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的工程工程合同合集八篇发包方(甲方):_承包方(已方):_经公开招标,甲方将_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1、工程地点:_。2、工程总造价:_万元(大写)。3、工期乙方确保在_年_月_日开工,于_月_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_级。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
2、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6、工程质量(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4)苗
3、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_个月,养护标准达到_,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8、违约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元。(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乙方责任:(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元。9、合同的生
4、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 ,手机: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位: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有限公司电缆产业园2#、4#厂房工程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总则1.1本合同为双方一次性联合
5、合同。合同的各项条款仅对有限公司电缆产业园2#、4#厂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工程”)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1.2本合同中所称“本项工程”是指甲方以乙方名义与建设方 签订的 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所包括的全部内容。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第二条 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2.1该工程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工程为厂房土建及钢结构,砼框架主体、钢结构屋顶结构。其中,钢结构工程须由温州市钢结构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其余全部工程由乙方组织施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建设方签订
6、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2.2甲乙双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由乙方全权负责。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甲方可委派项目副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工作。一切人员均应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2.3在本项工程中,为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工程顺利进行,由建设方拨付的所有款项,均应直接转至项目部指定帐户( 银行账户名: ,账号: )。2.4乙方应以现金或支票形式向甲方支付本项工程投标一切有关费用(包括购买资
7、审及招标文件、标书的编制、所需证件的公证费用、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手续等等),以上费用应在资审递交前和开标前支付,开标时由甲方递交建设方。工程中标后,乙方应支付工程履约保函和工程开工动员预付款保函和相关费用,并在本工程开标前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将款项划到甲方银行帐户上。乙方在本项工程施工中所需开工启动运营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2.5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全部由项目部直接发放。2.6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 5 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甲方要求收到建设方支付的每笔款项(包括工程预付款和计量款)后,按付款比例将应交管理
8、费扣存。工程竣工后将应上缴甲方的管理费一次付清或按进度比例扣存的管理费按比例付给甲方指定帐户。乙方所管理使用的资金为工程总款的 95 %。第三条 甲方职责3.1甲方负责以乙方名义与建设方签订 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协调与建设方、监理方的工作关系及工程量变更增减等事宜。3.2甲方应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前期的一切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所必须的资质文件。3.3甲方必须保证所承揽的工程为合法项目,且甲方负责将与本项工程施工有关的政府法令、批文、文件等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3.4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3.5甲方应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第四条 乙方职
9、责4.1乙方同意甲方作为本单位工程项目部对外承揽工程,并为其出具委托书。4.2乙方保证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即必须具备建筑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工程资质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拟派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3乙方在本项工程建设期间,支付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本项工程合同中的各项要求,同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工程中的任何项目再次分包。4.4乙方负责本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且对建设方负责。4.5乙方负责所承担工程的竣工资料,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
10、作并负责所承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4.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并赔偿甲方相关的名誉损失费用。第五条 违约责任5.1甲方以乙方名义中标并与乙方签定建设工程合作合同后,如乙方不能完成本项工程内容,不仅要承担建设方索要的赔偿金,还需向甲方支付建设方索要赔偿金的 50 %作为补偿。5.2如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作义务,违约方应当承担应付款 %的违约金,并继续承担本合同义务。第六条 纠纷解决6.1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
11、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七条 效力问题7.1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条款若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7.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之日起失效。第八条 其他条款8.1甲乙双方在本项工程开工前应先签署本建设工程合作合同书。8.2本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应信守各自在合同中的承诺,遵守诚信原则。8.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业务各自独自经营,自负盈亏,双方互不承担本合同以外的责任和义务。8
12、.4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诚信长久的原则,给对方提供最大的便利,使工程顺利圆满完成。8.5其他约定:甲方: 乙方:(盖章)(盖章)地址: 地址: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电话: 电话:合同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发包人:*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一、 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
13、,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大 写 元1.8 质量标准:合格。1.9 工 期: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二、技术标准及图纸2.1 图纸2.1发包人提供:2.2 技术标准: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14、三、双方权利和义务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姓名: 职务: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监理单位:姓名: 职务: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3.1.3发包人主要工作: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15、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2.1 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3.2.2承包人主要工作: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
16、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四、工程价款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B.设
17、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xx)641号,沪价费(20xx)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五、工程价款的支付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
18、价的 75%;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六、安全文明施工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七、竣工验收7.1承包人
19、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八、违约责任8.1发包人违约: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8.2承包人违约: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
20、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
21、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九、争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合同生效与终止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10.2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十一、合同附件11.1 投标文件11.2 招标文件11.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11.4 报价书十二、合同份数12.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22、2.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1、承包事项:工程技术资料2、承包方式:平米包干,元/m2,建筑面积为: m2(不包含车库面积),3、承包范围:土建、水电暖安装的工程技术资料填写、收集、整理、组卷,直至竣工。4、办公用品归属:电脑、打印机、纸张、由已方提供,竣工装订由甲方负责。5、工作分工乙方要保证资料填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组卷和预验收工作。 检验试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负责原材料、试样、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乙方负责土建工程
23、相关资料的填写并送试验室承办检验试验工作。资料编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图、安全资料中有技术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师编制,所有报验表、检验批表、验收表、统表等均由乙方负责填写。 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分包工程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检查验收所有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并整理归档。6、结算7、乙方进入现场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
24、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承接的 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1.4工程期限:年日或按甲方承接的对外合同工期要求共1.5合同价款:采用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工程施工中的垂直运输,施工现场用水电,水泥与河沙,安装用钢筋等相关辅助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1.6工程单价:/米,工程量米。二、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规范和适用法律。2.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2.2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有关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及安装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符
25、合京津城际铁路公司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甲方所提供图纸和本工程要求标准执行。2.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三、甲方义务3.1在开工前日,协助业主进行图纸会审,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3.2协调处理甲乙方与业主的关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3.3指派一名工程师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办理签证、登记、变更手续、验收、结算和其他事宜。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3.5在经业主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或终止本合同(含设计、施工方
26、案),否则,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乙方义务4.1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批准签字后使用。4.2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量,乙方组织材料、机具、劳动力进行施工。4.3指派一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4.4材料的运输,二次转运及现场施工。4.5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保证材料供货及施工进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4.6产品质量应达到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出具相关技术资料。4.7不得擅自变更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
27、方案或终止合同,否则,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五、施工安全乙方严格按国家有关现行安全法规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计划书,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作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六、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以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6.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增加造成工期延误。6.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含8小时)。6.3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进度提供作业面,影响乙方关键线路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停工、窝工损失。6.4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工期延误。七、付款方式:7.1本合同签订生效并进场施工后七日内,甲方按合
28、同向乙方支付工程制作模具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即组织材料进行制作产品样品。7.2A产品样品外观和相关质量经乙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本合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材料预付款计 元,大写 ,乙方材料进场后进行安装施工,当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 %计价 元。7.2B当乙方安装完成工程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 %,计价 元(此次付款减扣模具定金 元,实付 元。)7.2C当乙方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0%计价 元整。7.2D余下工程款项经业主单位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5%,计价 元。7.3余下总工
29、程款5%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保证半年内无质量缺陷,甲方向乙方支付2%,计价为 元,余下3%保证1年内支付完毕,计价 元。7.4工程款以转帐方式支付至合同约定乙方帐户:以现金方式支付(须由乙方每次以书面形式指派或委托指定的专人收取)的,结算时以乙方出具的加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或乙方指派经办人的现金收条为准。7.5乙方工地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以乙方名义向甲方借款。非经乙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将不予认可,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八、工程验收8.1在乙方制作样品后,经甲方进行生产的验收,并发出书面通知进行批量生产,甲、乙双方在工程进行中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8.2在经甲、乙双方验收
30、合格二日内,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8.3如甲方要求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同意。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8.4乙方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完工后,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单项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8.5对甲方依照合同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完善解决。乙方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整改完工报告,甲方在收到整改完工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8.6工程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8.7工程的验收以业主验收合格为准。九、合同价款的调整9.4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应根据
31、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如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则由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9.2施工中如有增添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以现场签证为准,增添项目的工期应另行确定。9.3在施工中若出现合同价款应予以调整的情形后三日内,乙方应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十、工程量的确认10.1乙方(单项)工程完工后须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共同确认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应在接到报告后三日内会同乙方确定审定时间,并在审定人员和时间确定后十四日核实已完工程量(下称计算)。10.2计量应双方到场,若一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到场计量,则另一方的计量结果有效,且作为结算依据。十一、竣工结算11.1工程竣工验
32、收合格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应予以签收。11.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国家规定的二十八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十二、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13.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工期应予顺延。 13.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逾期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为止。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4.2甲、乙双方的任何补充合
33、同、协议、承诺或备忘均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立,乙方不认可任何口头形式的补充合同、协议、承诺或备忘。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书共四份,正本、副本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一份且同具法律效律。十六、其它约定16.1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已认真阅读完全、充分理解,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本合同自行失效。16.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诚互信,平等合作的态度,另行签订谅解备忘录,妥善解决。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34、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绿化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基本概括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 的景观效果。4、涉及到的土建工程质量保修。第三条:施工工期限共 个工作日。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养护期 月。(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在工程进中、
35、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由承包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2、工程造价款元(暂定价以招标价为准)。3、付款方式:(一)绿化竣工验收:承包方施工任务完成后,经建设方等相关单位验收达到
36、竣工验收标准后,验收合格后 月内,据验收报告,承包方向发包方进行第一次结算,发包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对于实际栽植数量少于卸苗登记(经四方签字)的,其差额将对绿化施工队单株综合单价的3倍予以处罚。(二)养护期验收:承包方养护期成活保存率达到 以上,如果成活保存率低于 ,每降低1%扣除工程总价款的1%,并在发包方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第一、二次养护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据验收报告,支付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三)交工验收:承包方养护期管理及保存率达到 以上,承包方凭交工验收报告进行最后一次结算,验收合格后12月内,据验收报告,发包方支付剩余的工程价款。如果保存率低于95%,每低 1% 扣除工程
37、总价款的1.5%。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派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前期准备,制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第九条:种植要求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2、苗木要
38、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第十条:初步验收: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完工后 个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第十一条:工程变更:承包人在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
39、确认后执行。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竣工决算: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第十四条:质量保修:养护期为 个月,从施工结束
40、之日起计算。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管护要求:1、浇水:苗木栽植后要及时浇一次透水,10天左右浇足一次水并对苗木进行扶正,整修复盘和复土。以后依树坑土壤、水分、含水量而再次浇水。在11月底土胎封冻前浇一次越冬水,次年春季浇一次返春水。2、病虫害防治:发现病虫害后及时联系市、区林业部门,在林业部门指导下进行防治。3、树木扶正、修剪等全部管护所必需的相关工作。4、上述要求只是最基本的要求,承包方为保证种植的质量,应根据种植区域的土壤条件、气候变化及气象等条件增减管护的次数或采取其他的措施保证树木的成活。在两年管护期内的任何时间,只要发现死亡的树木,承包方应及时免费补种,补种树木的
41、管护期为两年,管护期起始日从补种之日起算。承包方确保三年管护期内树木的成活率、无病虫害、无枯败率达到95%。5、发包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纠正。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依据山西省关于保护农民工的政策要求,由于承包方怠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信访投诉,发包方有权利动用该保证金,之后,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补足保证金金额。工程施工期内,承包人无违约、过错等情形,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发包人一次性将保证金返还,无息。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
42、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
43、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向其所雇用的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在签订本协议时向发包方提供保险凭证。工程施工期内,承包人雇用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工亡等事宜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发包人不承担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包方财产受到损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设计要求擅自施工,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更正,继续履行。造成损失已无法弥补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承包方未按发包方的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缴发包方已付工程款的20%作为赔偿金。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本合同经履行法定程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