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中学”制度的争议分析襄阳四中 占广军摘要:重点中学制度在我国的教育发展史上产生过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但由于其本身的特征和特殊的历史背景,从一开始创建起,重点中学就引起了社会诸多的争议和质疑,究竟应该如何看待重点中学的存在和发展,本文从教育分流的角度对相关问题做了辨析。关键词:教育分流 重点中学一 重点中学制度的历史回顾1953年5月,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会,决定“要办重点中学”。随后,教育部确定“有重点的办好一些中学和师范”,以取得经验,指导一般。1977年5月,邓小平在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时提出“办教育要两条腿走路,既要注意普及,又要注意提高,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
2、大学。要经过严格考试,把最优秀的人才集中在重点中学和大学”。1978年1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实行方案。1980年10月,教育部又颁布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90年代,国家明确提出小学、初中不设重点校(班),开始规范义务教育办学体制,推行素质教育。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重点学校制度被彻底取消。虽然重点学校制度被取消,但人们观念中的“重点中学”概念却依然存在。直到现在,家长在孩子的择校问题上,仍然会首选“名校”、“重点中
3、学”;各个中学虽然没有明确的“重点班”,但变相的“奥赛班”、“培优班”却比比皆是。究竟“重点中学”和“重点班”制度该不该废除?此种制度的存在有没有其合理性?究其根源,教育分流理论可以作为解释的理论之一。二 重点中学制度的理论基础教育分流是指根据社会分工的需要,按照个人能力倾向、兴趣、特长,分流培养,使人们各成其才,各就其位。 侯家刚, 山显光, 毕方智: 论我国实行教育分流的必要性 J. 山东教育学院学报, 2006(1):15中学教育的分流是指按照社会需要与个人特征及意愿,将接受一定阶段基础教育的学生纳入不同的教育体系,按不同的要求与目标,培养成为不同层次及类型的人才。细化分来,重点中学和非
4、重点中学之分主要有如下理论基础:(一)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公平是和分配相联系的概念。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每个人提供了劳动的均等的机会,也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了均等的竞争环境。效率实质上属于生产力的范畴,效率是以投入和产出、消费与所得之比来计量的。效率与公平具有统一性,两者必须同时兼顾;但公平不等于平均,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形势侧重于某一方面,兼顾另一方面。(二)社会分工理论社会是一个整体,一个大系统,它要正确运行,需要社会成员的分工协作。按照绝对平均思想,教育只能会是以培养一种层次,甚至是一种类型的人才为目标教育所有的人。这样一
5、方面教育所培养类型的人才,大于社会需求量,造成这部分人的失业。另一方面,社会需求的多种类型的岗位却招聘不到合适的人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教育要实现其社会发展功能,就应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教育不但不能漠视社会分工的存在,还应该积极主动地去适应社会分工对培养人才的要求。社会分工客观上要求教育培养不同类型与层次的人才。(三)个别差异理论教育具有两大功能。一是个人发展功能,即教育开发、引导个人潜力,促进个人的自我实现;二是社会发展功能,即教育不仅要着眼于个人,还要着眼于社会,整个人类教育要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向前发展。教育要实现其促进个人发展的功
6、能,首要前提便是承认和尊重个别差异。个别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而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等各个方面对具有差异的个人的要求是不同的。在承认和尊重个别差异的基础上,对个人实施合适的教育,让每个人都在自己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获得大的发展才是教育对个人发展的最终目标。三 重点中学制度的争议分析(一) 公平问题破坏教育公平问题一直是重点中学受到非议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人抨击重点中学制度大多认为它破坏教育公平,有损教育平等。表面上看来确实如此:重点中学拥有较好的硬件设施,最强的师资力量,生均经费也要比非重点中学高出许多,生源也因为上述原因会形成良性循环。而相比之下的非重点中学就没有上述的诸多优势,生源也会因为
7、学生的层次“分流”而大打折扣,基本失去了和重点中学的竞争能力。但是在特定的时期,把有限的优势教育资源集中起来,投到少数智力优异的学生身上,应该是可取的。因为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和短缺的情况下,追求教育的“效率”,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快出人才是合理的。从长远来看,提高教育的“效率”是从实现更大范围,更高程度的教育“公平”的前提条件。因为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丧失效率的公平只能让公平停留在低层次、低水平上,而要不断提升教育公平的层次与水平,就必须追求教育的效益。(二) 学生的心理负担问题教育分流使重点中学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学生们在“高手林立”的学习环境中,难免产生沉重的心理压力。有些学生在压力面前会
8、产生厌学、自闭、自暴自弃的想法,这并不是当初他们进入重点中学的初衷,但事实上重点中学在他们心理成长过程中起到了的副作用。另一方面,重点中学的存在给没能进入重点中学的学生同样带来了心理负担,社会对重点中学的强烈认同感让非重点中学的学生感到自卑甚至有被遗弃的感觉,一部分学生在社会错误思想引导下失去了上进的动力。然而,以上看法只看到分流给学生造成的暂时的心理压力,并且是没有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造成的。由于受教育者之间以及同一个受教育者的不同发展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实施差异教学,是提高教育质量、达到教育公平的必然选择。要为每个学生提供他最需要最适合的教育,才能促进其健康发展。四对完善“重点中学”制度的对策
9、与建议 重点中学制度是中等教育内部教育分流的结果。它的作用在于把优质的生源集中起来,配以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优秀的师资力量,根本目的在于为智力优异的学生提供有别于普通学校的教育与教学。但在具体的政策实施过程中,政策制定者们没能进行有效的反馈与再修改,最终引得诸多争议,导致政策最后以取消告终。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在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时,应通过公共协商,保证决策的程序公正,使得制定的政策更具公信力。再则,制定相应的教育改革法,是平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有效手段。通过立法,能减少教育改革中的随意性和形式化,防范改革风险,从而减少改革的代价。最后,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时,应多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考虑问题。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在制定政策是都应减少和弥合这种差距,在分配教育资源时,要适当向弱势群体倾斜,通过适当的补偿方式处理历史造成的不公正结果。参考文献1 朱丽:个人利益抑或公共利益:教育改革的两难困境J. 基础教育, 2009(1): 272 侯家刚, 山显光, 毕方智: 论我国实行教育分流的必要性 J. 山东教育学院学报, 2006(1):153 陈共: 财政学(第四版)M. 北京:中国人名大学出版社, 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