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_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甲 方:_乙 方: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应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甲方项目建设事宜,订立本合同。一、乙方接受聘请,指定 为甲方提供代管服务。二、 乙方及其所委派的管理人员根据甲方的委托的实际状况,实施下列管理工作:(一)项目的功能策划及论证甲方委托乙方配合进行项目的功能策划与论证,在甲方进行的工作的基础上,从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出发,并准备有关资料申领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必要时,申请调整项目的控制性详规条件,并办理所需手续。(二)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征集)
2、甲方委托乙方以经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报告为依据,进行项目整体工程设计方案的招标或征集,侧重于一期开发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需求协助甲方选定其中优秀的方案,并在深化与完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方案的专家论证和政府审批,进而协助甲方与中标(中选)的设计方签订工程设计承包合同。(三)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的政府手续甲方委托乙方于该项目建设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在各项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配合甲方继续进行政府规定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工作。上述手续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报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
3、可证、组织建设用地的评估并协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组织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及节水的报批;办理市政各口(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方案的咨询与审批,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四)对监理方的管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取费安工程总造价 的计取。为办理有关政府备案手续,甲方与乙方将在该项目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的15日内另行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构成主从合同关系。(五)对设计方的管理乙方在该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对设计方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编制各类设计承包合同和设计任务书,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
4、架,在公正议标的前提下,推荐建安工程的设计人,监督并管理设计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应对设计方重大的设计方案通过经济技术论证进行审定。乙方对甲方与设计方之间的合同,在符合甲方利益和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具有调整处置权,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甲方还应负责建设工程设计与市政工程设计之间的协调。(六)对施工方的管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安装工程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制定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经甲方批准,代表甲方组织招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负责各项施工合同的制定
5、和执行,在该目建设和保修期间并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具有对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定权,有权批准发布关于局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权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约定程序通知甲方。乙方在批准发布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时,须事先报经甲方批准。(七)进度计划管理乙方负责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业主与管理公司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现场施工的三级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涵盖自项目立项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
6、程,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管理公司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管理公司的协调下完成或由业主完成,总控制计划由管理公司编制,并报业主核准后生效,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项目建设的各单位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三级计划系统,并检查各类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赶上计划进度要求。(八)合同管理乙方应在对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业主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定应保证: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
7、间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权已包括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最小。在拟编项目合同网络图后,乙方应建议甲方确定采用国内或国际招标、国内或国际采购,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定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九)组织招标工作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获得甲方批准的基础上,乙方负责项目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包括制定招标工作程序、编制招标文件,推荐投标单位并做资格预审,组织回标、开标、答辩、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业主完成决标。(十)采购管理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负责该项目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选型及管理工作。乙
8、方须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进行该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和厂商洽谈工作,并编写详细的采购计划和能价格比较报告,报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起草供货合同;待供货合同签订后,负责监督并管理的供货合同的执行,负责按合同验收材料和设备,并代表甲方与厂商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十一)工程造价管理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乙方应在签署本项目管理合同后3个月内编制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并向甲方报备。并在项目合同网络图和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或甲方批准后,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及时编制项目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乙方还应在工程实施中负责组织各类各项工程标底的编制,进行标
9、底的审查,负责按时完成该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算及其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该项目竣工后的一年内,应完成经各单位确认的该项目的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交甲方,如项目分期竣工交付,则应分别按期完成并提报。乙方应负责与甲方审计公司进行必要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十二)工程验收乙方代表甲方进行工程竣工、政府质检部门验收的接口工作,办理涉及验收的全部手续,并有责任维护甲方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十三)档案管理甲方委托乙方主持该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乙方保证在该项目验收合格时,应有系统完善的、分类合理的全套开发及建设工程档案(原件),并移交甲方。在该项目工程建设期间
10、凡因工作需要调用上述档案(原件)时,应向乙方办理完备的借用手续(借用目的、责任人、借用责任、归还日期等);档案原件发生任何遗失、涂改、破损、泄密等,应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三、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一)专职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经甲方审核,应立即成立专职的管理机构“工程项目管理”部,并选派称职人员到位;乙方对其派出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合同责任: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15日内更换有关人员,而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误或中止对合同的执行。(二)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经理是由乙方选派并由甲方认可的常驻现场的专职管理经理。在项目的实
11、施过程中,代表乙方实行本合同,并向乙方总经理负责。乙方如更换项目部经理,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水平不低于原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三)会议制度和月报该项目的委托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交流、信任”的原则。为保证该项目的有效落实,乙方应定期编制月/周工作计划,坚持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的会议纪要及例会研究的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整理后在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交给甲方阅存。甲方对工作计划和会议纪要有权质疑,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月报。(四)合同的签署 在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工作范围内,凡属该项目对外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书、补充协议的签署均在甲方与有关方
12、之间进行,甲方委托乙方的只是合同的额起草、合同的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五)款项的支付 该项目工程建设及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由甲方按相关合同规定或计划直接支付。 四、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对乙方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3、充分信任并授权乙方代表代表甲方进行本合同的规定工作;4、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管理费用;5、在约定的时限内批准、认可乙方为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提交的报告、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驳回上述文件;6、按甲方与设计单位、施工等单位签
13、署的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7、及时支付应向政府各有关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用;8、在工地范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9、向乙方专职管理机构派出甲方业务协调人(甲方工程代表),便于业务操作层面的协调;10、承担本合同规定工作有关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承担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有关费用,解决交通通讯手段及费用,承担与本合同规定工作的交际应酬费用。(二)乙方责任1、进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该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包括所有相关的合同、工程、商务、财务、行政等方面的工作;2、组织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并对所派出人员的工作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3、 编制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
14、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4、坚持规范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5、杜绝工程承包及材料和设备采定购等业务中的营私舞弊、私拿回扣的现象发生。五、管理费用(一) 委托管理费乙方受托进行该项目工程管理的取费以建设工程结算总投资的 计取(以下简称管理费总额),管理费总额暂定为 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管理费结算时,管理费总额大于以上暂定价时,按时结算;管理费总额小于以上暂定价时,按以上管理费总额暂定价进行管理费的结算。(二)管理费支付办法1、 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整。之后第二个月起,于每月1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连续支付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当月为止;
15、2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即管理费总额与已付管理费的差额;3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了本合同的进度延长,甲方应在管理费总额的基础上,每延长一个月,向乙方增加支付费用人民币 万元整。六、合同期限和合同的中止/终止(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该项目工程核验完成,取得核验证书并完成工程结算,甲、乙双方结清本合同规定的管理费后,本合同即终止。(二)甲方保留视乙方工作表现和管理业绩而继续执行合同或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中止/终止通知后30天生效:乙方不能以接到通知为由,在中止或终止行为生效前停止执行本合同,或蓄意延误本合同的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利
16、向乙方追索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三)甲方延期支付乙方管理费,在乙方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后15日内,仍未收到款项(双方另达成协议除外),乙方有权发出中止合同的通知,并于发出通知后15 日生效。中止通知书发出后,乙方有权自行停止部分管理工作。七、其他(一)不可抗力 由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由重大变化,或政府对该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或达不到预期目标,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动顺延;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管理期限的必然延长,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延期管理费的数额。(二) 违约 甲乙双方有乙方违约,则对方有权利向违约方要求经济赔偿
17、,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三)保密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内和合同期满三年内不将有关该项目的技术和商业秘密透漏给与本合同事宜无关的任何个人和机构。(四)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如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一致,应交由提出争议对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五)修改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书面补充协议规定。(六)法律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七)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执正本、副本各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法人代表(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约地点:签约时间: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