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并降低信用风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008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公司贷款质量,从而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第三条 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获得最高的风险调整收益:(一) 提高资产健全性,以特定的借款人、企业、行业
2、、地区、产品等类似的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并管理,防止信用风险向某一方面偏重,把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的非预期损失控制在适当的水平内。(二) 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管理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债务而导致的一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预期损失及非预期损失。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损失指对我公司的价值、财务状况、声誉、客户或员工造成的不利影响。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信用风险管理指对信用风险进行主动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或化解、报告的过程。第六条 本制度管理对象包括我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个人、企业等所有借款人.第七条 信用风险管理理念:(一) 全面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渗透到各项业务中,覆盖所有部门、各个岗位,并由全体人员执行。(二)
3、及时调整.信用风险管理与我公司面临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根据经营战略、理念、外部经济、政治即监管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三) 成本与收益匹配。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与具体业务规模、复杂程度和特点相适应,并在风险管理成本和收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第八条 为有效改进和提高信用风险管理,必须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一) 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切实提高资产质量;(二) 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观念,将信用风险和其它风险以及各种贷款业务与贷款业务组合中包涵的风险全部纳入到风险管理体系中,依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核算并根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进行控制和管理;(三) 着手我公司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加强对信用风险的定量识别,强
4、化风险防范意识;(四) 完善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客户管理信息系统、财务分析系统与综合管理系统;(五) 提高信用风险计量和管理技术,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六) 设定并遵守信用风险的可承受限额.(七) 定期监测不良贷款率、不良资产率、违约率、逾期率、信用损失率、损失准备充足率等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指标,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并实施适当的信用风险管理策略。(八)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提高我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第九条 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模式的原则:(一) 合法性原则。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必须合法,不能违背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二) 合规性原则.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建设;(三) 可操
5、作性原则。信用风险管理模式要适应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及人员素质和经济环境;(四) 系统性原则。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涵盖每个业务岗位,涉及到各项业务过程的各个环节。信用风险管理不仅是风险管理部的职责,而且是全公司整体的职责.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第十条 董事会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 承担信用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二) 制定与我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我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三) 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对有关信用风险的履责,确保全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我公司所从事各项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四) 通过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信
6、用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我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信用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五) 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控制或化解信用风险;(六) 确保我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审计稽核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七) 督促高级管理层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公司范围有效地推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层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 在信用风险的日常管理方面,对董事会负责;(二) 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信用风险管理战略及总体政策,负责制定、审查和监督执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信用风险执行情况的报告;(三) 全面掌握本公
7、司信用风险管理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的信用风险事件或事项;(四) 明确界定各部门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责以及信用风险报告的路径、频率、内容,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信用风险管理职责,以确保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五) 为信用风险管理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经费、设置信用风险管理岗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为信用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培训、赋予信用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六) 及时对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和修订,以便有效地应对信用风险损失事件。第十二条 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一) 拟定我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并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二) 制定信用风险管理限额,并
8、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适用全公司的信用风险基本控制标准;(三) 内部评级系统的建立及标准设置;(四) 全公司信用风险计量与报告。第十三条 信贷管理部职责,信贷管理部作为业务管理部门承担以下工作:(一) 资产质量监控,协助各部门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及化解、报告信用风险;并对各部门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 建立并组织实施信用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化解(包括内部控制措施)和监测方法以及全公司的信用风险报告程序;(三) 全公司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四) 信贷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五) 负责全公司贷后管理,并对贷后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六) 负责权限内放款条件落实的审查,并对
9、公司放款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七) 为各部门提供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协助各部门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履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各项职责;(八) 风险经理和风险总监的委派与考核。第十四条 稽核部的职责:至少每年一次检查评估我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监督信用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向公司高管层和董事会报告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估情况。第十五条 相关业务部门职责:(一) 根据我公司统一的信用风险管理评估方法,识别、评估本部门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信用风险;建立持续、有效的信用风险监测、控制或化解的报告程序,并组织实施;(二) 监测信用风险管理指标,至少每季一次向信贷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通报本部门
10、信用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重大信用风险事件.第三章 信用风险的识别和计量第十六条 信用风险的识别以业务部门为主,信用风险的识别采用定性方法进行识别:(一) 公司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经营情况是否正常;(二) 公司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征信是否有不良记录,对不良资产的划分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中的标准执行;(三) 公司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抵、质押担保方式,抵、质押品在我公司的债权范围内是否足值、是否易变现;(四) 公司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商业德行、职业道德素养等。第四章 信用风险的监测和控制第十七条 信用风险监测和控制的原则:(一) 设定并遵守信用风
11、险的可承受限额;(二) 分析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等重要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信贷资产组合产生的影响,并根据分析结果采取适当的应对方案;(三) 定期监测不良贷款率、不良资产率、逾期率、信用损失率、违约率等可利用的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指标,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四) 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业务部门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健全内部的制约机制,逐步将风险因素纳入到我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当中。第五章 信用风险的报告第十八条 遵循“集中管理,分散控制;专线报告,统一监测;严格问责,落实奖惩”的原则。(一) “集中管理,分散控制”是指对于信用风险管理采取公司集中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即由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信用风险的统一
12、分析、监测、报告,各业务部门、对各自管辖存在的信用风险按照公司统一的规定进行识别、评估、缓释、控制和报告。(二) “专线报告,统一监测”即在各业务部门内必须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各自辖内信用风险进行管理,并按照统一的要求和专门的报告路线向主管部门报告;全公司信用风险的整体变化情况,由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各部门实施统一监测。(三) “严格问责,落实奖惩是指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和监督,以及风险事件的处理,必须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建立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第十九条 信用风险管理报告路线及内容:(一) 风险管理部以每月月末为基准,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管理指标的计算结果。(二) 风险管理部通过拟定资产组合的调整方案等措施,从而使管理指标保持在规定的限额内.(三) 风险管理部对“风险管理委员会所规定的信用风险管理必要措施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审核结果。(四) 风险管理部对管理指标的异常情况进行监控,发生异常情况时,向负责风险管理的风险主管报告原因分析及管理方案。(五) 风险管理部负责每季一次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信用风险各项指标管理情况。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风控部负责解释、修改.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