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度“七一”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内激励关怀机制,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新形势下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经研究,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和“十佳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十佳机关党组织书记”、“十佳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十佳党务工作者”、“十佳农村(社区)党小组长”、“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评选名额“五好”领导班子10个,“十佳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十佳机关党组织书记”、“十佳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十佳党务工作者”、“十佳农村(社区)党小组长”各1
2、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二、评选条件(一)十佳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现任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党意识强,管党责任落实好;班子团结,凝聚力、战斗力强;综合素质好,原则性强,党员群众中威信高;积极服务上级中心工作,执行力强。(二)十佳机关党组织书记现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含乡镇街道机关及站所,区直部门机关及二级机构);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管党意识强;党内活动开展经常、规范;严于律己,在党员干部中有威信;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三)十佳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现任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热心和熟悉党务工作,管党责任落实好;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美德;密切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满意
3、度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四)十佳党务工作者现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含基层支部的党务工作者),党组织书记不重复评选;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业务素质高,交办工作完成好;工作有思路,党内活动经常、规范;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服务中心工作。(五)十佳农村(社区)党小组长任职3年以上的现任农村(社区)党小组长;热心工作,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工作有成效;党性强、素质高,在党员群众中有威信;党员活动开展经常,党员教育管理好;积极服务上级中心工作,表率作用好。(六)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所有党员(含在本区工作、学习、生活两年以上的流动党员);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
4、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强,工作业绩突出;热心为党员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满意度高;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服务中心工作,表率作用好。“五好”领导班子评选按照关于开展创建“五好”领导班子活动的实施方案(望办发XX68号)文件执行。三、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5月8日前)区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进行动员,将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要求及精神传达至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二)民主推荐(5月13日前)采取组织推荐为主,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十佳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由乡镇(街道)严格初审,推荐上报。每个乡镇(街道)可推荐2名。“十佳机关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
5、由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严格初审,推荐上报。每个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可推荐1名。“十佳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由望城经开区、铜官循环园、滨水新城和乡镇(街道)严格初审,推荐上报。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望城经开区可推荐10名。“十佳党务工作者”初步人选由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严格初审,推荐上报。每个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可推荐1名。“十佳农村(社区)党小组长”初步人选由乡镇(街道)、村(社区)严格初审,推荐上报。每个乡镇(街道)可推荐2名。“优秀共产党员”初步人选由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严格初审,推荐上报,要注重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区直党委(党工委
6、)单位可推荐3名,党组单位可推荐2名,支部单位可推荐1名;乡镇可推荐5名,街道可推荐4名。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在望城公众信息网(http:/www.waXXXX和望城党建网(http:/www.cXXXX(三)考察审定(5月下旬-6月上旬)甄别审核。5月中旬,对推荐的名单进行分类汇总,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非公党工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五个“十佳”、优秀共产党员每类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2组织考察。5月下旬,区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综治、计生、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意见。3提出建议名单。6月初,召开组织部部务会议,听取考察情
7、况汇报,分类等额提出建议名单。4常委会议审定。6月上旬,提请常委会审定“五好”领导班子和“十佳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十佳机关党组织书记”、“十佳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十佳党务工作者”、“十佳农村(社区)党小组长”、“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并集中公示。(四)表彰奖励(“七一”前夕)召开全区大会,对各类别的表彰对象集中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五)宣传推介(6月下旬开始)在望城电视台开辟“我心中的共产党员”栏目,并利用望城党建网、望城手机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四、相关要求评选表彰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区直机关工委、区非公党工委以及其他基层党(
8、工)委共同参与。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搞“轮流坐庄”、平衡照顾,确保真正把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的对象推选出来。所有推荐上报名单必须经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参评对象须填写推荐名单、推荐和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其中事迹材料要以事例、数据说话,切忌假、大、空,确保质量高、有份量。推荐名单、推荐和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请于5月13日前上报区委基层党建办,电话:0731-880XXX,邮箱:wXXXX。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评选表彰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731-880XXXX;0731-8807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