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代资产阶级税收理论的基础,并对后来各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1)霍布斯的“利益交换说”“主权者向人民征收的税不过是公家给予 保卫平民各安生业的带甲者的薪饷。”“人民为公共事业缴纳税款,无非是为了 换取和平而付出的代价”。他倡导的资产阶级税收平等观,就是使各 人承担的负担与其从国家享受的利益成正比。他提出两个衡量受益程度的标准:一是个人 拥有的财产数额;二是个人消费的数额。霍 布斯主张按照上述两个标准中的一个,比例 平等地向政府纳税。基 本规定,破坏了政府的目的。”政府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赋税条例行使课税 权。他的这一思想,不仅对封建的君权神授观 念、封建国家专制课税和横征暴
2、敛的批判,也 为近代西方国家立宪依法课税提供了理论依据。(一)税收是政府占有的一部分社会产品,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它表现为政府所占有的一定数量的货币。(二)税收是政府的分配行为,属于分配范畴,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1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2税收分配的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三)税收是政府财政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四)税收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五)税收分配的对象是社会剩余产品。质基础。其次,纳税人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纳税,否则要受到相应的制裁。一、税收的强制性一、税收的强制性 1税收无偿性的概念: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收就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原纳税人,也不直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
3、酬和代价。注意:税收的无偿性是针对具体的纳税人而言的,就是说国家征税不是与纳税人之间实行等量的价值交换或补偿,而是纳税人无偿地向国家缴纳税款。2税收为什么要有无偿性公共产品供给特性决定的 3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有间接偿还性)二、税收的无偿性二、税收的无偿性 1税收固定性的概念:税收的固定性是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对什么征税及征税的额度。这些事先规定的事项对征纳双方都有约束力而不能随意变动。固定性也包括两层含义:(1)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2)税收征税数量具有有限性。2税收的固定性是相对的三、税收的固定性三、税收的固定性 一、税收术语 (一)纳税人 1纳税人: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
4、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之分。2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有时候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如直接税中的个人所得税是很难转嫁的,纳税人就是负税人;有时候纳税人不是负税人,因为他所交纳的税款可以“转嫁”出去,典型的有向生产者征消费税。3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负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关系纳税人、负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关系(二)课税对象(二)课税对象 1概念: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即课税的客体或标的物。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2按课税对象发生的分类:所得税、商品课税、财产课税(三)税目(三)税目 课目是课税对象
5、的具体项目,反映了具体的征税范围,反映了课税的广度。同一类课税对象,有好多种税目,每个税目的税率也可能都不一样。例如:营业税,有9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四)税源(四)税源 税源是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有的税源和课税对象是一致的,如所得税;有很多税种,二者不一致,如财产税,其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财产,但其税源是其收入。大部分税种的的税源和课税对象并不一致。税源和课税对象的联税源和课税对象的联系和区别系和区别(五)税基(五)税基 税基就是课税的基础,是指建立某种税或一种税制的经济基础或依据。具体有两种含义:1指
6、某种税的经济基础。例如,流转税的课税基础是流转额,所得税的课税基础为所得额,房产税的课税基础为房产等等。2指计算交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计税依据或计税标准。税基与税源的关系果树与果实(六)税率(六)税率 2按税法对税率进行的分类0税基税基累进累进比例比例定额定额税税率率(1)比例税率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如企业所得税25%,增值税17%或13%特点:计征简便有悖于量力负担原则(2)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它是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而不规定征收比例。如:某油田销售原油20吨,税额8元/吨。特点:计算方便税款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 税负不尽
7、合理(3 3)累进税率)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规定不同等级累进税率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越小,税率越低。全额累进税和超额累进税的计算全额累进税和超额累进税的计算 例例:课税对象数额课税对象数额=5000(=5000(元元),),而应交税额为而应交税额为:采用全额累进税率采用全额累进税率:5000 5000 15%=750(15%=750(元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500 500 5%+(2000-500)5%+(2000-500)10%+(5000-10%+(50
8、00-2000)2000)15%=25+150+450=625(15%=25+150+450=625(元元)0500200050005%10%15%20%25元元150元元450元元 全额累进税与超额累进税的比较:税负轻重不同在收入级次和税率档次相同条件下,全额重于超额。计算繁简不同全额累进税计算简单,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公平程度不同在两级收入交叉点附近,全额累进的公平程度不及超额累进。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比例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的图比例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的图解解3按经济分析对税率进行分类按经济分析对税率进行分类(1)名义税率 名义税率即为税率表中所列的税率,是纳税人纳 税时适用的税率。(2)实际
9、税率 纳税人真实负担的有效税率。(3)边际税率 (4)平均税率 实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例,往往低于边际税率。(七)起征点与免征额(七)起征点与免征额 1起征点与免征额 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 免征额: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2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异同(1)二者的相同点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以征税。(2)二者的不同点 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起征额部分征税。起征点具有个别优惠的特点,在起征点附近税负分配不公平;免征额具有普遍优惠的特点,税负分配比较公平
10、起征点和免征额制度的不同起征点和免征额制度的不同起征点起征点200元元无税无税0100200300税额税额=200税率税率税额税额=300税率税率400免征额免征额200元元无税无税0100200300无税无税税额税额=(300-200)税率税率400(八)计税依据(八)计税依据 1基本概念计税依据是根据课税对象计算应纳税额的数量依据。例如:卷烟的计税依据是卷烟的销售价格,税额=销售额税率;盐的计税依据是销售盐的吨数,税额=数量税率 2计税依据的分类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1)从价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2)从量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
11、,该项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重量、体积、面积等)计算。3计税依据和计税对象(征收对象)的区别 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虽然同样是反映征税的客体,但两者要解决的问题不相同。征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计税依据则是确定了征税对象之后,解决如何计量的向题。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各种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都是应税所得额。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不一致,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则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入。(九)税收能力与税收努力(九)税收能力与税收努力二、税收的分类二、税收的分类 税收分类是指按一定的标准对性质相同或近似的税种进行归类。税收分类的意义(1)有利于更好
12、地认识各类税收的特点和功能,加强各税种之间的配合,充分发挥各类税收的作用;(2)有利于分析和研究税收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研究税源的分布和税收负担的归宿,以指导我们建立合理的税收制度;(3)有利于正确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管理权限,解决财力分配方面的矛盾。1.1.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和间接税税税 收收 能能 否否 或或 容容 易易 转转 嫁嫁直接税直接税间接税间接税不能或不能或难以转难以转嫁嫁容易转容易转嫁嫁纳税人纳税人不一定是不一定是负税人负税人 纳税人纳税人就是就是负税人负税人 所得税所得税财产税财产税流转税流转税公平收公平收入和财入和财产分配产分配
13、 主要主要功能功能结构性结构性调节有调节有一定公一定公平作用平作用2.2.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1)商品税商品税(也称为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在我国,商品税是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50%以上(如2000-2009年我国商品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70%以上,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其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等。(2)所得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大类。所得税的地位在我国呈上升的趋势,但上升速度慢。2009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3185.58亿元,
14、企业所得税收入8779.25,国家税收总收入45621.97亿元,GDP249529.9亿元,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185.58+8779.25)/45621.97=26.2%,其宏观税负为4.8%,而发达国家所得税收入一般占到税收收入的40-50%,其宏观税负约为12%-15%。(3)财产税 财产税是以各种应税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世界上财产税一般包括:一般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我国目前开征的房产税、契税以及准备开征的遗产税等。财产税的特点有:a.稳定性强,适宜地方征收 b.不易转嫁,属于直接税种 c.有一定程度的公平作用 (4)资源税资
15、源税是对开发和利用国家自然资源而取得级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收。目的: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使用。资源税的范围: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5)行为税 行为税是指对某些特定的行为开征的税收。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家某项政策的需要,对社会 生活中的某些特定的行为进行调节和限制。目前,我国的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总之,我们一般而言的税收五大类就是指:商品税 所得税 财产税 资源税 行为税3.3.按计税依据不同分类按计税依据不同分类(1)从价税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我国目前征收的增值税、营业税等。(2)从量税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或体积为计
16、税依据的税收。如:我国目前征收的资源税,消费税等。啤酒(220元/吨)、黄酒(240元/吨)、汽油(0.2/升)、柴油(0.1/L)等等。从量税优势:a.适应于对标准化的商品课税.b.易征收管理,成本较低。劣势:a.使用范围狭窄,只适用于间接税,不适用于直接税。b.物价上涨时,税收遭损,物价下跌时,税收得益。4.4.按税收管理权限不同分类按税收管理权限不同分类 如: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离25%),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97%,地方3%)图:我国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图:我国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划分划分5.5.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和价外税价内税和价外税(1)概念凡是税款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属于价内税;凡是税款作为商品或劳务价格以外附加的,则属于价外税。因此,价内税的计税价格为含税价格,价外税的计税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他营业税和消费税等都是价内税。6.OECD6.OECD和和IMFIMF的税收分类的税收分类 略,见课本三、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介绍三、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介绍 P145P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