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土建等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1.与土建等单位的协调应遵守平等互利,对工程有利的原则。一切为业主着想,一切为工程提供便利条件。2.在结构阶段重点要做到安装预留预埋工作,在深入理解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预留孔洞尺寸、位置,并积极安排施工人员进行预埋工作。预埋件穿过防水层时,预埋前主动与土建单位技术人员协商,拿出预埋方案,以保持土建防水层完好。3.在土建楼面作业时重点落实其标高、装饰尺寸,设备配件考虑好其运输吊装通道,并及时组织就位安装,绝不使工程造成返工、拆除,保护好土建产品。4.在土建墙面上配合施工时,采用机械开槽设备,使其开槽规范,在结构和砼墙开洞时采用专用电动开孔机,做到定位准确,开孔规范,决不乱砸乱打,野蛮施工。5.在地下车库、设备机房等无吊顶的区域,对已安装完毕的灯具等末端设备在系统调试之前作好保护层,以免土建单位在拆脚手架等工作时遭到污染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