通股 7 200 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之用。该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6 250 万元。假定该公司按月数计算每股收益的时间权重。20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如下:【解析】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30 00012/1216 2008/127 2001/1240 200(万股)基本每股收益16 250/40 2000.4(元/股)【理论总结】基本每股收益只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一)分子的确定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生亏损
3、的企业,每股收益以负数列示。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合并净利润,即扣减少数股东损益后的余额。(二)分母的确定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算术加权平均数,即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根据当期新发行或回购的普通股股数与相应时间权数的乘积进行调整后的股数。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应当在计算分母时扣除。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 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
4、发行日)起计算确定。通常包括下列情况:(1) 为收取现金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应收现金之日起计算。(2) 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起计算。(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应当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4) 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要点提示】掌握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第 7 页【2017 年单选题】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017 年甲公司涉及普通股股数有关资料如下: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 25 000 万股;3 月 1 日发行普通股
5、2 000 万股;5 月 5 日,回购普通股 800 万股;5 月 30 日注销库存股 800 万股,下列各项中不会影响甲公司2017 年基本每股收益金额的是( )。A.当年发行的普通股股数B.当年注销的库存股股数C.当年回购的普通股股数D.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企业计算当期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是指的企业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的加权平均数,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当期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本期增发普通股股票发行时间/12本期减少的普通股股票回购期间/12;当年回购库存股以后就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注销时只是注销的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会影响分母的计算,因此本
6、题选B。【2017 年单选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16 年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 8 000 万股,当年度,甲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 600 万元,发生的可能影响其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事项有:(1)216 年 4 月 1 日,股东大会通过每 10 股派发 2 股股票股利的决议并于 4 月 12 日实际派发;(2)216 年 11 月 1 日,甲公司自公开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960 万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 216 年基本每股收益是()。A.0.49 元/股B.0.56 元/股C.0.51 元/股D.0.53 元/股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甲公司 216 年
7、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 0001.29602/129 440(万元); 甲公司 216 年基本每股收益4 600/9 4400.49(元/股)。知识点稀释每股收益【提示】企业 08 年 5 月 1 日发行可转债,将来转股 100 万股,此时假定这个 100 万股在当天就转股,则在 5 月 1 日会增加 100 万股,则 08 年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母的股数就要加上100*8/12,09 年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母的股数就要加上100。一、基本计算原则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
8、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对于亏损企业而言,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增加每股亏损金额的潜在普通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二)分子的调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1)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9、的利息;(2)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金融工具,仅需调整属于金融负债部分的相关利息、利得或损失。(三)分母的调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潜在普通股的条件确定。当存在不只一种转换基础时,应当假定会采取从潜在普通股持有者角度看最有利的转换率或执行价格。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按照
10、其发行在外时间进行加 权平均。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当期发行的稀释性 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普通股;当期被注销或终止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当期发行在外的时间加权平均计入稀释每股收益;当期被转换或行权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计入从当期期初至转换日(或行权日)的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中,从转换日(或行权日)起所转换的普通股则应当计入基本每股收益中。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案例引入-教材案例 28-2】某上市公司 207 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38 200 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20 000 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207 年
11、1 月 1 日,公司按面值发行 60 000 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票面固定年利率为 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 12 月 31 日为付息日。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12 个月以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即转股期为发行12 个月后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转股价格为每股10 元,即每100 元债券可转换为 10 股面值为 1 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 25%。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3%。公司在对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将负债和权益
12、成份进行了分拆。207 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解析】基本每股收益38 20020 0001.91(元/股)每年支付利息60 0002%1 200(万元)负债成份公允价值1 200(13%)1 200(13%)261 200(13%)358 302.83(万元)权益成份公允价值60 00058 302.831 697.17(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58 302.833%(125%)1 311.81(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60 000/106 000(万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 311.81/6 0000.22(元/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
13、释每股收益(38 2001 311.81)/(20 0006 000)1.52(元/股)【理论总结】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采用假设转换法判断其稀释性,并计算稀释每股收益。首先,假设这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即已转换成普通股,从而一方面增加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另一方面节约了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包括溢,折价的摊销),增加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然后,用增加的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得出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与原来的每股收益比较。如果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每股收益,则说明该可转换公司
14、债券具有稀释作用,应当计入稀释每股 收益的计算中。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溢价或折价摊销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三、认股权证、股份期权【案例引入-教材案例 28-3】某公司 207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 750 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5 000 万股,该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8 元。207 年 1 月 1 日,该公司对外发行 1 000 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8 年 3 月 1 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7 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
15、1 股新发的股份。该公司 207 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解析】基本每股收益=2 750/5 0000.55(元/股)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 0001 00078125(万股)稀释每股收益2 750/(5 000125)0.54(元/股)【理论总结】认股权证是指公司发行的、约定持有人有权在履约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按约定价格向本公司购买新股的有价证券。股份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持有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股份期权持有人对于其享有的股份期权,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对于盈利企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的
16、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具有稀释性。对于亏损企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亏损,但增加普通股股数,从而导致每股亏损金额的减少,实际上产生了反稀释的作用,因此,这种情况下,不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提示】假设净利润为 10 万,普通股为 100 万股,认股权证增加股数 30 万股,此时 30 增加了分母,而分子不变,所以每股收益会变小,所以是具有稀释性的,反之,如果是净亏损10 万,30 万增加分母,会使得每股的亏损减少,具有反稀释性。对于稀释性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一般无需调整分子净利润金额,只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对分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1
17、) 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2) 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够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3) 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 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行权时发行的普通股可以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是按照市价发行,导致企业经济资源流入与普通股股数同比例增加,既没有稀释作用也没有反稀释作用,不影响每股收益金额;另一部分是无对价发行的
18、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是无对价发行,企业可利用的经济资源没有增加,但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增加,因此具有稀释性,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其中,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的计算,理论上应当包括该普通股每次交易的价格,但实务操作中通常对每周或每月具有代表性的股票交易价格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即可。股票价格比较平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每周或每月股票的收盘价作为代表性价格;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每周或每月股票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值作为代表性价格。无论采用何种方法计算平均市场价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有确凿证
19、据表明原计算方法不再适用。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4) 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2011 年单选题】甲公司 200 年 1 月 1 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 27 000 万股,200 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8 000 万元,普通股平均市价为每股 10 元。200 年度,甲公司发生的与其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4 月 20 日,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以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基础每10 股送 1 股,除权日为 5 月 1 日。(2)7 月 1 日,
20、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管人员6 000 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行权时按 4 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 1 股普通股,行权日为 201 年 8 月 1 日。(3)12 月 1 日,甲公司按高价回购普通股 6 000 万股,以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 200 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是( )。A.0.62 元B.0.64 元C.0.67 元D.0.76 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基本每股收益18 000/(27 00027 000/106 0001/12)0.62(元)。甲公司 200 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是( )。A.0.55 元B.0.56 元C.
21、0.58 元D.0.62 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18 000/27 0002 7006 0001/12(6 0006 0004/10)6/120.58(元)。【2015 年多项选择题】对于盈利企业,下列各项潜在普通股中,具有稀释性的有( )。A.发行的行权价格低于普通股平均价格的期权B.签订的承诺以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协议C.发行的购买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的认股权证D.持有的增量股每股收益大于当期基本每股收益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选项C,对于盈利企业,发行的购买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的认股证,具有稀释性;选项D,对于盈利企业,持有的增量股每股
22、收益小于当期基本每股收益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性。四、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案例引入-教材案例 28-5】某公司207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 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1 000 万股。207 年 3 月 2 日,该公司与股东签订一份远期回购合同,承诺一年后以每股 5.5 元的价格回购其发行在外的 240 万股普通股。假设,该普通股 207 年 3 月至 12 月平均市场价格为 5 元。207 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正确答案基本每股收益4001 0000.4(元/股)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2405.5524024(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400/(1 000241
23、0/12)0.39(元/股)【理论总结】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与前面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计算思路恰好相反,具体步骤为:(1) 假设企业于期初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普通股,以募集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回购合同;合同日晚于期初的,则假设企业于合同日按照自合同日至期末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足量的普通股。该假设前提下,由于是按照市价发行普通股,导致企业经济资源流入与普通股股数同比例增加, 每股收益金额不变。(2) 假设回购合同已于当期期初或合同日履行,按照约定的行权价格回购本企业股票。(3) 比较假设发行的普通
24、股股数与假设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作为净增加的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再乘以相应的时间权重,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五、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案例引入-教材案例 28-7】甲公司 207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2 000 万元(不包括子公司乙公司利润或乙公司支付的股利),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60 000 万股,持有乙公司 70%的普通股股权。乙公司 207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2 400 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13 500 万股,该普通股当
25、年平均市场价格为8 元。年初,乙公司对外发行 900 万份可用于购买其普通股的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为4 元,甲公司持有 18 万份认股权证,当年无认股证行权。假定除股利外,母子公司之间没有其他需抵销的内部交易;甲公司取得对乙公司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一致。207 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1) 子公司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32 400/13 500=2.4(元/股)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900-9004/8=450(万股)稀释每股收益=32 400/(13 500+450)=2.32(元/股)(2) 合并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母公司净利润=72 000(
26、万元) 包括在合并基本每股收益计算中的子公司净利润部分=2.413 50070%=22 68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72 000+22 680)/60 000=1.58(元/股)子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普通股且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2.321350070%=21924(万元)子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认股权证且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2.3245018/900=20.88(万元)稀释每股收益=(72 000+21 924+20.88)/60 000=1.57(元/股)【理论总结】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发行能够转换成其普通股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不仅应当包括在其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中,而且还应当包括在合并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投资者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关键考点小结1.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2.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