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相色谱仪管理规定第一条 使用预约制度1.本仪器面对校内外开放。使用气相色谱仪,需每周五预约下一周的使用时间,以便统筹安排。2.气相色谱仪只能在白天上班时使用,其他时间无特殊情况不予开机。3.外来人员检测样品必须由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测试,并按中心规定填写使用申请单。第二条 使用管理制度1.气相色谱仪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使用气相色谱仪应遵守本中心制定的实验中心开放制度和大型分析仪器管理办法。2.使用前需认真学习仪器的原理、基本操作和注意事项,了解仪器的性能、构造。熟悉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3.运行中出现异常立即告知管理人员。严禁擅自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4.老化柱子时,如果柱子较脏,则不接检测器。不用的进样口用堵头堵上,以免污染。5.关机前要执行关机程序。同时,关闭氢气,为了延长过滤器寿命,不要关闭载气气路。待各加热区温度降至50以下,方可关闭气相色谱仪电源。6.仪器使用后应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并打扫完室内清洁,方可离开。下班前,实验室管理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7.管理负责人根据仪器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保养、维护,如检查并更换气体供给、泄漏检查、气体净化器的更换和进样器的维护等,确保仪器正常运转。8.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