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河初中学生科技小制作、小发明奖励制度 为了丰富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切实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培养广大师生崇尚科学、尊重知识、热爱发明,勇于创造的动手实践能力,经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学校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科技小制作、小发明收集展览活动,并在全校范围内实施“科技小制作、小发明”奖励活动。学生发明制作奖励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 提高学生在科学技术方面的素质,更好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订我校学生发明制作奖励制度。二、 参加对象:在校全体学生。 三、 征集办法 1、各班上报的作品经初选后,合格作品选送到市级参评。 2、选送的作品必须写出作品说明一同上
2、报。 四、参评要求 1、作品要求构思新颖,符合科学性、实践性,具有可操作性。 小制作要精致、美观。小发明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 2、小制作、小发明要源于生活实践,种类不限。可以结合教材 中的小实验、小制作的内容进行创作,也可以是学生结合生活以及科 学知识等方面进行的小发明、小创作。 3、小制作、小发明可以利用废旧物品做材料。小发明可以是改进原有的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也可以自己发明。 4、参评作品必须是自己独立设计、制作完成的。教师或家长在学生制作过程中可以进行指导,但不得替代,如发现是剽窃他人发明成果或别人替代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 评选、奖励办法 1、学校按制作发明的方向组织专门教师按要求进行评选。 2、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但更突出精神奖励的原则。凡作品获校级以上奖励的报销制作材料费用,并奖励 20 元。获县级以上奖励的学生,奖励金额参照指导老师奖励制度。 3、学生作品受到奖励按级别给予指导教师以奖励。 学生获校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奖年度考核加0.1分。 学生获县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奖励50元,年度考核加0.2分。 学生获市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奖100元,年度考核加0.5分。 学生获省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奖 200 元,年度考核加1分。 学生获国家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奖 500 元,年度考核加2分。 旬阳县双河初级中学 20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