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文审批表文件标题发文编号拟文部门拟稿人文件形式红头文件普通文件发文时间有无附件无有主送用印名称公章综合管理部章抄送密级绝密机密秘密无密级抄报综合办意见有关领导意见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矿长意见打印(校稿)人印数禹州神火华伟矿业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的国家技术政策、质量标准及上级颁发的各种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各专业管理机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生产管理作
2、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第三条加强对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总经理领导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第四条矿长对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负责全矿的技术管理工作,分管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生产技术管理负行政领导责任,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的技术工作负责;区队技术人员负责本队所辖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在搞好技术管理的同时,协助区队长搞好生产管理。区队长必须保证区队技术员有足够的时间做好技术管理工作。第五条生产技术部门必须围绕生产积极开展技术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必须明确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的职责、权限。各级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和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和
3、岗位责任制。第六条必须加强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生产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第七条技术人员要不断创新,积极钻研业务,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针对我矿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为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发展尽职尽责,多做贡献。第八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简称作业规程或规程)、单项工程施工设计以及各类施工是煤矿生产活动中的法规性文件,是加强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技术部门必须强化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的监督检查。第二章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制依据第九条矿井设计、作业规程、单项工程施工设
4、计及施工措施的编制,都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河南神火煤业公司技术管理规范等技术政策、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及上级颁发的各种技术要求、安全规定为依据。第十条矿井单项工程施工设计、开拓延深工程设计、采区设计在编制前都必须编制地质说明书,并以批准的地质说明书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第十一条矿井单项工程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及各项施工措施的编制,必须以批准矿井设计、开拓延深工程设计、采区设计、地质说明书为依据。第十二条各项工程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在编制时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和先进的设备、材料,采掘
5、作业规程中选定的支护方式要以矿压观测资料为依据。编制前,还必须参照相同地质条件开采区域的生产实践,并广泛征求有实践经验的管理、技术、安检人员和老工人的意见,以确保所编制的设计、规程和措施能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操作上可行。第三章审批要求第十三条编制内容、封面、审批意见、贯彻记录严格按照河南神火煤业公司2012年11月10日出版的技术管理规范执行。第十四条在会审、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之前,有关领导要深入生产地点,对生产作业现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安全技术措施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第十五条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及同步完成的机电、通风设计,采掘作业规程编好后,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
6、产、调度、机电、安检等有关科室科长和生产区队队长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第十六条生产科、调度室、机电科、安检科等科室科长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各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图纸、系统报表及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第十七条施工中地质条件变化时,必须有经总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的补充措施。第十八条总工程师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采掘作业规程的复查,每月召开一次技术措施审定会议,并提出复查和实施意见。第十九条坚持“一工程一措施”作业制度,消除万能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第二十条所有施工措施及作业规程,在送往科室审批前必须有编制人员及负责施工的单位责任人签字方可进行审批;各科室
7、负责人审批时必须在措施每页上进行签字并注明日期,否则不予审批。第二十一条各类措施审批、贯彻完毕后必须将措施及贯彻记录(作业规程还要求有考试成绩,作业规程试卷由施工单位保管)送住生产科进行存档。存档期限为工程结束后一年。第二十二条采掘、通风、防治水专业措施由生产施工区队负责编写,生产科负责指导;机电、运输专业措施由机电区队负责编写,机电科负责指导。(外委工程由外委单位负责编写)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各科室科长或分管副总不在单位时,由分管矿长代为审批;总工程师不在单位时可由总工程师指定的副总工程师或安全矿长代理审批;作业规程由生产科组织会审并有五职矿长签字方可生效。第四章 奖罚第二十四条措施
8、及作业规程一但生效严禁随意修改,确实与现场不符需要修改的,要履行修改审批程序,否则对修改人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矿领导班子研究处理。第二十五条对没有参与措施贯彻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作业规程还须考试,考试成绩及格为60分),严禁上岗或入井,私自上岗或入井的发现一次记“三违”一次,罚款200元,责令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入井;同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措施,由施工点安检员负责监督,生产科、机电科负责督促、检查,安检科可根据安全管理规定对与措施不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附件一:技术措施编写规范封面格式附件二:技术措施内容格式附件三:技术措施会审
9、意见附件四: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记录附件一:技术措施编写规范封面格式(作业名称)(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队负责人:编写人:编写日期:年月日禹州神火华伟矿业有限公司附件二:技术措施内容格式(作业名称)技术措施一、 工程项目名称二、 工程项目起止时间三、 工程项目负责人四、 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五、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六、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主要介绍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工艺流程、施工组织、方法与步骤等七、 工程质量要求:应执行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技术保证措施(一) 为达到工程项目设计预期目标制定的技术保证措施。(二) 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预测,针对性制定的技术防范措施。(三) 对出现意外情况后的技术补救措施。八、安全保障措施。附件三:技术措施会审意见措施名称:贯彻人:贯彻时间:生产科:签字:日期:机电科:签字:日期:安检科:签字:日期:调度室:签字:日期:总工程师:签字:日期:附件四: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记录措施名称贯彻日期施工负责人贯彻人贯彻地点被贯彻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