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潢川县第四中学校本研修管理和考核制度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教师校本培训不断取得新成果,特制订教师校本培训考核制度。 一、考核制度 1、严格教师校本培训的各种培训的考勤。教师按时参加上级及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活动,每迟到或旷会一次,学校将按教师日常考勤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严格教师校本培训学习情况的检查。学校不定期检查教师的校本培训情况,教师要有校本培训学习心得并计入年终量化考核分。 3、严格教师的上岗培训。新毕业分配的教师及新应聘教师,无论其是否已经实习过或培训过,都必须由学校派遣再次参加教师上岗前的培训,并获得岗前培训证,否则不予上岗。新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还必须
2、及时取得社会认证的教师资格证。 4、教师必须修满最低教育学分。学校规定每位教师每学年最低学分必须达到40学分,达不到学分者,年终量化考核要酌情扣分。 5、严格教师学历达标。教师学历必须达到专科(含专科)以上,并且与所任教学科专业一致。学历不达标的教师必须在最短时间内通过自考或函授等渠道取得相关学历证书。6、严格教师的校本培训完成情况。教师在校本培训中,不能达到培训要求,将在年终量化时视为不合格教师,年终不能评为优秀教师。 二、奖惩措施 1、骨干教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性教师计划,该计划应涵盖下列内容:教学工作、德育工作、教育科研、业务学习等。发展性教师计划经校管理考核工作小组审核,报学校考评领
3、导小组批准备案。 2、校优秀中青年教师一年一评。 3、学校采取积极措施,在业务培训、课改实践、科研立项、学术活动等方面向骨干教师倾斜,优先考虑。 4、学校应充分利用骨干教师资源,发挥他们在管理、科研、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 5、学校建立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导师带教制度,加快骨干教师成长。 6、每学期召开骨干教师教育教学研讨会,并分学科建立工作交流例会制度。7、省、市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县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师和校优秀中青年教师由学校赠送一份河南教育杂志。 三、考核办法 1、由骨干教师自我评定发展性教师计划执行情况,填写自评小结(附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2、由学校管理考核工作小组考评骨干教师的发展性教师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学生、同行和处室意见,审核材料,评定考核等级。 3、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等级。潢川县第四中学201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