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槽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运输工具要求: 1)、运输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 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 2)、运输车辆技术状况,严格按JT/T 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中规定的一级状况执行。 3)、运输车辆标志,严格按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使用。 4)、车辆排气管,均要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安装符合JT 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 5)、加强车况管理,定期检测经常检查,确保车辆电气线路、容器密封性、安全标志、静电导除装置完好。 2、车辆及设备要求 1)、车辆车
2、厢底板应平整完好,周围栏板应牢固,在装运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应使用木质底板等防护衬垫措施。 2)、槽车牢固,其容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的产品。 3)、定期检查、保养随车配备消防器材,发现问题立即更换或修理。 4)、专车专货,标志明显,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管理规定。 5)、槽、罐车颜色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密封口严密 , 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外部压力和冲击力 , 保证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变化而发生任何渗 ( 洒 ) 漏现象。 7)、装运危险货物的槽罐要适合所装货物性能 , 具有足够强度和耐腐蚀能力 , 并根据不同货物需要,配备泄压阀、防爆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及相应的安全装置; 槽罐外部附件有可靠防护设施 ,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 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