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街道)医保员业务轮训工作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及数字化改革工作,根据*要求,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医保经办人员的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增强服务意识,持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对乡镇(街道)医保员开展岗位技能轮训。具体方案如下:一、培训对象各乡镇(街道)医保员。二、培训内容1.医保理论知识培训;2.医保岗位实操轮训;3.测试考评。三、培训方式本次培训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展医保政策理论集中培训会议,会期一天。第二阶段:分4批到县医保中心进行系统实操培训,每轮培训时长为一周(具体轮训名单以实际报名参加为准)。四、培训时间1.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时间:
2、2023年7月28日上午8:45-12:00;下午14:00-17:00。2.第二阶段实操轮训为分四批进行,第一批:7月31日-8月4日;第二批:8月7日8月11日;第三批:8月14日8月18日;第四批:8月21日8月25日。五、培训地点县医保服务中心(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君子路357号二楼E区)六、培训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安排医保员参加医保业务轮训学习。为确保轮训有序推进,医保员轮训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参加医保业务轮训,纳入乡镇(街道)医疗保障工作年度考核。2.严密组织,务求实效。要科学筹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轮训工作,创新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效。3.以学促干,服务创优。每轮培训结束后,安排医保业务闭卷考试,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请各乡镇(街道)根据轮训方案积极安排医保员参加轮训,并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下班之前报送参加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