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音乐器材室管理制度一、音乐器材室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音乐器材室。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管理人员应及时申请购买音乐器材和设备,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三、要建立音乐器材管理总帐、分类帐和低值易耗品账。音乐器材的配发、自购、自制、调拨、馈赠、破损、丢失、报废等,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所有器材每学期盘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四、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部分音乐器材可在学期初由教研组(教师)向音乐器材室办理出借领用手续,音乐器材领用和归还时,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有损坏,按学校相应的规章制度报主管部门处理。五、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
2、理。仪器设备必须全部入橱或上架,按仪器的性能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并根据重下轻上、水平或竖直放置的原则作适当调整,做到科学合理、美观大方、取用方便。六、要加强对音乐器材的保养和维护。根据不同器材各自的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锈腐工作,确保音乐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灭火器等安全设备。音乐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学校音乐室管理人员,应热爱音乐事业,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尽职尽责做好音乐室的管理工作。一、执行学校有关音乐室的工作计划,负责音乐室内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二、根据教育和教学的需要,配合学校订购必要的音器材及相关书籍。三、有责任对进入音乐室内的一切人员进行登记及监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四、严格遵守学校音乐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音乐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音乐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五、严格遵守音乐室及音乐器材的借用手续,严禁不经批准将室内器材借出音乐室外。六、积极主动地协助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七、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