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应急工作预案医院应急工作预案医院应急工作预案医院应急工作预案一、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二、抢救集体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三、应对突发伤亡事件处理预案四、防治传染性突发疫情工作预案五、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六、医疗废物泄漏应急措施七、发生各种护理紧急状态时的应急程序八、中心供氧应急预案九、配电室应急预案十、消防工作应急预案一、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一、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n第一章 总则n第二章 组织管理n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四章 监督管理n第五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n第一条为了正确地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院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事故发生。现依
2、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预案。n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和部门。第二章 组织管理n第三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工作。负责加强医务人员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并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道德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德规范、首都医务人员服务规范,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依法行医,规范职业行为。第二章 组织管理n第四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下设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小组”由医务科负责,会同护理部、总务
3、科、院长办公室及经营部负责人组成。第二章 组织管理n第五条“小组”负责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的组织、协调;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有关“医疗事故”的信息和资料;提出对有关人员行政处理的建议;向各临床科室提出改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第二章 组织管理n第六条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院长办公室、经营部应当按照医院总体要求,制定各自质量目标、实施基础质量、环节质量与终末质量管理;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以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院长办
4、公室为中心、以各临床科室为基点的医疗质量监控信息反馈系统;实施科主任负责制,及时反馈、传递质量信息,保证质量环节处于可控状态中,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缺陷,防止事故的发生。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八条医务科、护理部要协调好各科室间的关系,对危重病人要开放“抢救绿色通道”,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病人实施最有效的抢救,提高抢救成功率。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九条各科室(部门)应当遵守各种诊疗常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强化对“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级医师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疑难病历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首诊医师责任制度”、“医疗差
5、错报告制度”、“三查七对制度”以及“北海医院诊疗流程作业指导”等。研究和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医疗缺陷的发生。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十条各科室(部门)应当加强医务人员技术培训,开展“三基”培训与考核,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医院对初级医务人员以加强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为重点;对中、高级医务人员以提高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医院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不合格医护人员,不能上岗。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十一条各科室(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文书书写质量管理,强化(门诊和住院)病历、辅助检查申请单、处方及门诊登记等医疗文书质量的环节控制,依照有关标准严格书写、检查,及时纠正质量缺陷。医院对(门诊和住
6、院)病历实施评分定级入档,纳入科室与个人的量化与业绩考核。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十二条各科室(部门)应当对医疗设备合理调配,加强重点专科的技术力量,加强对休克、外伤、中毒、心脏骤停等重症病人的救治能力,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对手术病人实施集中监护管理。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十三条各手术科室应当注重提高手术质量,认真履行“术前讨论制度”、“手术等级制度”、“手术审批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掌握手术指征,术前制定周密的手术方案,术中规范手术操作,术后加强病情观察与护理;加强对病人的健康教育,对青年医师进行规范化示范教学,并实施单病种手术操作技术考核,考核成绩纳入个人量化考核档案。第三章 组织实
7、施n第十四条各科室医务人员应当自觉执行“知情同意原则”,在确定诊断治疗方案后,及时向病人提供病情、诊断、治疗方案、治疗效果、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和意外后果、医疗风险、病情预后、费用等信息,并认真履行危重病通知、必要治疗、必要用药(含贵重药品)、必要检查(含大型检查)、手术等“知情同意签字书”的签字手续,让病人和近亲属做出选择。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十五条对出现并发症、发生院内感染、较长时间诊断不明或疗效不满意的病例,经治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人员,及时给予关注,并认真组织讨论、采取积极措施,及时进行必要的沟通。对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的患者,科主任应亲自过问,研究制定进一步治疗方案
8、;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和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十六条对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的患者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各科室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将病历中的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复印,并将复印件封存。复印费由患方支付。封存件由医务科负责保管。启封时也应医患双方在场。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十六条各医技科室应当建立检查资料保存、登记制度,防止资料的丢失。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共同到场封存实物;封存的实物由医务科负责保管。启封时应双方在场。对需检验的实物,应当由双方共同送至具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
9、检验。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十六条疑似药物引起不良后果的,立即停用同批号药品,并通知药剂科派人到场;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的,立即停止输血,通知检验科到场,同时联系供血机构派人到场。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十七条各种药品、医疗设备、医用器械、体内置人物品及医用一次性物品等的购入,应当严把质量关,从正规渠道进货,审查相关证件,以确保医疗安全。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十八条后勤系统应保障医疗用氧及其他气体、电力、物品等的供应,维护医疗安全。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十九条各科室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科主任应及时向医疗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
10、或行政总值班)报告;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查,并向主管院长报告。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二十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主管部门按规定向区县卫生局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务主管部门应当在12小时内向区县卫生局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伤害后果:(三)卫生部、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二十一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对拒绝尸检的,应当取得死者近亲属签字确认。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科室主任应亲自主持处理
11、,认真调查、组织讨论、分析原因、提出初步意见。发生医疗事故后,科室须及时找出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第三章 组织实施n第二十三条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争议有明显异议时,由主管院长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专家分析有关情况,初步认定争议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需到卫生局协调、医学会鉴定或经司法途径解决的,由医务科组织筹备有关资料,当事科室派人协助。第四章 监督管理n第二十四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确定为医疗事故后,须进行下列的责任认定:(一)是否违反医疗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疗护理常规;(三)认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四)上级
12、医师在该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五)科主任在该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六)主管业务院长在该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七)院长在该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八)责任的构成因素。第四章 监督管理n第二十五条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一)医疗事故一经确立,责成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并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和医疗事故等级进行综合分析,明确各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二)召开院长办公会,依据事故等级、情节轻重、当事人的责任程度、态度和一贯表现,对当事人分别做出处理决定,并上报区卫生局。(三)对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及个人实施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四)对
13、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受奖资格。(五)依据责任程度对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纠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则n第二十六条本预解释权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n第二十七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医院抢救集体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二、医院抢救集体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现根据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以及护士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二、医院抢救集体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二、医院抢救集体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本预案所
14、指“集体食物中毒”系指3人(含3人)以上同时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一、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一、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建立“抢救集体食物中毒指挥部”。1、总指挥:院长 职责:承担指挥、领导责任。2、副总指挥:副院长 职责:具体落实指挥、领导、组织协调责任。3、医疗保障组:组长:副院长 组员: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职责:制定应对工作预案;监督检查预案落实情况;调配医院人力、技术资源,确保救治工作安全有序进行。4、医疗救治组:组长:医务科科长 组员:消化内科主任、麻醉科主任、检验 科副主任、消化内科护士长 职责:制定并实施救治方
15、案,根据情况提 出调动医院卫生资源的意见与建 议,确保救治医疗工作安全。5、业务培训组 组长:医务科长 职责:制定常见食物中毒培训计划和内 容,根据医疗救治组意见拟订培训 要求和参加培训人员,实施培训考 核。6、物资供应保障组 组长:总务科长 组员:药械科科长 职责:根据救治专家组意见,从救治物资 医疗仪器设备、药品、车辆等方面 保障供应。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 行。二、管理机制二、管理机制 应对集体食物中毒救治工作过程中,各部门、各科室应当无条件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指挥部下属各组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行各自职责并相互协调。三、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 1、应急抢救的上报 临床科室医生
16、,接诊集体食物中毒病例,应当立即上报医院医务科(夜间上报总值班人员)。医务科(总值班人员)上报副总指挥的同时,上报西城区卫生局医政科和西城区疾控中心。副总指挥上报总指挥的同时,调集医疗救治组有关人员。三、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2、应急救治的组织医疗救治专家组根据所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和程度,提出调集医院资源的意见和建议。医疗保障组和物资供应保障组按照医疗专家组意见与建议,调集医院人力、技术、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等。三、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3、应急救治的实施各临床科室应当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由现场医务人员对病人进行及时有效的现场救治。医疗救治专家组人员应当亲临救治现场,制定救治方案,各救治专
17、家组成员应当严格按照救治方案实施救治措施。三、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4、应急救治的培训业务培训组:应当聘请医疗救治组有关专家对消化内科、检验科等有关科室的工作人员进行知识培训,按照不同的内容要求实施考核。四、监督、评价四、监督、评价1、应急救治的监督医疗保障组根据预案要求监督检查救治措施落实的情况。四、监督、评价四、监督、评价2、应急救治的评价医疗保障组应在应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对期间形成的医疗文书予以整理、保存。医疗保障组应在应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及时分析总结经验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三、医院应对突发伤亡事件处理预案三、医院应对突发伤亡事件处理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
18、全,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现根据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护士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工作预案。本预案所指“突发伤亡事件”系因某一事故发生3人(含)死亡或6人(含)伤亡的突发的事件,并在此情况下立即启动。一、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建立“应对突发伤亡事故处理指挥部”n总指挥:院长n职责:承担指挥、领导责任。n副总指挥:副院长n职责:具体落实指挥、领导、组织、协调责任。一、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1、医疗保障组:组长:副院长成员: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职责:制定应对工作预案;监督检查预案落实情况;根据情况调配医院人力、技术资源;确保救治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一、组
19、织机构一、组织机构2、医疗救治组:组长:医务科科长成员:耳鼻喉科主任、耳病科主任、内科大夫、麻醉科、护士长、手术室护士。职责:制定并实施救治方案;根据情况提出调动医院卫生资源的意见与建议;确保救治医疗工作安全。一、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3、培业务训组:组长:医务科长职责:制订常见突发伤害事故培训内容;根据医疗救治组意见拟订培训要求和参加培训人员;实施培训考核。一、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4、物资供应保障组:组长:总务科长成员:药械科科长职责:根据救治专家组意见,从救治物资、医疗仪器设备、药品、车辆等方面进行储备;保障救治工作安全。二、管理机制二、管理机制应对突发伤害事件处理工作过程中,各部门、各科室
20、应当无条件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指挥部各组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行各自职责;对于有交叉性职责的工作,统一由副总指挥指定专人负责。三、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1、应急救治的上报临床科室接诊突发伤亡事件,应当立即上报医院医务科(总值班人员);医务科(总值班人员)上报副总指挥的同时,上报西城区卫生局医政科(夜班上报卫生局值班室)。副总指挥上报总指挥的同时,调集医疗救治组有关人员。三、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2、应急救治的组织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根据事件程度提出调集医院资源的意见与建议;医疗保障组和物资保障组按照医疗专家组意见与建议,调集医院人力、技术、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等。三、组织实施三、组织
21、实施3、应急救治的实施各临床科室应当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由现场医务人员对病员进行及时、有效的现场救治;医疗救治专家组人员应当亲自到达救治现场,制定救治方案;各救治专家组成员应当严格按照救治方案实施救治措施。三、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4、应急救治的培训业务培训组应当聘请医疗救治组有关专家,对外科、手术科室等有关科室的工作人员进行知识培训;按照不同内容要求实施考核,并作为该部门上岗工作的要求。四、监督评价四、监督评价1、应急救治的监督医疗保障组根据预案要求监督检查救治措施落实的情况。四、监督评价四、监督评价2、应急救治的评价医疗保障组应当在应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对期间形成的医疗文书予以整理、保存;医疗保障组应当在应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及时分析总结经验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