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三、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四、关于试用、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三条:公司餐厅所有岗位的招聘工作以公司名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面向社会招聘。第四条:本公司餐厅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
2、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餐厅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六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餐厅办理试用手续。试岗期为两天,此期间为双向选择;员工可对就职岗位进行初步了解,确认自己能否适应环境及工作内容,公司亦可对员工能否胜任此岗位做出初步评断。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工资为该岗位正式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员工录用前应到餐厅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公司免费为一
3、线人员提供工服、住宿及三餐,由餐厅经理进行统一安排。第七条:根据岗位的不同,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餐厅提供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三、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两张。四、有效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其它必要的证件。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九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
4、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十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一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区域或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第三章工作守则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下列事项: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业务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
5、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区域、宿舍及餐厅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七、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一线服务人员必须遵守行为规范。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一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店内排班倒班制度。第四章考勤第十四条:公司
6、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点名签到制,负责人为餐厅经理。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记录表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店面营业时间为早9:00-晚22:30各岗位具体工作时间请见排班表。签到说明: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及点名考勤制,由餐厅经理或助理实施监督,严禁代打卡,如发现一次代打卡行为,违者罚款50元。被代者按旷工一日处理,如发现两次,双方均按解聘处理。试用期员工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或请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转正期顺延相应天数。工资将直接与考勤挂钩,考勤以达到次数及时间、离岗打卡记录为准,任何私事或漏岗等将不再做为说明理由,考勤结算后将不再与个人核实确认。第十X五条: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
7、早退,罚10元;1030分钟视为脱岗,罚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日工资。第十六条:旷工旷工1日者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或月累计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除扣发相应工资外,视为自动离职,员工需回公司办理离职相关手续。第十七条:请假事假无工资。一日内由主管审批,超过一日由餐厅经理批准。病假必须出具市级(含)以上医院证明。第十八条:给假根据劳动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对给假作如下规定(1)员工请假员工请假必须填写申请单,获部门餐厅经理核准后方可请假,餐厅经理将请假单整理后每月5日前一并进行存档。(2)年假工作满一年所有员工可享受五日带薪年假。年假必须提前一周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3)公休
8、假。员工依法享有法定假期。所有员工每月可享受四天带薪公休,休假日期为每周一至周四。各部门主管负责统计当月休假计划,每月5日前上交餐厅经理。(4)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事假,应提前三日填写事假单,经餐厅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电话请假或代请一律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下班,必须经过餐厅经理批准,提前下班四小时算半天休息,累计够十小时,算一天休息。事假是无薪假。(5)病假。员工应提前一日向餐厅经理办理请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特殊情况,需在销假后第一时间补全请假手续,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6)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3
9、天假期。(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属国家规定之晚婚年龄时结婚,则可另外获得连续7天晚婚假期(共十天,包括节假日、休息日)。申请婚假必须在开具结婚证半年内休假,并且一次性连续休假,不得分段休假。婚嫁为有薪假。(7)产假。提前30个有效工作日提出申请,公司给予3个月无薪休假。但是享有其它福利待遇。(8)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去世,可享受3天全薪丧假。第五章离职第十九条:辞职、自动离职、解雇、开除1辞职:1.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部门主管收到申请后,应首先了解离职原因,并同离职人员进
10、行沟通后,才给予填写辞工申请书;1.2入职未满7天(含7天)提出辞职者,部门主管了解情况后,给予办理离职手续;1.3在试用期内辞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星期提出书面申请书,并按相关手续办理;1.4试用期满辞职者,经餐厅经理审批后,一个月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若辞职时间不满一个月而需提前离餐厅者,按规定发薪日亲临工场领取或写代领薪资条请他人代领;1.5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特殊工种(如餐厅经理、厨房特殊岗位人员、研发人员)应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2.自动离职:凡连续三天旷工或无故失踪者,按公司规定作自离处理,且放置在宿舍的私人物品,本公司将不再承担保管或保护的义务;3.解雇:3.1对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工作要求者,餐厅经理均有权利给予解雇;3.2解雇(辞退)申请书必须列明原因,并亲自交给公司审批,在公司未批准前,不得擅自通知相关人员;3.3被解雇者应由餐厅管理人员通知该员工,办理好相关手续;4.开除:适用于严重违犯公司管理制度之人员,被开除人员当即结清工资,并责令立即出餐厅第二十条:离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综合管理部。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