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广告发布合同要点:甲方(广告主)委托乙方(广告发布方或代理发布方)发布电视广告,并向乙方支付相应广告费用。可选择硬广播放、电视节目广告赞助等广告发布方式。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广告服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发布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广告发布信息1.1.甲方委托乙方在请填充(下称“节目”)发布广告,具体发布安排如下:(1)广告项目名称节目级赞助商(2)节目信息节目形式:视频正片:共计期,每期时长分钟,其中片头时长:分钟,片尾时长:分钟。花絮:共计期,每期时
2、长分钟,其中片头时长:分钟,片尾时长:分钟。播放方式:每周一期,每周播放。播放时间:首播时间暂定为年月日,以实际播出为准。补充:节目期数以实际执行的期数为准。若实际执行时低于上述期数,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错漏播补偿。(3)播放平台电视频道:网络平台:(4)广告发布形式广告发布形式包括如下内容:A.贴片广告,即乙方将甲方品牌的广告内容插入节目视频,展示时段包括片头、片中或片尾。其中节目视频包括节目正片及花絮。B.口播,即由主持人或参演节目的艺人以直接介绍和推荐甲方品牌的方式对甲方品牌进行宣传。C.压屏条,即在节目播出时的屏幕指定位置上对甲方品牌内容予以展示。D.片尾鸣谢,即在节目片尾以滚屏
3、或固定位置露出的方式对甲方品牌内容予以展示。E.植入方式,即根据节目内容及录制环境的合理性,在节目内容中露出甲方品牌内容或设计体现甲方品牌理念并兼顾产品特殊卖点、使用、功能信息等因素的权益形式。具体方式由乙方导演参考甲方意见之后决定。1.2.乙方提供的广告合作端口为全媒体、全平台,节目所列明的所有渠道播放,均需保留甲方的前述广告权益。1.3.作为广告发布服务内容之一,乙方为甲方同步提供下列配套宣传服务,作为广告发布内容的一部分:微信公众号推送:微博推送:抖音推送:1.4.作为广告发布服务内容之一,乙方授权甲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及结束后6个月内以电视台品牌合作伙伴名义进行宣传。2.广告费用及支付2.
4、1.广告费用2.1.1.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元)(合同价款)。2.1.2.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百分之)。2.2.付款方式首笔款: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元)。尾款:广告正式发布且经甲方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2.3.除本合同约定的广告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2.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5.发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名
5、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增值税率:3.广告服务要求3.1.广告内容制作3.1.1.广告内容由甲方负责制作完成。3.1.2.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日的5个工作日前,将符合约定要求(时长、内容等)的广告样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国家有关部门广告审批、登记和备案等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交付给乙方。3.1.3.广告样稿文件格式要求:文件格式:avi制式:PAL分辨率:720*5763.2.广告内容审查3.2.1.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并有权依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布该广告样稿。3.2.2.如甲方对乙方的审查结果有异议,应当于收到乙方审查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
6、交审查异议,或要求乙方重新审查。3.2.3.如甲方对乙方的审查结果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对广告样稿进行整改,乙方有权就未通过审查的广告内容不予发布或于发布时作删减、马赛克处理等。3.3.广告发布调整3.3.1.如乙方出现甲方广告漏播或错播,由乙方根据“错一补一,漏一补一”的原则给甲方补播。3.3.2.补播内容及排期由甲、乙双方在漏播、错播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另行协商确定。如双方未能在此时间内就补播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乙方按照对应的漏播、错播广告资源价值给予甲方补偿。3.4.本次广告发布相关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4.广告相关责任4.1.甲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广告相关素材、
7、甲方宣传的商品与服务相关的内容承担审核责任,保证符合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导致的赔偿或行政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因此遭受处罚或导致赔偿的,有权向甲方追偿。4.2.乙方如发现甲方的广告内容、广告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权要求甲方修改;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知识产权5.1.甲方提交给乙方使用的素材与资料,其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除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之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5.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广告内容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发表、修改、使用等。但是与乙方节目结合的内容,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或节目制片方所有,未经乙方同
8、意,甲方不得使用。6.保密6.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甲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6.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需遵守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7.陈述与保证7.1.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1)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7.2.甲方承诺:甲方保证提供
9、的广告素材内容真实、合法,不存在侵权行为。7.3.乙方承诺:乙方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具有制作、发布或代理发布本合同约定广告的资质。8.违约责任8.1.乙方逾期发布广告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8.2.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从广告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8.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4.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或任何一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除按已经履行的部分折算广告费用以外,应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20%(百
10、分之二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8.5.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9.其他约定9.1.不可抗力9.1.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9.1.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
11、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9.2.合同解释9.2.1.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9.2.2.本合同中,“以上”、“以下”、“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满”、“以外”不包含本数,某期日的“前/以前”、“后/以后”或类似表述包含该期日
12、当日。9.2.3.本合同中对金额或数量使用大小写时,如大小写不一致,应以大写为准。9.2.4.如果本合同正文和附件的意思发生冲突,则应按正文或附件中以何者为准的明确约定处理。如无明确约定,则各方应尽力将整个合同(包括正文与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阅读理解,最为明确具体的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应优先考虑。9.3.反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10.合同联系方式1
13、0.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10.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0.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0.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0.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0.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1.
14、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2.附则12.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2.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2.4.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合同要点:甲方(广告主)委托乙方(广告发布方或代理发布
15、方)在广播电台发布广告,支付广告服务费用。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广告服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台广告发布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广告发布信息1.1.甲方委托乙方在请填充(下称“节目”)为演出发布广告,具体发布安排如下:(1)广告项目名称节目级赞助商(2)节目信息节目形式:音频节目期数:暂定期,以实际执行的期数为准。若实际执行时低于上述期数,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错漏播补偿。播放时长:每期时长分钟,其中片头时长:分钟,片尾时长:分钟。播放方式:每周一期,每周播放。
16、播放时间:首播时间暂定为年月日,以实际播出为准。(3)播放平台电台频率:直播平台:(4)广告发布形式广告发布形式包括如下内容:A.节目口播FM所属以口播形式直接介绍和宣传本次演出及奖品信息,不少于次。B.艺人ID广播广告FM所属播放艺人ID广播广告,不少于10次。C.节目视频直播体现:FM所属通过视频直播平台体现演出海报不少于2次。1.2.节目所列明的所有播放渠道,均需保留甲方的前述广告权益。1.3.作为广告发布服务内容之一,乙方为甲方同步提供下列配套宣传服务,作为广告发布内容的一部分:微信公众号推送:提及演出及奖品信息总次数不少于次。微博推送:提及演出及奖品信息总次数不少于次。抖音推送:提及
17、演出及奖品信息总次数不少于次。1.4.作为广告发布服务内容之一,乙方授权甲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及结束后6个月内以电台品牌合作伙伴名义进行宣传。2.广告费用及支付2.1.广告费用2.1.1.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元)(合同价款)。2.1.2.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百分之)。2.2.付款方式首笔款: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元)。尾款:广告正式发布且经甲方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2.3.其他赞助2.3.1.除支付广告费用之外,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赞助:演出票赞助:共计张,每张票面价值元。演出名称:2.3
18、.2.广告发布前甲方应将上述赞助物资交付至乙方所在地。2.3.3.上述赞助作为广告发布对价的一部分,乙方无需支付费用。2.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5.发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3.广告服务流程3.1.广告内容制作3.1.1.广告内容由甲方负责制作完成。3.1.2.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日的5个工作日前,将符合约定要求(时长、内容等)的广告样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国家有关部门广告审批、登记和备案等手续所需的
19、相关资料交付给乙方。3.1.3.广告样稿文件格式要求:MP33.2.广告内容审查3.2.1.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并有权依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布该广告样稿。3.2.2.如甲方对乙方的审查结果有异议,应当于收到乙方审查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交审查异议,或要求乙方重新审查。3.2.3.如甲方对乙方的审查结果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对广告样稿进行整改,乙方有权就未通过审查的广告内容不予发布或于发布时作删减处理等。3.3.广告发布调整3.3.1.如乙方出现甲方广告漏播或错播,由乙方根据“错一补一,漏一补一”的原则给甲方补播。3.3.2.补播内容及排期由甲、乙双方在漏播、错播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另行协
20、商确定。如双方未能在此时间内就补播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乙方按照对应的漏播、错播广告资源价值给予甲方补偿。3.4.本次广告发布相关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4.广告相关责任4.1.甲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广告相关素材承担审核责任,保证符合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导致的赔偿或行政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因此遭受处罚或导致赔偿的,有权向甲方追偿。4.2.乙方如发现甲方的广告内容、广告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权要求甲方修改;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知识产权5.1.甲方提交给乙方使用的素材与资料,其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除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之
21、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5.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广告内容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发表、修改、使用等。但是与乙方节目结合的内容,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或节目制片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6.保密6.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甲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6.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需遵守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7.陈述与保证7.1.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1)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
22、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7.2.甲方承诺:甲方保证提供的广告素材内容真实、合法,不存在侵权行为。7.3.乙方承诺:乙方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具有制作、发布或代理发布本合同约定广告的资质。8.违约责任8.1.乙方逾期发布广告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8.2.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从广告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8.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3、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4.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或任何一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除按已经履行的部分折算广告费用以外,应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20%(百分之二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8.5.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9.其他约定9.1.不可抗力9.1.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
24、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9.1.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9.2.合同解释9.2.1.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合同的
25、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9.2.2.本合同中,“以上”、“以下”、“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满”、“以外”不包含本数,某期日的“前/以前”、“后/以后”或类似表述包含该期日当日。9.2.3.本合同中对金额或数量使用大小写时,如大小写不一致,应以大写为准。9.2.4.如果本合同正文和附件的意思发生冲突,则应按正文或附件中以何者为准的明确约定处理。如无明确约定,则各方应尽力将整个合同(包括正文与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阅读理解,最为明确具体的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应优先考虑。9.3.反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
26、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10.合同联系方式10.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10.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0.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0.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
27、址。10.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0.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1.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2.附则12.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2.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2.4.本合同
28、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报刊杂志广告发布合同要点:甲方(广告主)委托乙方(广告发布方或代理发布方)发布广告,并向乙方支付相应广告费用。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广告服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发布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广告发布信息1.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具体发布安排如下:(1)报纸信息报纸名称:出版单位: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文种:刊期:开版:(2)广告
29、发布信息发布版位:第版彩色版发布规格(高宽CM):发布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期,每月期,赠送期。1.2.作为广告发布服务内容之一,乙方为甲方同步提供下列配套宣传服务,作为广告发布内容的一部分:微信公众号推送:微博推送:抖音推送:2.广告费用及支付2.1.广告费用2.1.1.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元)(合同价款)。2.1.2.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百分之)。2.2.付款方式首笔款: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元)。尾款:广告首次发布且经甲方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2.3.除本合同约定的广告费用
30、以外,就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2.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5.发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3.广告服务要求3.1.广告内容制作与审查3.1.1.广告内容应由乙方负责制作完成。3.1.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素材,并保证广告素材的真实性与合法性。3.1.3.乙方应当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素材,审查通过后,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广告制作。3.1.4.乙方制作完成后,应以书
31、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交广告样稿,甲方有权对广告样稿提出异议。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该书面通知后的3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对广告样稿无异议。3.2.广告发布调整3.2.1.如乙方出现甲方广告漏发或错发,由乙方根据“错一补一,漏一补一”的原则给甲方补发。3.2.2.补发内容及排期由甲、乙双方在漏发、错发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另行协商确定。如双方未能在此时间内就补发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乙方按照对应的漏发、错发广告资源价值给予甲方补偿。3.3.本次广告发布相关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4.广告相关责任4.1.甲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广告相关素材、甲方宣传的商品与服务相关的内容承
32、担审核责任,保证符合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导致的赔偿或行政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因此遭受处罚或导致赔偿的,有权向甲方追偿。4.2.乙方如发现甲方的广告内容、广告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权要求甲方修改;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知识产权5.1.甲方提交给乙方使用的素材与资料,其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除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之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5.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广告内容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发表、修改、使用等。6.保密6.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甲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
33、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6.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需遵守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7.陈述与保证7.1.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1)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7.2.甲方承诺:甲方保证提供的广告素材内容真实、合法,不存在侵权行为。7.3.乙方承诺:乙方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具有制作、发布或代理发布
34、本合同约定广告的资质。8.违约责任8.1.乙方逾期发布广告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8.2.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从广告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8.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4.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或任何一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除按已经履行的部分折算广告费用以外,应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20%(百分之二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8.5.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9.其他约定9.1.不可抗力9.1.
35、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9.1.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
36、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9.2.合同解释9.2.1.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9.2.2.本合同中,“以上”、“以下”、“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满”、“以外”不包含本数,某期日的“前/以前”、“后/以后”或类似表述包含该期日当日。9.2.3.本合同中对金额或数量使用大小写时,如大小写不一致,应以大写为准。9.2.4.如果本合同正文和附件的意思
37、发生冲突,则应按正文或附件中以何者为准的明确约定处理。如无明确约定,则各方应尽力将整个合同(包括正文与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阅读理解,最为明确具体的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应优先考虑。9.3.反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10.合同联系方式10.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2)乙方联系方
38、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10.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0.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0.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0.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0.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1.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2.附则12.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2.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2.4.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