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反馈意见表会(平)字第_号建议_代表:您提出的关于_的建议,已经区_(单位)办复。请填写下表,并将此表分别邮寄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区政府政务督查室,如您同意,也可由承办单位负责转送,以便我们更好地监督促进建议落实。答复方式面复 函复 其他答复时间承办单位面复人员(姓名及职务)代表反馈意见答复满意情况内容落实情况其他要求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已落实正在落实未落实要求改办要求落实要求续复具体意见和要求: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 此表除“代表反馈意见”栏由代表填写外,其他空白内容请承办单位提前填写; 此表可复制,由人大代表单独填写后,分别邮寄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区政府政务督查室。经人大代表同意,也可由承办单位负责报送; 联系电话:88556069(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88551369(区政府政务督查室)。- 1 -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