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照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编制单位:日照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八年六月日照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日 照 街 道 办 事 处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日照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基础,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 甲方将日照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及所辖区域的保洁、保安工作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一、物业类型:物业综合 服务。保洁:办公楼和活动中心的走廊、楼梯、洗手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公共设施的擦拭;保安:门卫管理;治安保卫的协助管理;二、物业管理服
2、务委托管理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起2019年6月30日止。第二条合同总价款一、本合同期总价包括内容清单包括人工费、管理费、材料费、各种税金、福利费等费用,每年总价款贰拾贰万贰仟壹佰元整,(小写¥ 222100.00 元/年),每月拨付壹万捌仟伍佰零捌元叁角肆分(小写¥18508.34元)。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4、审定乙方撰写的物业管理服务管理制度;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乙方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表现不好,甲方可
3、通知乙方对其考核或更换人员;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品仓库,由乙方无偿使用;7、提供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须的水、电供应及所需办公用品;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包括对违反物业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如责任者属甲方管理范围,甲方根据乙方考核通知,负责对违规部门或个人进行教育、罚款等处理,对第三方可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等;9、乙方派出人员发生严重扰乱甲方的工作秩序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在甲方办公区域,乙方派出人员应尊重甲方有
4、关规定,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办公秩序;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等工作目标;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4、乙方作息时间应随甲方作息时间做相应调整,并保证提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效应和下班后的保洁效应;双休日及法定假日,应每天安排值班人员保障常规的保洁要求;5、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7、及时向甲
5、方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报有关部门方可实施;9、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撤出本物业,并办理交接手续;10、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用工,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11、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三、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
6、事由所致的损害;2、暴动、持械抢劫、爆炸的违法行为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所致,不在此限;3、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5、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或改进物业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6、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重大过失或故意所致的,不在此限;四、为维护公众、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四条 质量保证一、物业管理应达到
7、的指标1、服务及时、到位,各项物品、环境以及服务体现绿色环保要求,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2、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整洁、无污损,完好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5;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及时率95;3、有效投诉办结率95%;4、安全保障稳妥、及时、有力,无重大事故发生;5、无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现象;6、项目经理管理经验丰富,队伍年轻有青春活力,有亲和力;7、时时、处处维护甲方各部门良好形象。第五条 款项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3、甲方在每月结束后10日内支付上月度物业管理费用。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
8、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0.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3、乙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
9、有关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变更,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第八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日照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
10、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代理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条款中如与国家规定、条例有抵触的,则该条款无效并按国家规定和条例执行,合同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甲方(采购人):日照街道办事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供应商):日照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那是心与心的交汇,是相视的莞尔一笑,是一杯饮了半盏的酒,沉香在喉,甜润在心。我无所谓成功不成功,但我在乎我自己的成长;我无法掌握别人,但我可以掌握自
11、己。我唯一能把握的,是我会一直尽力走下去,不为了别人,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握的,你不知道谁明天会离开,你不知道意外和你等的人谁先到来。最可怕的是因为怕失去而放弃拥有的权利。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人,会告别很多人,会继续往前走,也许还会爱上那么几个人,弄丢那么几个人。关键在于,谁愿意为你停下脚步?对于生命中每一个这样的人,一千一万个感激。有一些人、一些事是不需要理由的:比如天空的颜色;比如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上的那个人;比如昨天擦肩而过的人变成了你今天的知己。梦想这东西,最美妙的在于你可以制造它,重温它。看一本书,听一首歌,去一个地方,梦想就能重新发芽,那个在你体内扎根的与生俱来的梦想。我们唯一能把握的事情是,成为最好的自己,我们可以不成功,但是我们不能不成长,没有什么比背叛自己更可怕。你唯一能把握的,是变成最好的自己。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牵到那个人的手,但是你付出了就不会有遗憾;也许最后你也只是默默无闻,但你曾经为了将来努力地奋斗了一把;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环游世界,可是你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找到了自己。那是能够为了一个目标默默努力的自己,不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沉默却又努力的自己。说不定你想要苦苦追寻的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