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 公民基本权利一般原理(一)第一节 人权与权利概念一、人权概念一、人权概念1、人权含义的发展2、宪法文本上的人权表述3、宪法文本中人权的含义4、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关系5、我国宪法文本中人权条款的含义6、宪法文本上规定人权条款的意义二、权利概念二、权利概念1、权利概念的历史发展2、权利的含义3、权利的基本特征4、权利的基本分类:法律权利与基本权利;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和人身权利;普通主体享有的权利与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宪法性权利、刑事权利、民事权利、行政法上的权利等。三、基本权利的历史发展与概念三、基本权利的历史发展与概念1、基本权利的历史发展:英国的宪法性文件;美国宪法;法国宪法;魏玛宪
2、法;二战以后的宪法。2、人权与基本权利关系3、基本权利的特征:基本权利确立公民的宪法地位,是一种个体抵抗国家权力的权利体系;基本权利是权利体系和宪政体制的核心价值;基本权利是实定法意义上的权利形态;基本权利一般具有不可转让性;基本权利的综合性。第二节 基本权利主体与分类一、基本权利主体一、基本权利主体1、公民 公民的含义、公民资格的取得、公民与国民的关系、公民与人民的关系2、外国人 外国人作为基本权利主体的可能性与局限性3、法人 法人作为基本权利主体的可能性与局限性。二、基本权利分类二、基本权利分类1、传统的基本权利分类以公民与国家的隶属关系为基础的,反映了国家中心主义思想。2、新的基本权利分
3、类 以公民实际享有的权利内容与形式为基础,适应自由权生活化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分类方法:(1)以基本权利主体为基础;(2)以基本权利性质为基础;(3)以基本权利内容为基础;(4)以法律效力为基础;(5)以领域与文化传统为基础。第三节 宪法上列举的基本权利与未列举的基本权利一、宪法上列举的基本权利设定方式 1、列举式及其利弊 2、概括式及其利弊 3、折中式及其利弊 4、特殊方式二、宪法文本上未列举的基本权利保护方式1、宪法文本上未列举的基本权利保护的理论根据2、美国宪法修正案第9条争议3、我国宪法的人权条款与宪法文本上未列举的基本权利保护三、人权条款与国家保护人权义务1、国家尊重的义务2、国家保护的义务3、国家满足或确保的义务4、国家促进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