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协议*物业公司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协议甲 方 : 地 址 : 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地 址 : 负责人:联系电话: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 小区的装修垃圾(包括装修拆墙)清运服务。为规范双方的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一、 承包方法:乙方包人工、包料、包安全及包上车的方式。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1. 为乙方提供清运服务过程中必要的协助、配合;2. 对乙方的清运及时性、彻底性以及清运过程中的行为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考核;并对垃圾清运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知会乙方安排处理;3. 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如遇突击清运、特殊清运、垃圾
2、量临时增加等特殊情况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安排处理,乙方不得拒绝清运;4. 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清运若 2 次不到场,每逾期一天扣除车清运费, 超过3 天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三、 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须将真实的个人/企业信息书面交予甲方。乙方按甲方通知清运,具体清运时间为市容规定时间,并运离甲方管理小区;第 3 页共 3 页2. 清运后必须保持垃圾存放点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确保地面无污水横流、无异味、地面无垃圾;清洁用具(如:垃圾桶等)必须清洁好、摆放整齐(属我方提供垃圾桶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破损时须及时更换)。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要求执行(以现场照片为准),甲方扣除乙方当月垃圾清
3、运费用 元/每次;3. 清运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及垃圾池等损坏,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或负责更换;4. 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批评或罚款,属乙方责任范围的应承担全部责任;5. 乙方必须委派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做好员工的安全 生产教育,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在垃圾清理、清运、上车、运输等过程中, 造成的任何人生伤害事故或其它不可控事件、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 乙方因故无法履行协议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通知甲方后的一个月之内的清运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要求执行;四、合同期限:本
4、合同从 2014 年11 月2 日起到止 2015 年 11月1 日,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延本合同。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五、付款方式:采取按车结算一次,以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确认核对的清单结 算,甲方收到乙方正式有效发票后2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支付。六、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且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1. 乙方将垃圾清运工作转包第三方;2. 乙方未按时清运超过2天及以上;特殊原因应和甲方沟通解决。3. 乙方未清运干净或未保持垃圾桶、站、池及周边整洁3次及以上;4. 乙方无故旷运;5. 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
5、主管部门查处或罚款由乙方承担.6. 违反小区的规章制度、损害小区公共设施、导致住户投诉,在沟通协商后, 仍不能改正的;7. 甲方严禁自己的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它形式的馈赠。乙方有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行为的;8. 其它损害甲方及甲方管理的物业利益情况。七、清运费用及方式:1. 清运费用按车为计算单位:90 元/车;2. 清运方式:乙方清运装修垃圾出区时,有两名以上门岗安保员负责验证是否合同车型及装运是否满车,清满 200 车时由保洁部负责人签字确认至财务处结算并开具发票交由财务。3、乙方必须保证车高 0.6 米、长 2.4 宽 1.95 米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九、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