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螺山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制度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为确保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目的,关注个体差异,突出发展、变化过程,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激励和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而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中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主要评价指标:(一)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二)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
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三)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四)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五)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六)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
4、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三、考核原则1评价主体多元化原则。学生、教师、家长均参与考核评价工作。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坚持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原则。四、考核办法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分管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为成员。主要职责是根据本制度制定学校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学生、家长的学习、培训工作;指导班级考评小组对学生进行评价考核工作;在评价结果有争议时,进行裁决;收集、整理过程性资料;不断总结经验,把考核评价工作越做越好。班级成立考核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班的学生开展活动、
5、组织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公布考评结果等工作。五、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六、综合素质评价的保障机制。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大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纪检监察,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树立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社会形象,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构建诚信的运作机制,严防发生舞弊事件,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违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