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 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作业。 (二)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 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 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 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生
2、产部批准,动火作业 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 还应执行 HG23012、HG23014 的规定。 2)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动火作业按特殊危 险动火作业管理。 3)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 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 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
3、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 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 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 的安全防火措施。 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 20%。 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 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 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9)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
4、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0)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得小于 5 米,二者与 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 10 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11)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 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12) 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生产不稳定。 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2) 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领导、动 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安全生产部部长、经理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 队
5、到现场监护。 3) 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其他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 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 持不低于 980.665Pa(100mm 水柱),压力降低时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 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 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 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四)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动火分析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藏、阴井等部 位及其他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
6、全员或当班长负责提 出。 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至动火结束。 4、取样时间与动火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30min,否则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如现场 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应由经理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五)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 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 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 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 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规定的 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最后将
7、办理好的 动火安全作业证 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 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 施落实情况, 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 将 动 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 一份 动火安全作业证 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 动火后, 由动火人在 动 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 火安全作业证 ,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 签字。 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
8、全作 业证的有效期限为 24 小时。 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限期为 12 小时。 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领导初审签 字,经安全生产部门复检签字后,报经理终审批准。 2) 一级动火作业的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领导初审签字后, 报主管安全生产部门终审批准。 3) 二级动火作业的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领导终审批准。 (六) 动火项目负责人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 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 任务和防
9、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 现场。 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 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 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 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 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 30 分钟 再次动火) ,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 ,经 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
10、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 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 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 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 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监守岗 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 人员清理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部门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为动火部门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 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
11、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 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利。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 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点所在单位的要求, 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 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在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 围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
12、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审查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无误后, 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地点: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动火方式: 动火执行人:动火执行人: 动火负责人:动火负责人: 动火时间:动火时间: 年年 月月 日日 时时 分始分始 至至 年年 月月 日日 时时 分止分止 安全措施:安全措施: 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 组织实施人:组织实施人: 监火人:监火人: 动火审批人:动火审批人: 特殊动火会签:特殊动火会签: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证制度受限
13、空间作业管理证制度 受限空间: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 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1、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要求 (1)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 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 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 加挂警示牌。 (4)清洗和置换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a 氧气含量 18%-21%。 b 有毒气体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
14、管理制度的规定。 c 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5)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a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b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c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d 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6)照明和防护措施 a 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紧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b 设备内作业过程中,有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 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c 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7)监护 a 设备内
15、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b 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共同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c 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察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 d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e 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才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2、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按 HG23014 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 3、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按 HG23011 办理动火安全放可证 。 4、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长或主任再次确 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5、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 证 ,方准许继续作业。 6、设
16、备内作业结束后,应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设备。 附: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 设设 备备 交交 出出 单单 位位 负负 责责 项项 目目 栏栏 交出设备单位:交出设备单位: 交出设备名称:交出设备名称: 检修作业内容:检修作业内容: 设备内主要介质:设备内主要介质: 作业时间:作业时间: 年年 月月 日起至日起至 年年 月月 日止日止 设备隔绝安全措施:设备隔绝安全措施: 确认签字:确认签字: 审批人:审批人: 年年 月月 日日 检检 修修 单单 位位 负负 责责 项项 目目 栏栏 检修单位:检修单位: 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项目负责人: 检修作
17、业监护人:检修作业监护人: 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 检修作业安全措施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包括抢救后备措施包括抢救后备措施) ): 审批人:审批人: 年年 月月 日日 分析项目分析项目 合格标准合格标准 分析数分析数 氧含量氧含量 取样时间取样时间 取样部位取样部位 分析人分析人 终审审批:终审审批: 审批签字:审批签字: 年年 月月 日日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 ,有坠落可 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和类别,按国家高处作业分 级标准 (G
18、B3608)执行,化工企业高处作业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87 化生字第 671 号文发布)执行。 3、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 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蓝、吊架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 严禁载人。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 带钉易滑的鞋,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并有防止坠落的 措施。 6、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如有交叉作业, 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 高处作业人
19、员在邻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77 水电生字第 113 号)中的有关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 附:高处安全作业证 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单位 申请人申请人 作业地点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作业时间 作业内容作业内容 作业高度作业高度 作业类别作业类别 安全防护安全防护 措施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监护人 职责职责 项目负责项目负责 人意见人意见 审批部门审批部门 意见意见 备注备注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盲板抽堵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2、
20、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变更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 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 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职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 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 设备上抽堵盲板时, 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 200mmHg, 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 50mmHg,气体温度应小于 60。 5、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保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6、作业应由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7、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医务人员到场,如涉及整 个生产系统,专职安全员和厂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8、在易燃易
21、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 30 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 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使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9、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 10、施工单位应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 行作业。 11、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12、每个抽堵盲板应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设备管线名称设备管线名称 介质介质 温度温度 压力压力 盲板盲板 时间时间 负责人负责人 材质材质 规格规格 编号编号 装装 拆拆 装装 拆拆 盲板位置图:盲板位置图: 安全措施:安全措
22、施: 生产单位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意见:施工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 审核意见:审核意见: 安全防火部门:安全防火部门: 审批意见:审批意见: 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 作业。 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动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 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 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
23、,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 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 ,不得擅自变更动土地作业内容,扩大 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动土中暴露电缆、管线及不能辩认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 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 具。 8、作业时应注意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 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9、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好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 2 米以上,防止工具伤 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0、在化工危险厂
24、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 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 场。 11、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附:动土安全作业证 动土安全作业证动土安全作业证 申请部门:申请部门: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作业地点:作业地点: 作业起止时间:作业起止时间: 月月 日日 时至时至 月月 日日 时时 动土范围、内容、方式动土范围、内容、方式( (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 )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动土安全措施动土安全措施( (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警告灯等包括围栏、警告标
25、志、夜间警告灯等) ): 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施工地段负责人意见:施工地段负责人意见: 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部门意见: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部门意见: 总图负责人意见:总图负责人意见: 机机动部门审批意见:动部门审批意见: 机动部门负责人:机动部门负责人: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 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企业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 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3、厂安全生产部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应立即通知生产、消防等有关部门。 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
26、可进行断路作业。 5、断路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栏杆、断路标志。 6、断路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示牌,夜间应悬挂红 灯。 7、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经申请断路检查核实后,负责 报告厂安全生产部门,并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作业结束,恢复交通。 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 作业证 ,变更的内容,扩大作业范围转移作业部位。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 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附:断路安全作业证 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单位: 1.1.路地段所在位置图、断路原
27、因及时间:路地段所在位置图、断路原因及时间: 2.2.断路时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断路时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申请单位负责人:申请单位负责人:( (签字签字) ) 3.3.断路后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断路后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 (签字签字) ) 审批单位意见:审批单位意见: 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 (签字签字) )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
28、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 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 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 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工作现场。 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 转移作业地方。 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职业环境不符 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检修设备名称检修设备名称 检检修地点修地点 检修起止时间检修起止时间 年年 月月 日日 时时 分至分至 年年 月月 日日 时时 分分 检修内容检修内容 设备交出安全措施:设备交出安全措施: 设备交出负责人:设备交出负责人: 年年 月月 日日 检修安全措施: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项目负责人: 年年 月月 日日 设备所在单设备所在单 位审查意见位审查意见 年年 月月 日日 检修单位检修单位 审查意见审查意见 年年 月月 日日 设备部门设备部门 最终意见最终意见 年年 月月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