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 工程1.2项目地址: 1.3项目规模: 1.4业主: 1.5招标人: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1.6本次招标工程: 劳务分包工程1.7具体位置: 2、工程内容:2.1 主体劳务工程(具体详见合同内容)。2.2负责完成进场前的临时设施搭建等各项工作(要求有足够的劳动力并按业主及招标人要求时间或提前完成)。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20 年 月 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 20 年 月 日 - 领取招标图纸(电子光盘)及招标文
2、件。 4.2.2 20 年 月 日 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传真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 ),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20 年 月 日 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传真号码: ,接收人: ,联系电话: 。 4.3现场答疑时间:在截标之前,各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踏勘施工现场,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 年 月 日 前。 4.5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30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质量为优良,必须达到“ ”标准,主体工程实测点数合格率达到95%以上,观感平分(新标准)
3、必须为“好”。现行国家验收标准、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由涂料组参与质量验收。6、工期: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本工程总工期暂定为 日历天(详见合同条款)。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
4、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参照:8.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8.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8.4密封: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
5、“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9、投标注意事项:9.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9.3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
6、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10、废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10.2投标文件未密封;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10.8截标时未交纳投标保证金。11、评标:11.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
7、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投标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至少应包括公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12、其它:12.1招标资料工本费:由投标人支付招标人现金人民币¥600.00元(陆佰元)/套(含图纸电子光盘,售后不退)。12.2投标保证金:在20 年 月 日 前,须向招标人交纳现金人民
8、币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万平方米。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2)投标人不参与议标或在议标会中途离场;3)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签署施工承包合同;4)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会被从招标人的合格承建商名录中清除。12.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2.4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
9、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12.5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1、工程建设条件1.1场地情况:场地拆迁及平整已完成。1.2施工用水:由招标人场内指定地点的总接口,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1.3施工用电:由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内,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1.4现场临时围墙:各分包之间的临时围墙由投标人修建,主材料由招标人提供。1.5现场施工道路:场地内临时道路投标人修建,主材料由招标人提供。若施工中道路及工地大门必须根据建设单位其他需要无条件拆除或调整,投标人必须配合
10、拆除或修建。1.6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2、 招标图纸及资料 具体详见附件资料。3、 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就招标工程的报价、承包条件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等书面文件,供招标人评标、定标。同时,也是中标后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基础。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第8条。2 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 1)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或合同全部
11、采用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报价,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3 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编制说明及标志依据:3.2工程概况及特点:3.3项目负责人及组织管理机构说明:3.4施工组织总体布置:3.5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安排3.6施工机械设备配备:3.7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要求(包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说明);3.8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的措施专述3.9施工措施:3.10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3.11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本招标文件解释权规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标格式文件1:投标函致: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我单位仔细、全面
12、地研究了 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为(详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项工程及折算为建筑面积平方报价,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承包范围调整,将按投标报价进行相应增加(扣减)。如未按此要求填报,将作为废标处理。2、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材料、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3、我们同意你们选择中标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
13、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4、我们知道,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受到的价格最低或其它任何投标函,且无需作任何解释;5、我们同意招标人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招标人接受;7、本投标函已考虑了招标人向我们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有)。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经济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 月
14、 日经济标格式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参加 本次招标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和签署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 特此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经济标格式文件4: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 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劳务承包一级以上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复印件。
15、3) 市建设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颁发的 市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相关标准复印件。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二级以上)复印件。5) 安全生产许可证。6) 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7) 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经济标格式文件5: 投标保证金说明致: 我单位参加 工程施工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100,000元(拾万圆整)。收据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技术标格式文件1: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性别健康状况从事专业年限任项目经理年限出生年月工作时间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号工作简历时间(年月)工作
16、单位及职务技术标格式文件2:项目经理近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工程名称竣工时间建筑面积结算价质量等级备注技术标格式文件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 名职 务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 总部1、 项目主管2、 其他人员二、 现场1、 项目经理2、 项目副经理3、 技术负责人4、 质量管理5、 材料管理6、 计划管理7、 安全管理8、 其他人员技术标格式文件4: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技术标格式文件5:劳动力计划表投标人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单位:人工程、级别
17、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CSCEC2B4-*-LW-*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工程承包人(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劳务分包人(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
18、,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暂定金额: ,大写:人民币 元。固定总价金额: ,大写:人民币 元。固定单价金额: ,大写:人民币 元。三、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年 月 日开工;计划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完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
19、双方约定为: ,并要求达到 质量奖项的评定标准。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双方明示纳入合同的投标书其他部分4.本合同专用条件5.本合同通用条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甲方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11.甲方与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总承包合同文件相关内容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经确认的双方往来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
20、。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八、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共同向业主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九、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伍 份,乙方执 壹 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1、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2.工程概况3.工作内容4.合同工期5.质量标准6.甲方权利及义务7.乙方权利及义务8.技术资料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10.材料及设备管理11.检验、验收及完工12.工程保修13.合同价格14.合同价款的支付15.变更16.索赔17.合同价款结算18.违约19.合同的解除20.担保及保险21.争议22.不可抗力2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24.其他1. 词语定义1.1 建设单位: 公司,即整体工程开发单位。1.2 监理:指建设单位聘请的整体工程的
22、监理单位。1.3.工程承包人(甲方):指在主合同中约定,被建设单位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劳务分包人(乙方):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1.5 总包合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 工程总承包合同。1.6 整体工程: 工程,即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1.7 整体工程质量奖项:总包合同中约定整体工程需取得的质量奖项。1.8 实际开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中记载的日期。1.9 实际完工日期:完工验收报告中记载的完工日期。1.10 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指甲方为实施其整体工程租赁、搭设的
23、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且搭设时间仅限于甲方为完成主体工程所需时间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时间。1.11 合同价款:指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并依本合同约定调整后的价格。1.12 罚款:本合同中所称“罚款”,性质皆属“违约责任”。1.13 日、天:本文所述之“日”、“天”均指日历日。1.14项目经理:指甲方派驻工地负责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并唯一具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最终确认权,但任何签认用工、洽商变更均须符合本合同规定,否则甲方仍有权不予认可。1.15乙方现场代表:指乙方派驻工地负责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1.16项目部:指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 项目经理部,是甲方委派的在授权范围内
24、管理本项目的临时机构。1.17过程计量:指根据本合同具体规定,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审核认可的月度或节点已完工程量。过程计量只是过程付款的凭据,不作为双方本合同最终结算的依据。1.18最终结算:指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按本合同约定方式确定乙方最终工程价款的书面凭证。2. 工程概况具体见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件中所述。3. 工作内容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并应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具体见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件中所述。4. 合同工期4.1 开工4.1.1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4.1.2 工程实
25、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时间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时间是否一致,乙方均已在投标中考虑了该项风险,不得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4.2 阶段工期4.2.1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报送本分包工程进度计划,该计划应满足甲方整体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该计划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具备合同约束力,乙方必须遵守该计划中关于本分包工程的阶段工期及完工日期的要求。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之外,甲方无义务对乙方工期提前的行为予以奖励或支付任何补偿。4.2.2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阶段、时段施
26、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但甲方对月及阶段、时段等过程中施工计划的任何批准不视为允许改变总工期,不得作为乙方提出工期延长及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4.3 工程完工及延期4.3.1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完工日期或依合同顺延后的完工日期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通过验收。4.3.2 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开工或造成关键线路工程的工期延误,乙方须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附上相应的证据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甲方批准时间顺延阶段工期或总工期,但乙方无权要求因工期延长引起的合同价款的增加。若本条所述审核需建设单位审批的,则
27、以建设单位审核结果为准。4.3.3 除本条所述原因外其他情况导致的工期延误,及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不影响本分包工程工期,也不涉及任何费用及利润的增加。4.4 违约责任4.4.1 在施工期间,若甲方认为乙方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赶工措施,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4.2 甲方认为乙方施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减少乙方施工范围或工作内容,另行雇佣第三方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扣除金额为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额。5 质量标准5.1 质量标准及奖项乙方应严
28、格执行甲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及项目部质量管理规定,认真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以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或专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并达到约定质量奖项的验评标准。5.2 返工、修理及整改5.2.1 无论乙方施工工程是否已通过验收,当甲方或监理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派驻甲方代表可要求乙方返工,除非乙方举证证明并非乙方原因造成,否则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2.2 若整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质量奖项未达到总包合同的要求,除非乙方举证证明此类影响并非乙方原因造成,否则乙方应负责其承包工程的返
29、工、修理和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5.3 违约责任5.3.1 若甲方通知乙方后24小时内,乙方不能对缺陷进行修返工、修理或整改,或乙方返工、修理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甲方可在发出通知或专用条件约定期限24小时后雇佣第三方进行修补,并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扣除金额为甲方与返工、修理或整改的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和甲方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无须通知乙方和征得乙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3.2 因乙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
30、第18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6 甲方权利及义务6.1 派驻甲方代表6.1.1 甲方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的约定责任,履行本合同条款。其权限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2 除甲方项目经理及其书面确定具有详细权限的代表人外,任何人的签字及行为均不发生效力,不对甲方产生任何约束力。6.2 总包管理职责、权限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总承包管理职责,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乙方同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对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行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终止本合同的权利。6.3 现场施工条件的提供6.4 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向乙方支付工程款。6
31、.5 其他6.5.1其他权利义务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1)测量定位。(2)沉降观测。(3)检查和验收。(4)提供(非)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7 乙方权利及义务7.1 派驻乙方代表及管理人员7.1.1 乙方现场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代表乙方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与甲方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乙方对该负责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1.2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若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更换任何一位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未达到
32、本合同要求,则乙方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7.1.3 如果在履约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5天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批准后更换。如乙方在5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甲方满意,将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7.2 工程施工7.2.1 乙方需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公司及项目部管理制度,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
33、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7.2.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送劳动力安排计划,并按本合同约定的阶段工程分别注明各工种最低人员数量。该计划一经甲方审批确认,即成为具备合同效力的文件。若乙方怠于报送该计划,甲方可单方通知或分阶段通知乙方其关于劳动力数量的要求,通知送达后,该要求即对乙方具备约束力。7.2.3 若乙方人员不足最低数量要求时,甲方可自行安排劳动力工作直至乙方调配足够劳动力之日止,并按本合同约定的零工或工日价格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7.2.4 乙方连续三十天不能满足上述人员数量要求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其按合同第19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2.5
34、 乙方须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做好冬雨季施工防护措施。7.2.6 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丢弃的垃圾至甲方指定堆放地点。7.2.7 乙方应按照甲方协调的工作面按工序进行施工,不得在施工中损坏其他分包人的工作成果,否则需按甲方与其他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价格予以赔偿,并承担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违约责任。7.2.8 乙方工作应满足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工作中的相关要求,如与其他分部分项(专业)工程施工相关的留孔、补洞、预埋、修补等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等施工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本合同的合同价格的单价或合价中已包括此类的交叉、配合工作内容及其费用,并且因配合工作对施工工期的影响也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作期
35、限内,不因此顺延工期。7.2.9 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及甲方指令施工,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若建设单位、监理及有关部门直接向乙方发布指令,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调整合同价款,不计任何费用,且不顺延工期。7.3 成品保护在本分包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前,乙方对自己完成的工作有责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成品损坏,其责任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7.4 临近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保护乙方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责任范围内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设备、构筑物及交通要道、人行道等的保护工作。若此类建筑、设备、管线及道路发生了损坏,除非乙方举证证明其已尽到保护义务,否则因修复损坏及因此发生的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5 人员7.5.1 乙方应解决其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问题,费用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7.5.2 乙方应与其使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保证工人持有上岗证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若乙方违反法律规定不予缴纳或不足额缴纳,应自行承担因此导致工人提出的赔偿,及因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