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2020 年整理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年整理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法律文书期末本科法律文书期末 考试试题考试试题七七及答案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 统性法庭发言,称为(B)。 A.代理词 B.辩护词 C.法律意见书 D.公诉意见书 2.公证书签署人员应写(A)。 A.公证员 B.助理公证员 C.主任公证员 D.副主任公证员 3.侦查人员或预审人员为了查清案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 犯罪嫌疑人就案情所作的供述和辩解的文字记载,称为(D)。 A.调查笔录 B.法庭审理笔录 C.评议笔录 D.讯问笔录 4.不起诉决定书对当事人使用的规范称呼为
2、(C)。 A.被告人 B.犯罪嫌疑人 C.被不起诉人 D.人犯 5.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凭证,并 且为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依据是(A)。 A.逮捕决定书 B.批准逮捕决定书 C.逮捕通知书 D.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6.第一审刑事判决的判决结果,宣告无罪的,应当表述为(B)。 A.宣告被告人无罪 B.被告人无罪 C.宣告被告人无罪释放 D.判决被告人无罪 二、简答题 7.简述不起诉决定书的概念和作用。 答: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审查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具有 终止本案
3、刑事诉讼,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不起 诉决定书一缝送达,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8.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答: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确定 罪名,(2)明确量刑的情节;(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 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做出分 析认定;(4)确认辩解、辩护的理由是否被采纳;(5)写明判决的法律 依据。 9.简述笔录的概念和功用。 答: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 可被统称为笔录。笔录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因为它忠实地记 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
4、,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 故可作为证据使用。此外,笔录也是制作法律文书的重要依据,并是 检查执法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教训,加强业务建设,完善法制的参考 资料。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刑事自诉状。 张丽与徐强都是市工厂第三车间的工人,由于在一个车 间工作,二人工作上有一些联系,但是关系一般。2014 年 4 月 1 日 上午 11 时许,徐强在市工厂食堂门口醒目之处张贴了一张 侮辱张丽人格的小字报。在小字报中,徐强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污 蔑张丽道德败坏,无情断绝了与自己的恋爱关系。同时,宣称张丽与 李平恋爱是为了骗取李平的钱财, 并造摇称张
5、丽与李平刚认识 几天,就在公园乱搞男女关系,当场被公园保安人员抓住,受到 罚款处理。该小字报张贴后,引起大量群众围观,造成全厂轰动,影 响恶劣。 当天下午,厂保卫科人员对小字报事件进行了调查了解,查明从 2012 年 2 月开始,徐强多次给张丽写情书,要求与张丽建立恋爱关 系,张丽感觉与徐强性格差异较大断然拒绝。此后,徐强又连续多次 当面向张丽求爱,均被张丽拒绝。后来,张丽告知徐强自己已经有男 朋友了。徐强对此事怀恨在心,蓄意寻机报复,企图给张丽造成难堪 的局面,小字报为徐强所写。厂保卫科人员对徐强进行严厉的批评, 徐强当时表示愿意接受批评,愿意在车间大会上向张丽赔礼道歉。但 是,同日下午 5
6、 时,徐强在全车间大会上做检查时,当众继续造谣生 事,胡说小字报所说的都是事实,绝对可靠,还对张丽破口大骂,再 次公然侮辱诽谤张丽。 张丽认为,自己有恋爱的自由,徐强在追求自己不成的情况下, 公开张贴小字报侮辱诽谤自己, 犯罪动机卑鄙, 手段恶劣, 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了侮辱罪、诽谤罪,于 2014 年 4 月 6 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徐强 的刑事责任。 张丽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徐强犯侮辱罪、诽谤罪;(2) 判决徐强赔偿自己精神损害费元人民币;(3)判决徐强向自己赔 礼道歉;(4)徐强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张丽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如下:
7、(1)张贴的小字报影印件;(2) 厂保卫科的调查材料;(3)证人高华、张铁、王青等人的 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张丽,女,住市区街号,市人,汉族,23 岁,市X 工厂工人。 徐强,男,市工厂工人,汉族,25 岁,市人,住 市区街号。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 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 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 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答:评分要点:
8、(一)首部(共 10 分)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刑事自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 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 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 (二)正文(共 30 分) (1)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应当写明;侮辱、诽谤。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判决徐强犯侮辱罪、诽谤罪;判决徐强赔偿 自己精神损害费元人民币;判决徐强向自己赔礼道歉;徐强承担 案件全部诉讼费用。这一部分应高度概括。 (2)事实与理由。应当抓住案情重点,概括叙述案件事实与起诉 理由。 (3)证据。应当写明:张贴的小字报影印件;厂保卫科的调 查材料;证人高华、张铁、王青等人的证人证言。 (三
9、)尾部(共 10 分) (1)结尾。包括致送受诉人民法院名称“此致市区人民 法院”;自诉人签名或者盖章;注明年月日。 (2)附项。应写明起诉状的副本份,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 四、写作辅题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民事裁定书。 王石与刘兰系朋友, 因经商资金周转不开, 20年月日, 王石向刘兰借款 10 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到期刘兰归还 借款。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刘兰经营血本无归,一年还款期到后,刘 兰无钱将借款归还王石,王石多次向刘兰讨要未果,于 2014 年月 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刘兰归 还借款。在诉讼进行中,在庭下,刘
10、兰找到王石,将自己的情况向王 石说明, 并希望王石给自己 3 个月的期限, 自己将变卖车辆归还欠款, 王石表示理解, 并同意了刘兰提出的建议, 双方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 王石遂于 2014 年月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 请。 市区人民法院由张静、李伟、王英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 行审理,杨洋担任书记员。经审查,市区人民法院认为,王 石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于 2014 年月日制作出(2014) 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准许王石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 元,减半收取,由王石负担。 当事人基本情况: 王石:男,56 岁,住市路号,汉族,个体经营者。 刘兰:女,30 岁,住市路号,汉族,个体经营者。 附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适用 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 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答:评分要点: (一)首部(共 5 分) (1)标题。应当分
12、两行写为: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书。 (2)案号。应当写为;(2014)民初字第号。 (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王石:男,56 岁,汉族,个体经营者,住市路 号。 被告刘兰:女,30 岁,汉族,个体经营者,住市路号。 (二)正文(共 11 分) 正文内容包括起诉的时间与事由、 裁定的理由、 法律根据和结果。 应当写为: (1)本院受理原告王石诉被告刘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石与刘 兰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王石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2)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申请成立的根据和理由。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裁定如下: (3)准许原告王石撤回起诉。 (三)尾部(共 4 分) (1)写明诉讼费用的承担; (2)由合议庭署名;写明判决日期;书记员署名。 (3)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