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溪小学课改教学评价制度 课堂教学是教改工作的主要环节,是教学管理的重点,做好课堂教学评价,是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力保证。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教改管理,特拟订以下制度:一、学校组织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以教务主任和教科研主任为副组长,由教研组长参加的课改教学评价小组,每学期对校级观摩课及其它公开课进行评价。二、所有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认真学习课程标准,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评价课改教学。要求教师积极钻研教材,研究学法和教法,提高课堂效率,尽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三、各教研组在组内进行听课、评课活动,对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完成听课、评课规定的任务。四、教务处和科研组组织全校性观摩课评价活动,进行课堂教学检查、考核及评优。具体考核方法以教学常规要求为依据。五、学校定期举行课改座谈会,广泛了解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常规要落实。六、课堂教学评价时要考虑教师讲授和学生活动的时间。七、学校课该教学评价小组评课的结果要与讲课教师见面,并征求做课教师的意见,了解做课教师的授课思路,真正做到教学民主,评价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