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初中师德教育“一票否决”制度为了严肃校纪校规,端正教风、行风,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房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切实严明工作纪律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的决定,特制定青峰初中师德教育、一票否决制度。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2、不履行教师聘约,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侮辱、伤害、侵犯学生人格的;4、违反中小学收费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的;5、违规乱征滥订书刊资料的;6、上班时间打牌、赌博的;7、参与支持色情、迷信、邪教、违反社会公德、有损教师形象的;8、教学成绩连续两学期倒数第一、学生巩固率低于98%的。青峰初中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