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为切实加强街道辖区范围内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确保我街道范围内火灾形势保持平稳,街道安监站决定自即日起至20*年在街道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街道范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
2、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辖区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建立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长效机制,构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控体系,确保辖区通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现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全部达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预案符合要求的目标,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二、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年12月30日三、成立组织丰山街道办事处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第一组长:四、整治范围全街道辖区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3、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五、整治重点(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二)建筑消防设施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三)安全疏散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或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和标准;4、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四)灭火救援场地1、消防车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柱、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
4、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五)管道井1、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2、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六)电气燃气管理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
5、。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七)消防控制室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2、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3、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八)微型消防站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未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九)电动车火灾防范1、没有及时制止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2、自查电动自行车车棚是否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需要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等费用;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健全“五实N岗”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未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
7、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六、整治任务。1、各社区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组织开展排查治理。2、各社区要对辖区中老旧高层民用建筑特别是无业主委员、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3、各社区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
8、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通道畅通。4、各社区要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七、工作步骤(一)自查自改阶段(202*年10月至11月)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有物业的小区管理部门发放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附件2)。(二)集中排查阶段(202*年11月至12月)按照整治任务内容开展排查,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各社区要同步开展隐患整治,做到边
9、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三)持续整治阶段(202*年1月至20*年10月)各社区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202*年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隐患整改任务;202*年,完成80%隐患整改任务;20*年,完成全部隐患整改任务。(四)总结验收阶段(20*年10月至12月)各社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八、工作要求(一)领导重视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督办力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心态。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整
10、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逐级压实消防安全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二)加强宣传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利用街道、社区范围内的电子屏、宣传横幅、宣传单页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加强协作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兜底”意识,积极履行协调统筹职责,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各有关科室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整治难点,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会商,合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四)落实责任街道成立督导组,按照节点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凡是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一案四查”的要求,查主体责任、查监管责任、查领导责任、查直接责任,从严从重处理相关责任人。凡是发生民房火灾的,全部核查到位,涉及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生一般亡人火灾事故的,追究乡镇一级以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