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赵湾初级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校校舍、校产是国有资产,是办学的重要基础和资源,师生既有使用的权利,更有保护的职责。为充分发挥校产资源的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校舍、校产实行分块管理,兼职管理人员直接负责制。总务处负责教室、学生宿舍、教师住房、水电、办公等设施的管理。教导处负责电教、音美、广播电视、理化生、体育器材和图书资料等教学设备的管理。第二条 严格固定资产入帐注册登记手续。各类校产设备实行入帐、注册、登记制度,常规零星小件购置另设登记簿,实行使用结交归还手续。对专业购置的设备将清单与实物经分管领导核准移交给兼职管理人员。第三条 教室、学生宿舍(含配备课桌凳、钢架床及其它配备设备)实
2、行班级(班主任)负责制。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的资产管理,并对学生损坏校产应追究维修、赔偿责任;同时将学生爱护校产情况纳入班主任考核、学生思品考核和综合素质评价。第四条 理化生、电教、音美、体育的器材和设备由兼职管理员负责。管理人员要坚持借用登记手续,做到经常清点检查,生化药品要严格管理,平时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仪器室。管理人员负责对学生因在使用过程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损坏应追究其赔偿责任。第五条 微机室、语音室配备设施由计算机教师和分管教师负责。负责人应规范操作,爱护设备,遵规守时,强化安全,禁止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并按照学校要求随时切断电源。负责人对学生不按要求操作而损坏配件应追究赔偿责任。
3、第六条 图书阅览实行管理员责任制。管理人员要根据图书借阅制度认真做好登记,对新增图书和教学资料要及时编号登记贴签。教学刊物与资料实行期初借期末收,各类报纸按月整理装钉。第七条 生活用具设施、水电、锅炉维修工具及维修配件由后勤组长负责。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并在使用过程要加强管护。组长负责常规性水电维修。第八条 校园广播电视台器材和教室音响等由教导处总负责。责任人要爱护器材,保障畅通,充分发挥其校园思想政治教育作用,浓厚校园宣传氛围。对新增器材要及时登记,不得私自将器材外借。若人员调整,由主管领导监督当面移交。第九条 教工住房、办公设备配备由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或挪用。第十条 学校档案和档案室设备由管理人员负责。要建立档案登记、借阅制度。要认真保管各类入档卷宗,发挥档案资源作用。第十一条 节约用电用水。教室、学生宿舍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集体办公室等公共场处照明也应作到节约用电,人走灯熄,大力提倡节约用水,积极创造节约型校园。第十二条 校舍、校产管理纳入各类管理人员的学年度考核。考核由分管领导组织,主要检查器材设施的管护及使用情况。方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原则每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