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每个实验室要设安全员1名,负责本室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二、实验室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实验室规则。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和存有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实验室的有关人员,更应认真执行。三、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和改线。四、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五、安全员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各实验室的钥匙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六、实验室主任应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常识,维修消防器材。安全员具体指导本室人员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七、下班时,最后离开本室的工作人员要检查并关好水、电、煤气、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有报警设施的要接通电源,使其确实发挥作用。八、节假日实验室负责人要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九、若发生事故,应先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保卫处和教务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