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6 页 共 16 页城市绿化美化亮化规划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居环境,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夯实基础,做强城市品牌,全面打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管理有序、和谐平安的城市形象,紧紧围绕市委“31”发展战略,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园林城市”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立足长效、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扎扎实实推进*城市大建设,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早日实现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的奋斗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为打造最文明、最美丽的山水园林城市,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在巩固各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品位,全面落实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各项任务,确保“保洁到位、整治到位
2、、装点到位、增亮到位、补绿到位”,基本形成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充分展现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的良好态势。二、工作内容(一)净化净化工作目标:净化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消灭卫生死角。1、清除城乡结合部、社区结合部、居民居住区、湖滨地带及有关单位的垃圾死角。(责任单位:街道办、开发区、新宁镇及相关单位)2、完善清扫保洁制度,主干道和主要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其它地段做到每日早、中、晚定时清扫三次。(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3、认真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城管、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要认真组织并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义务。
3、(责任单位:街道办、建设局)4、加强农贸、集贸市场和临街门店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和沿街叫卖行为。(责任单位:工商局、城管大队及业主单位)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全面禁止在街面上搅拌混凝土、带泥上路、泼洒沙石土等违章行为,扎实抓好施工场地出入口硬化、围墙标准化建设、施工场地违章广告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6、各业主全面清洁临街建筑外立面,清除商业门面和建筑墙体、工地围墙、花坛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垃圾广告”。清理空中零乱管线和吊挂物。(责任单位:建设局)7、清除电线杆、路灯杆、变压器、电话亭、报刊亭、电缆分接线等专用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垃圾广告”。(责任单
4、位:供电、电信、邮政、移动、联通、网络公司等)8、对交通护拦进行经常性清洗,确保整洁。(责任单位:交警大队)9、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滥用警报;整治生产、经营、施工等超标噪音,对铝钢材切割加工等噪音,要规定时限严加控制。(责任单位:交警大队、环保局)10、要加强对文化演出、娱乐场所、宣传车辆噪声污染的监管力度。(责任单位:文化广播电视局、环保局)11、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环保、卫生、工商等部门对从事餐饮经营的服务业要从严把关,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工商部门在办理证照时必须先征求环保部门意见。一经发现非法和超标排放油烟,要停业整改;对非法和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人一年内不予办理经营
5、许可。(责任单位: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12、加强锅炉烟尘污染治理。严禁在城区内新安装燃煤锅炉,对已有锅炉进行关停取缔,改用燃油、用电。对城区内工业采取“退城进郊或退城入园”方法逐步迁移,减少大气污染,提高城区大气质量。(责任单位:环保局)13、继续抓好在城区禁养家禽家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和果壳箱的维修、增补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14、对现有铝钢材加工业、修理业、废品回收站及餐饮业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业,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力度,严格监管;对准备新开的,工商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时须先征求城管部门意见。(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15、以各居委会管辖范围为区域,全面实行物业管理。(责任单
6、位:房管局、街道办)(二)亮化亮化工作目标:增加城区亮度,增添城市色彩。1、突出重点,打造精品。重点对“四个亮点、三个景点、六条主干道”实施亮化工程。通过设置轮廓灯、投射灯、泛光灯及多种光源组合变换,形成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的城市夜间景观。(1)打造“四个亮点”。即文化广场(包括广场四周建筑物亮化)、建昌十字路口、古艾十字路口和交通十字路口。(责任单位:文化广播电视局及各建筑物业主)(2)突出“三个景点”。即*大桥景点、万福广场景点和湖滨路景点。(责任单位:*大桥开发公司、建设局)(3)抓好“六条主干道”。即建昌路、古艾路、交通路、人民路、豫宁大道、协和大道。(责任单位:沿街
7、公共建筑物业主)2、加强路灯的日常管理,城区主要街道要通宵亮灯,消灭县城偏街小巷的照明死角,确保道路亮灯率达98。(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大桥开发公司、开发区)3、整治广告灯箱,按“一街一景”统一色调,确保和谐、美观。(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4、按“节能实用、和谐典雅”的要求抓好小区亮化和庭院亮化。(责任单位:建设局及相关单位)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本单位亮化工作的管理,加强亮化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时开启亮化设施,确保每天按时亮灯(夏、秋季19:30至22:00,冬、春季18:00至21:30)。(责任单位:创建办)(三)绿化绿化工作目标:增加绿量,提升品位。1、高标准抓好建昌路和樟岭路的绿化
8、。2、对朝阳路、人民路、豫宁大道、古艾路、新宁路等路段的行道树缺株进行补栽。3、各单位要加强庭院绿化,提升绿化质量,确保绿化率达到20-40。继续开展园林化单位和绿化达标单位评比活动。4、抓好小区绿化工作,对已基本建成的小区,限期完成绿化;对在建和未建的小区,要高规格编制绿化专项规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5、抓好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及时进行修剪、浇水、施肥,清除树池花坛内的垃圾、余土和杂草。6、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送绿进城”活动。7、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单位(或个人)认养公共绿地,县城周边的荒山坡由林业部门负责实施绿化。(四)美化美化工作目标:市容整洁,秩序井然。1、对各类招牌
9、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规范、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各包街单位)2、切实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管理,合理设置信息发布栏,所有户外广告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提高标准,讲求美观,提倡采用科技含量高,节能耐用的新型照明灯饰艺术,提高城市街景品位。(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3、对有线电视、通信等弱电线路,进行全面清理,城市重要节点、主、次干道所有线路改为地下管线。(责任单位: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4、交通部门对公交车、出租车、蹬士外饰要统一进行设计、美化,确保车容车貌美观整洁。(责任单位:交通局)5、除全县性重大活动外,城区街道禁止悬挂横幅标语。(责任单位:文明办、建设局)6、规
10、范沿街空调、防盗窗的安装,拆除建筑物外安装的水龙头和水池等违章构筑物。(责任单位:建设局)7、拆除违章建筑物和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围档,彻底清理城区各类违章搭建物和巷道、楼院内乱堆乱放。对部分不宜拆除的围墙(含建筑工地施工围墙)要按要求进行美化。(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8、搞好城区公共设施日常管护,及时完善街道、巷道硬化,修复破损路面和设施。加强对城区街道的开挖管理,为确保道路恢复质量,开挖路面应由专业部门统一施工。(责任单位:建设局)9、对豫宁大道三处交通岛进行美化。(责任单位:交警大队)10、临街建筑有碍市容市貌的,进行“穿衣戴帽”。(责任单位:建设局及有关责任单位)三
11、、工作步骤(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XX年11月5日-30日制订“四化”工作方案,宣传发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单位具体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报县四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XX年12月1日-XX年1月31日(1)设计“亮化、绿化”方案;(2)全面开展“净化、美化”活动;(3)审查“亮化、绿化”方案;(4)全面完成“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各项任务。(三)第三阶段(验收评比阶段):XX年2月1日-10日(1)建章立制,实行长效管理,巩固“四化”工作成果。(2)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对“四化”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通报检查评比情况。四、工作措施(一)明
12、确任务,责任到位。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方案要求,抓好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二要按照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困难,认真落实“四化”工作的资金、队伍和措施,按照起点高、行动快、效果好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各项活动,为县城“四化”工作带好头、做表率。2、实行“单位包路段”责任制。全县正科级以上单位各负责一个路段,确保完成责任路段内的店牌整治、卫生保洁和街道秩序等任务。(二)强化考核,严格奖惩。1、县“四化”活动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与矛盾,每月召开一次“四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13、参加会议,及时解决“四化”工作难题。2、县“四化”活动办公室采取每周一抽查,每半月一检查的办法,对各单位的“四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每月排出前三名和末三名,并以通报的形式予以表彰和批评。对连续两次排位末位的单位的主要领导到电视台说明原因。3、“四化”工作与年终考评结果挂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四化”工作总结表彰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且工作效果不好排位在后三名的单位年终不得评为综合先进单位。(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四化”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彬彬有礼过马路”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工、青、妇联合组织万人签
14、名活动,广泛宣传“四化”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市民的工作热情,把他们引导到支持、参与、监督此次“四化”工作中来。利用简报、专题新闻和现有新闻媒体设立的专栏,对“四化”活动中表现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较差、行动迟缓的予以批评和曝光,形成浓厚的氛围,促进“四化”活动顺利进行。(四)加强领导,保障实施。为确保“四化”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决定成立县“四化”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创建办,具体负责“四化”活动的日常工作,同时制订考评办法,完善督查机制,对“四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四化”工作对提高我县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从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
15、盛社会主义新*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工作,每周进行调度,严格质量标准,把握工作进度,采取有力措施把“四化”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使其成为“民心工程”,把*建设成为环境舒适、洁净优美、出行便捷、规范有序的美好家园。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_受委托方(乙方):_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_12项目地点_13拟建建设项目规模用地面积:_平方米,层数:_,建筑面积:_平方米
16、,层数:_,其中含商服面积:_平方米,层数:_;住宅面积:_平方米,层数:_,管线名称:_,长度:_14其它:_第二条委托服务内容:21建设项目现场踏勘22建设项目选址定点23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24比选规划设计方案25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26其他_27任务完成日期_第三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文件资料名称_内容要求_份数_提交时间_第四条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1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XX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42本合同签订后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万元(小写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天内,甲方
17、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即(大写)_万元(小写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万元(小写_万元)。第五条双方责任51甲方责任511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512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18、。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515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52乙方责任521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XX162号和黑建规XX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522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523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524因乙方延误规
19、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其他事项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73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方经办人(签字)(甲方)单位地址(单位公章)电话年月日开户银行帐号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编号资质等级受委托方资质证书(乙方)编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电话开户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