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甲方: 县人民政府乙方: 乡(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狠刹滥建坟墓和丧事大办的歪风,加快丧俗改革和推进生态公墓建设,特制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规定乙方工作责任如下:一、确保辖区火化区范围内遗体火化率100%,严禁火化区骨灰装棺下葬。二、切实把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列入乡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自县政府关于严禁滥建坟墓通告发布之日起,杜绝辖区范围内出现新坟,一经发现立即组织力量予以平毁。三、做好辖区内老坟的登记工作。四、落实责任,乡(镇)殡管员、村殡葬协管员做到每日巡查,并有记录台帐。五、做好辖区内生态墓地的选址、设计、规划和报批工作。六、加强对辖区内丧葬用品(花店、石料加工场等)的检查和监管,发现违规经营的组织力量予以查处。甲方: 县人民政府 乙方: 乡(镇)人民政府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