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康定县民族中学关于高效课堂考核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有力推进高效课堂,充分调动全校教师参与高效课堂改革试验的积极性,学校决定从2015年上期全面考核教师高效课堂教学工作。其考核方案如下:1、导学案的编写(30分)自编,按每课时2分计算,总分不超过30分。在原有导学案改动、并有记录(30分)。使用现有导学案(25分),无导学案,按每课时扣2分计算,依据教材教师用书进行计算本月应有课时。2、导学案的使用(10分)教师课前批改,有记录,5分。教师课后有反思笔记,3分。学生用双色笔对错误之处进行纠正,2分。3、课堂考核(30分)(1)学生课前完成导学案,5分。(2)坚持使用高效课堂模式进行教学
2、,15分,发现一次未使用,扣3分。(3)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参与度高,5分。(4)注重信息反馈,合理使用时间,5分。以上三项分学月考核,每期计算教师总分。4、教研情况(分学期考核)20分 (1)教师相互听课,每月3次,并有记录。按每课时2分计算。(2)教师积极参加高效课堂教研,无缺席。每缺1次,扣2分。(3)教师上高效课公开课(竞教课),县级10分,区计8分,校级5分。(4)发表有关高效课堂论文,每篇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5分予以累计计分,一篇文章记最高1次。(5)教师在“三优”评选活动中,获得奖励,每篇按县级5分。区级3分,校级2分予以累计。 康定县民族中学 201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