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管理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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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1第九章第九章明察秋毫:税务稽查规范化明察秋毫:税务稽查规范化易 红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2培训说明培训说明 内容内容 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 税务稽查的工作规程 税务稽查的一般方法 目标:目标:要求:要求:详读教材,把书读薄;理解知识,把书读精;研究方法,把书读活;掌握方法,提升能力水平 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3第一节第一节 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 税务稽查基本内涵税务稽查基本内涵 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 税务稽查的基本分类税务稽查的基本分类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4 一、税务稽查的内涵一、税务稽查的内涵 (一)税务稽查的概念(一)税务稽查

2、的概念 税务稽查是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依法依法对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主体特定主体特定依据法定依据法定对象明确对象明确客体清晰客体清晰内容内容完整完整税收征管体系(二)税务稽查的必要性1、征收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5税收救济税务稽查税款征收纳税服务2、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选择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6税务稽查效率违法行为查处概率执法公正稽查执法成本征管质量

3、与效率执法规范征收率征收成本社会满意3、有利于提高纳税遵从水平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7(1)纳税遵从含义及影响因素(2)纳税遵从内容:遵从成本、税制、传统文化、对政府满意度、纳税人特征纳税人特征自律遵从习惯性、忠诚型他律遵从防卫型、制度型、懒惰型二、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二、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一)惩戒职能(二)监控职能(三)收入职能 查补税款 强化管理 优化税制(四)教育职能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8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9三、税务稽查的分类三、税务稽查的分类(一)日常稽查(一)日常稽查1 1、什么是日常稽查?、什么是日常稽查?P204P2042、日常稽查与日常检查的关系日常稽查与日常检查的

4、关系日常稽查日常稽查日常检查日常检查 税务检查税务检查(纳税检查)(纳税检查)税收征管部门在履行职责时税收征管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的某一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的某一环节或全面检查。环节或全面检查。区区别别性性 质质范范 围围程程 序序对对 象象时时 间间日常检查加强征管,防止违法发生。检查、调查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等管理纳税人的某一纳税事项,某一环节和过程。时间短日常稽查专业性检查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全面核查程序严格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大、要案件。时间长联联系系1、稽查是防止税款流失的最后防线,是打击税收违法,维护税收秩序

5、筑起的大堤,检查是大堤的基础和修补维护;2、检查为稽查提供案源,稽查发现问题反馈给征管部门,确定征管部门检查重点。(二)按稽查的内容范围:专项检查1 1、什么是专项检查?、什么是专项检查?P P2052052 2、特点:、特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3、专项稽查与专项检查的关系、专项稽查与专项检查的关系共同点共同点:解决普遍性问题,收效快、反响大。:解决普遍性问题,收效快、反响大。区别:区别:实施主体不同实施主体不同三个特定优缺点优缺点(三)按照检查目的:专案检查(三)按照检查目的:专案检查1、专案检查含义P2062、特点:3、注意专案稽查案源举报、交办、转办

6、、情报交换举报、交办、转办、情报交换其他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其他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三个特定三个特定对象、目的对象、目的内容范围、内容范围、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13国外税务稽查经验国外税务稽查经验 重点税源的监控 机构扁平化设置 执法权与刑侦权统一 稽查信息来源丰富 依托风险评估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稽查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14第二节第二节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掌握税务稽查规程实务:四个环节掌握税务稽查规程实务:四个环节 税务稽查选案税务稽查选案 税务稽查实施税务稽查实施 税务稽查审理税务稽查审理 税务稽查执行税务稽查执行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15 一、一、税务稽查选案税务稽查选

7、案(二)税务稽查选案原则(二)税务稽查选案原则优选原则优选原则限选原则(一)税务稽查选案的概念一)税务稽查选案的概念P206征管法实施细则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科学: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的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检查次数。缴义务人的检查次数。(三)税务稽查选案对象(三)税务稽查选案对象1 1、选案对象、选案对象P207常规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2 2、选案方法、选案方法 计算机选案:计算机选案:人工选案方法: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人工选案方法: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 人机结合选案人机

8、结合选案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16利用计算机选案系统,筛选稽查对象。信息、指标、参数人工:指标、参数在设定参数、计算机选案基础上,人工调整结果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17举报案源交办案源转办案源协查案源拓展案源移交案源情报交换税务稽查案源受理税务稽查案源筛选确定税务稽查任务下达案件转办局长审批其他案源一般案源稽查、审理等反馈举报人有关部门上级机关反馈专项检查日常稽查税务稽查案源税务稽查选案管理流程图税务稽查选案管理流程图1、内容:案源分为三类。2、形式:三类3、程序:筛选程序和特殊程序4、手续必不可少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18交办、转办:交办、转办:税收违法案件税收违法案件登记表登记表其他

9、:案源清册流程图说明流程图说明:二、税务稽查实施 1 1、实施税务稽查、实施税务稽查(1 1)出示或送达)出示或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2 2)下达)下达调取帐簿通知书调取帐簿通知书(3 3)审查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核算等有关资料,找出问题)审查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核算等有关资料,找出问题和线索,制作和线索,制作税务稽查工作底稿税务稽查工作底稿。(4 4)调查取证)调查取证(5 5)税务稽查立案)税务稽查立案 2 2、稽查实施中止、稽查实施中止 3 3、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措施、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措施 4 4、稽查实施终结,制作税务稽查工作报告、稽查实施终结,制作税务稽查工作报告

10、5 5、移交审理、移交审理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20 (一)稽查权力 1、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享有查帐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查帐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查证权和检查存款帐资料权、询问权、查证权和检查存款帐户户权权。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审查核算内容:收入是否及时全部入帐?是否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列支情况、审查核算内容:收入是否及时全部入帐?是否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列支情况、收入和支付价款如何定价?税额计算与申报正确与否?收入和支付价款如何定价?税额计算与申报正确与否?方式和范围方式和范围:书面审查、调帐检查:书面审查、调帐检查特殊特殊情况:计算机记帐,程序备案、有权进入系统检查记录

11、的纳税资料,可以情况:计算机记帐,程序备案、有权进入系统检查记录的纳税资料,可以复制有关数据。复制有关数据。征管法征管法第第20条条执行税收征管法情况;执行税收政策情况。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缴销情况;检查存款帐户权检查存款帐户权存通过查询,掌握收支情况及货币资金存量:违法行为线索得到证实;掌握资金情况,防止税款流失。查帐权查帐权2 2、税收保全措施权和强制执行措施权 征管法第55条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

12、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1)是对以前纳税期检查。)是对以前纳税期检查。(2)针对从事生产经营)针对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纳税人;(3)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经县以上税务

13、局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分局)局长局长批准检查保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检查保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 6个月;个月;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条件 报经批准:报经批准:保全期限:保全期限:与一般保全的区别与一般保全的区别:勿需勿需责令缴纳税款责令缴纳税款责令提供担保责令提供担保适用对象适用对象3 3、其他稽查权力、其他稽查权力 税务机关享有调查取证权 征管法第57条、第58条 税务机关享有行政处罚权 征管法第70条、细则第95条、第96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

14、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逃避、拒绝检查提供虚假资料、不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如实反映情况,或拒绝提供资料拒绝提供资料拒绝、阻止拒绝、阻止记录、录音记录、录音.转移、隐匿、销毁资料(二)税务稽查的法律限制(二)税务稽查的法律限制1 1、实体法限制、实体法限制 不能擅自进入纳税人住宅检查,不能进行人身搜查,不能擅自进入纳税人住宅检查,不能进行人身搜查,在机场、车站、码头检查注意在机场、车站、码

15、头检查注意.2 2、程序法限制、程序法限制 出示检查证和出示检查证和检查通知书检查通知书 检查存款帐户、调帐检查、保全和强制要按程序检查存款帐户、调帐检查、保全和强制要按程序3 3、其他法律、其他法律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担保法担保法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23 出示检查证和检查通知书是检查人员履行的法定义务和税务检查的法定必经程序。保障税务检查的合法和规范.1 1、出示税务检查证、出示税务检查证检查证应在什么时间使用?检查证应在什么时间使用?检查人员未出示检查证,被检查人允许检查检查人员未出示检查证,被检查人允许检查,检查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检查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出示税务检查证,应该用什

16、么证据来证明?出示税务检查证,应该用什么证据来证明?2 2、送达、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1)是税务检查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使用的检查是税务检查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使用的检查法律文书。体现税收执法法律文书。体现税收执法权力权力和和义务义务。(2)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 种类种类形式形式标明被查对象标明被查对象不标明不标明检查前几日通知检查前几日通知检查时通知(不必事先通知)检查时通知(不必事先通知)三三种种情情况况(3 3)检查通知书应用)检查通知书应用注意注意(1)到集贸市场检查,可以使用全国统一税务检查通知书(2)查询存款帐户,还要出示经批准的全国统一格式检查存款帐户许

17、可证明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26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26(三)税务稽查回避税务稽查回避 1 1、什么是稽查回避?、什么是稽查回避?P209210 2 2、什么情况下回避?、什么情况下回避?稽查稽查人员人员纳税人或其法人代表、直接责任人扣缴义务人或其法人代表、直接责任人存在利害关系征管法第十二条征管法第十二条 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 3、回避方式、回避方式 (1 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承办案件的税务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承办

18、案件的税务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认为自己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可主动提出回避。认为自己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可主动提出回避。(2 2)申请回避)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承办案件的税务人员或者当事人认为承办案件的税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可申请他们回避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可申请他们回避(3 3)指定回避)指定回避 4 4、回避时间:、回避时间:5、回避程序回避程序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回避?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回避?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应回避关系,任何一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应回避关系,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回避,税务机关做出行政行为,是否都没有提出回避,税务机关做出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19、?合法?回避条件回避条件提出回避与哪些人有利害关系 什么工作情况利害关系范围同意回避同意回避回避回避不承担办理业务不承担办理业务:考核、调查、讨论、审核、决定:考核、调查、讨论、审核、决定方式方式细则第八条(四)下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稽查机关下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出具调取账簿资料清单。调取以前年度账簿进行检查,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并在个月内完整退还。情况特殊,可以调取当年账簿检查,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1)前提条件采用调账检查方法(2)送达后,当场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要求)(3)履行手续:审批、时限、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及当事人签名,加盖

20、公章或当事人印章。(4)调取账簿转做案件证据时,办理稽查取证手续。分析思考分析思考:稽查人员李铭对海洋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公稽查人员李铭对海洋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公司财务经理以李铭的弟弟在该公司做设计工作司财务经理以李铭的弟弟在该公司做设计工作、二者存在直系血亲关系为由,申请李铭回避、二者存在直系血亲关系为由,申请李铭回避检查。申请是否合法?检查。申请是否合法?三、税务稽查审理稽稽查查审审理理受受理理稽稽查查审审理理实实施施补充稽查补充稽查退查补证退查补证同意定案同意定案调整定案调整定案制制作作审审理理报报告告局长审批税务行政处罚告知制制作作税税务务决决定定文文书书移移送送税税务务稽稽查查执执

21、行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局长局长审批审批(一)税务稽查审理意义 1、有利于保证税务稽查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2、有利于保证涉税案件的查处质量 3、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4、有利于加强税务机关的廉正建设(二)税务稽查审理原则1、合法性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 不得以主观臆断或推测判定客观事实,不得对当事人引供、诱供和逼供。3、公正原则:把握三个方面P212(三)案件审理内容1、稽查程序是否合法?稽查程序是否合法?(1)程序的几个要素:)程序的几个要素:步骤、步骤、顺序、顺序、时限、方式时限、方式(2)审理要求)审理要求 程序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对象确定程序、稽查实施环节程序:对象确定程序、

22、稽查实施环节程序 手续完整性手续完整性:调帐、调查取证调帐、调查取证、查询存款、保全、查询存款、保全 程序时效性程序时效性:听证听证、调帐、调帐.立案 调查拟定处理意见 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制作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陈述申辩 送答处罚决定书链接链接1调帐检查程序和要求调帐检查程序和要求1、调账检查有程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下达下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当场填写当场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调取账簿资料清单,调取账簿资料调取账簿资料用完按时归还用完按时归还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及当事人经办人亲笔签名注明时间,盖当事人印章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及当事人经办人亲笔签名注明时

23、间,盖稽查局公章账簿资料转作案件证据时,办理稽查取证手续 明确调账主体 区分当年帐和往年帐 调账条件:“必要时”和“有特殊情况的”。归还期限:30天或3个月 把握调账批准程序一把手责任制 调账通知书内容:如何执法才不违法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的;纳税人涉嫌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纳税人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的;纳税人涉嫌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可能毁灭、藏匿、转移账簿证据资料的。及其他当事人可能毁灭、藏匿、转移账簿证据资料的。关于贯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47号2、调账检查有要求链接链接2 2调查取证程序及要求调查取证程

24、序及要求 稽查人员通过调查取得有关书证、物证和证人证稽查人员通过调查取得有关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等证据资料,以及询问当事人和知情人,查清言等证据资料,以及询问当事人和知情人,查清并证实当事人涉税事实的过程。并证实当事人涉税事实的过程。1、调查取证有条件、调查取证有条件(1 1)证据的收集由税务机关的检查人员在税务)证据的收集由税务机关的检查人员在税务检检查过程中查过程中进行;进行;(2 2)针对违法案件调查;)针对违法案件调查;(3 3)对象是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对象是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2、调、调查取证主体、权限要合法查取证主体、权限要合法 3 3、程序合法:方式、手段、条件、手续

25、、程序合法:方式、手段、条件、手续 调查取证,必须由出証单位(人)的法人代表或调查取证,必须由出証单位(人)的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署核对意见,并说明证据资料的出处,经办人签署核对意见,并说明证据资料的出处,同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稽查人员亲笔签名。同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稽查人员亲笔签名。索取原件,必须使用统一制作的换票証(开具的索取原件,必须使用统一制作的换票証(开具的发票)或发票)或调取证据专用收据调取证据专用收据(空白发票)。(空白发票)。证据收集时效证据收集时效事后取证没有法律效力。事后取证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26、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法律救济原则贯穿于整个立法和司法活动之中,如行政听证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程序;一事不再罚原则、便民原则;还有司法援助、使用民族语言诉讼、实行诉讼回避制度等等。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还规定: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违法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体现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无救济无处罚”原则。链接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听证的条件:听证的条件:要求的听证只能是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中的罚款行为;要求的听证只能是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中

27、的罚款行为;对未达到一定数额的罚款不能提出听证要求;对未达到一定数额的罚款不能提出听证要求;纳税人要求举行听证超过期限不得再要求举行听证。纳税人要求举行听证超过期限不得再要求举行听证。听证时间听证时间: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在举行日内举行听证,在举行听证的听证的7日前向当事人送达日前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问题分析:问题分析:1 1、税务机关实施调账检查(以前年度)后,部、税务机关实施调账检查(以前年度)后,部分资料转为证据,是否遵循分资料转为证据,是否遵循3 3个月归还时限?个月归还时限?2 2、纳税人拒绝在证据上签字压印

28、怎么办?、纳税人拒绝在证据上签字压印怎么办?2、涉税事实是否清楚(1)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 按照法定程序、标准,运用逻辑推理、自然法则和经验法则对各类证据的有效性及主要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责任、原因等逐一确认,然后以有效的证据判定案件的事实。(2)事实清楚:真实、具体、准确。3、证据是否确凿有效(1)什么是证据?(2)什么是确凿的证据?合法:取证形式、内容、主体 完整 充分 有效充分性充分性。在数量上,稽查证据能支持稽查结论的成立;在质量上,稽查证据必须达到一经取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证据可靠,能如实反映客观事实并与稽查结论相关,所具备的证明效力能支持稽查结论成立。偷录偷拍的证据合

29、法吗?偷录偷拍的证据合法吗?税务稽查规程税务稽查规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收集证言时,可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收集证言时,可以笔录、录音、录像。以笔录、录音、录像。税务稽查规程税务稽查规程第二十四条:调查取证时,需要索取第二十四条:调查取证时,需要索取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原件的,可以用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原件的,可以用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或专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票原件或专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以照相、影印和复制。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税务机关调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查税务违

30、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2002年10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七条: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3)如何审理证据确凿?方法和手段:鉴别证据、综合运用有效证据程序:从单项证据入手,着眼全案整体证据审核证据与事实之间、证据与证据之间、主证与佐证之间的逻辑关系;审查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关联性。证据内容、证据形成背景、取证过程、证人与

31、当事人关系及证明力、陈述申辩动机、鉴定人资格.证据内容及与其他证据关系、物证与其他证据的相关性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收集过程、现场检查记录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4 4)各类证据审理内容及要求)各类证据审理内容及要求 书证(产生和获取过程、内容、与其他证据关系);物证(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书证、物证可以以现场笔录作为佐证 视听资料(形成背景、收集过程、内容)现场检查记录(完整、准确、真实,符合法律要求)鉴定结论 证人证言:与当事人经营活动相关人员以及税务管理人员的证言可以作为佐证。被查对象陈述申辩材料 偷税的取证审查偷税的取证审查 客体:客体:主要偷税的手段和实施各种偷税手段的证据。主要偷税的

32、手段和实施各种偷税手段的证据。主体方面证据收集主体方面证据收集各类登记证照等书证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事业单位登记特殊行业批准文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其他主体资格书证银行帐号、减免税批文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 例:群众举报甲企业利用帐外帐偷税,税务稽查人员对甲企业进行税务检查。经过稽查人员耐心细致地宣传税法,纳税人缴出帐外帐(包括购销合同、商品出库单、开具的假发票、银行转帐凭证以及现金收取记录等),并交代了偷税事实。经检查人员计算,甲企业帐外经营三年时间共计少缴增值税3万元,问题:此案中帐外帐能否作为法定证据,以此来证明被查对象有帐外帐所列金额的故意偷税行为?分析:可以。思

33、考:税务稽查工作底稿能作为证据吗?内容记载:内容记载: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被稽查对象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以及税收缴纳情况;3、违法线索出处(帐簿、报表等)4、稽查活动记录;5、稽查人员对问题分析意见和作出的初步结论4、数据计算是否准确(1)对计税依据审查 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分类是否准确?汇总数据统计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相关税种征税范围规定(2)税款计算审查 税种、税率、已缴税额、应补税额计算5、案卷资料是否齐全税务文书税务文书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审查:完整、齐全、合法、有效执行类税务文书执行类税务文书:执行报告、限期缴款通知书、冻结存款通知书、纳税担保书强制

34、执行审批表、阻止出境通知书.稽查类税务文书:稽查类税务文书:税务稽查报告、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立案审批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6、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是否规范地制作稽查文书?书写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表述是否准确?7、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完整引用?引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是否规范引用法律法规,是否列明法律法规的名称和相应条款?法律法规位阶引用是否符合要求?8、处理意见是否得当审查内容:对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提出的处理意见是否恰当、有针对性税务稽查报告(1)审查案件定性依据:法律事实、有关税收法律法规(2)审查案件处理意见依据:认定的违法性质;违法

35、行为的情节和造成的违法后果;稽查对象在违法行为中应承担的责任。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55(四)稽查审理终结(四)稽查审理终结审审理理结结论论1 1、同意、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报告2 2、不同意、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报告认定认定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报告正确正确,应作出同意,应作出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报告的审理结论,制作的审理结论,制作审理报告审理报告。(1 1)有五种情况之一的,不同意)有五种情况之一的,不同意(2 2)不同意结果处理:)不同意结果处理:补充或重新稽查补充或重新稽查另行安排稽查另行安排稽查另行提出处理意见另行提出处理意见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56 (五)案件终结

36、处理(五)案件终结处理1 1、方式:、方式:处理处罚分离处理处罚分离2 2、原则:四项原则、原则:四项原则违法行为超过法定追溯期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超过法定追溯期的,不予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一事不二罚。(1)应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处理应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处理(2)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涉税案件处理)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涉税案件处理(3)查无问题案件处理)查无问题案件处理审理报告审理报告经审批后,经审批后,办理案件报批手续;制作办理案件报批手续;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3 3、程序、程序四、税务稽查执行执行受理送达税务处理文书自行履行未自行履行强制执

37、行措施其他执行措施解缴入库制作稽查执行报告当事人执行及调整帐户报告学习税务稽查执行的工作程序、内容。了解掌握税务稽查执行的工作程序、学习税务稽查执行的工作程序、内容。了解掌握税务稽查执行的工作程序、税务处理文书送达和执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及法律救济等。税务处理文书送达和执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及法律救济等。(一)税务处理文书送达税务处理文书送达是税收法律发生效力的必经程序。1、直接送达 税务机关应当采取税务机关应当采取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方式将税务文书送交受送方式将税务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签收税务文书,可以分为四种情况:达人签收税务文书,可以分为四种情况: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58受送达人受送达人签收

38、人签收人 公民公民本人;本人不在的,应当交其同住成年家属本人;本人不在的,应当交其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法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其他组织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有代理人有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59 2、其他送达方式要求 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时,才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时,才可以采取委托送达委托送达和和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方式。受送达人或者规定的其他签收人受送达人或者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

39、期,并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达人处,即视为送达。留置送达留置送达 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税务处理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税务处理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日,即视为送达。为送达。3 3、税务文书送达期限、税务文书送达期限 执行部门接到审理部门移送的税务处理文书后执行部门接到审理部门移送的税务处理文书后7 7日日内送达当事人,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延长。内送达当事人,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延长。分析思考:分析思考:直接送达拒绝签收,留置送达找不到见证人,直接送达拒

40、绝签收,留置送达找不到见证人,可以公告送达吗?可以公告送达吗?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61(二)税务处理决定的执行(二)税务处理决定的执行 1、税务处理决定一般执行、税务处理决定一般执行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查补的税款、滞,缴纳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及没收的非法所得;当事人多申报缴纳的税款纳金、罚款及没收的非法所得;当事人多申报缴纳的税款的,按照规定的的,按照规定的期限期限和方式到征收部门办理退库。和方式到征收部门办理退库。2、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督促执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督促执行 (1)当事人逾期未执行)当事人逾期未执行处理处理决定的,执行部决

41、定的,执行部门依照门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第第55条规定,对被执行条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人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2)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逾期不申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征管法第四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征管法征管法第第88条条 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63(3)注意:)注意:罚款强制执行有选择罚款强制三个条件罚款强制执行有期限(期

42、限内不能处罚)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条件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人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申请人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政诉讼。申请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吉林省税务培训中心 易红64(3)其他执行措施)其他执行措施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阻止出境阻止出境停止供应发票停止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停止出口退税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欠

43、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代位权 代位权,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

44、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第十一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第十二条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第十四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

46、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3、审计、财政及司法机关转办案件的执行征管法第53条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办案单位作出处理决定纳税人(三)税务检查调整帐务1 1、当事人将当事人将补税凭证、罚款凭证,调整帐户所涉及的帐补税凭证、罚款凭证,调整帐户所涉及的帐户记录和记帐凭证复印件户记录和记帐凭证复印件报送执行部门。报送执行部门。例:某纳税人生产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例:某纳税人生产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5 5万元,未记销售万元,未记销售收入明细帐,漏缴消费税。收入明细帐,漏缴消费税。应查补消费税:应查补消费税:50000 50000X30%=15000X30%=15000元元 帐务处理帐务处理:借:主借:主营业务税营

47、业务税金及附加金及附加 1500015000 贷贷:应应交交税税金金应应交消交消费税费税 1500015000 借: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 1500015000 贷:贷:主主营业务税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金及附加 15000150002 2、税务稽查部门怎么办?、税务稽查部门怎么办?P216P216(四)案件执行终结 及时制作执行报告,报经批准后,连同制作的涉税案件资料移交清单及有关资料,移交审理部门,然后归档。案例案例 市国税稽查局对陈松市国税稽查局对陈松20072007年年8 8月月1212月纳税情况检查,月纳税情况检查,发现陈松未办理税务登记,取得加工收入近发现陈松未办理税务登记,取得加工收入近

48、11001100万元,应万元,应缴纳税款缴纳税款5656万余元,但陈松只申报万余元,但陈松只申报1010万元。稽查局下达万元。稽查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由于无法找到陈松,税务机关。由于无法找到陈松,税务机关委托工厂所在地乡政府送达通知书,由陈松的工厂的田某委托工厂所在地乡政府送达通知书,由陈松的工厂的田某签收。但陈一直未申报。签收。但陈一直未申报。20082008年年1010月月1212日稽查局决定按偷日稽查局决定按偷税处理处罚,理由是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以及进行虚假纳税处理处罚,理由是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以及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陈松不服,申请听证,税务机关决定于税申报。陈松不

49、服,申请听证,税务机关决定于20082008年年1010月月2525日举行听证会,并于日举行听证会,并于1010月月2121日送达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听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证通知书。问:问:1 1、稽查局存在哪些执法程序问题?、稽查局存在哪些执法程序问题?2 2、稽查局对当事人定性是否准确?、稽查局对当事人定性是否准确?案件分析案件分析1 1、文书送达:、文书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签收无效。缺乏签收无效。缺乏“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的证据。的证据。2 2、举行听政时间通知超过法定时限。、举行听政时间通知超过法定时限。3 3、税务机关定性偷税准确、税务机关定性

50、偷税准确虚假申报少缴纳税款。虚假申报少缴纳税款。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四条: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受送达人或者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留置送达 第三节 税务稽查的一般方法一、税务稽查的基本方法 (一)帐务检查方法(一)帐务检查方法 1、全查法 2、抽查法 3、顺查法 4、逆差法(二)调查验证方法 1、盘存法:帐实是否相符,进而发现问题。2、核查法 3、外调法核对法观察法询问法函调派员外调(三)对比分析法1、评估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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