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作业基本安全措施(1)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类。 本规程中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为: 高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2)按停电类别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分类 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根据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分为三大类: 1)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包括架空引入线、电缆引入线及与引入线直接连接的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通至邻接带电设备室的门全部闭锁。 2)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分部停电,而通至邻接设备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线路工作系指双回线架空线一路停电或不同电压的线路同杆架设时,其中一层线
2、路不停电。 3)不停电的工作,系指下列情况: a、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或不存在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可能性; b、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3)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需遵守下列各项: a、填写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b、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c、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操作票制度; c、工作交底制度; d、工作许可制度; e、工作监护制度; f、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g、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5)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a、停电; b、验电; c、装设接地线; 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