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双学位)完整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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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结算国际结算( (双学位双学位) )完整完整 教学课件教学课件 国际结算 课程要求 平时成绩 30% 出勤率、小作业等 期末考试 70% 开卷/闭卷考试 2020/10/14 3 参考书目 国际结算学 贺培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 社 国际结算 赵薇 东南大学出 版社 国际结算 苏宗祥 中国金融出版 社 国际结算 梁琦 高等教育出 版社 2020/10/14 4 课程安排 第一篇 导论 第二篇 国际结算支付工具 票据 电子支付工具 国际支付机制 第三篇 国际结算单据 运输单据 保险单据 其他单据 2020/10/14 5 第四篇 国际结算方式 汇付 托收 信用证 国际保理 福费廷 国际信用担保

2、第五篇 国际贸易结算运作 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规范 国际贸易方式及结算 2020/10/14 6 第一篇 导论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国际结算的定义与范畴 第二节 国际结算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国际结算的基本要素 第四节 国际结算的基础作用与发展变革 第五节 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运作 2020/10/14 8 第一节 国际结算的定义与范畴 一、定义 按照一定的规则、程序,并借 助金融工具、结算方式及跨国银行合作, 清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和实现资金跨国 转移的金融活动就是国际结算。 2020/10/14 9 结算、融资、担保、 信用支持等 货币收付 二、范畴 2020/10/14 10 国际货物贸易结算

3、 结算货款、提供贸易融资、信用支持,实现贸易的 最终完结 国际服务贸易结算 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移动 国际投资与金融活 动的支付中介 货币资金的跨国收付、融资支持、信用管理、风险 控制;国际支付系统实现各种货币的兑换与结算 风险管理 金融机构可以应当事人要求,提供第三方担保,促 使履约,减少纠纷 国际贸易融资 商业银行在提供跨国支付服务的过程中,利用国际 结算运作向进出口商发放的贸易信贷,属基于中间 业务的延伸性资产业务。 其他结算服务 非经贸活动,如兑换业务、银行卡业务、买入或托 收票据业务、旅行支票业务等。 第二节 国际结算的基本特征 一、服务范围的国际性 1、属于国际金融

4、业务 2、跨国银行业务,银行间的国际合作 3、全球国际结算服务体系的健全和效 率 4、当事人的国际性 5、援引法律的国际性:国际公约、国 际惯例及当事人所在国家法律 2020/10/14 11 二、服务领域的广泛性 1、国际经贸领域:汇兑、支付、结算、 融资、担保、信用便利、账务管理、风险 控制等; 2、非经贸领域:支付、结算、资金划转 等基础性金融服务。 2020/10/14 12 三、国际规则的约束性 1、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同公约 2、国际惯例,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托收统一规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3、国际性金融机构制定的准则与规范 2020/10/14 13 四、结算货

5、币的多元性 1、价格货币、支付货币 2、票据、单据、凭证、各种商务及财 务文件中的金额 3、保值、获利、投机等目的的兑付 带来的问题? 2020/10/14 14 五、风险的多重性和多发性 1、信用风险 2、汇率风险 3、国家风险 规避风险? 2020/10/14 15 第三节 国际结算的基本要素 基本前提 金融机构的国际合 作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国际保理商、承兑 公司、贴现公司等 基础渠道 国际性支付系统 在既定的规则框架下,由提供支付服务的 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以 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综合 综合金融安排。 CHIPS(纽约);TARGET(法兰克福)等 基本载体

6、 国际结算支付工具 交易结算和债务清讫的价值交换手段 现金;纸面票据;电子货币 基本依据 国际结算单据 国际贸易运作需要使用的各种证明或契约 文件。 基本手段 国际结算方式 实现国际间债权债务及资金收付的方法或 手段。 汇付、信用证、国际保理、福费廷等等。 2020/10/14 16 Tips1:单据的重要作用 (1)单据可以反映交易的基本状况,例如, 商业发票描述了货物的基本状况;保险单据反 映了货物的风险保障程度;海运提单表示了货 物的运输状况及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等等。 (2)“凭单付款”是银行提供国际贸易结 算服务的基本原则之一。 (3)单据对于国际贸易的债权人实现债权 具有决定性影响。

7、(4)各国政府往往要求贸易商在办理进出 口清关手续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020/10/14 17 Tips2:结算形式 顺汇:又称汇付法,是由付款人或债务人主动将 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使用某种结算工具,向 收款人或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结算方式。结算 工具的传递与资金流动呈同方向,故称之为顺汇。 逆汇:又称出票法,在交易发生以后,由收款人 或债权人签发票据并委托银行使用某种结算工具 向债务人索取款项。由于结算工具的传递与资金 流动呈反方向,故称之为逆汇。 2020/10/14 18 第四节 国际结算的基础作用与发展变革 一、基础作用 1、保障国际社会的正常运转 2、联系外部世界的基础渠道 3

8、、推动对外经贸发展的金融支持 4、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2020/10/14 19 二、国际结算的发展变革 1、国际商务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国际结算功能 的多元化; 2、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剧了国际结算业务 竞争; 3、技术创新引发了国际结算运作的重大变革; 4、金融综合经营和金融创新提高了国际结算 运作效率; 5、国际惯例推动了国际结算的有序运作。 2020/10/14 20 Tips3:国际商会与国际惯例 国际商会(ICC)于1920年成立, 总部位于法国巴黎。其宗旨为:(1) 促使各国采取措施,为国际贸易的发展 创造有利条件;(2)加强各国商业界 的友好往来和相互了解,共同推进和促 进

9、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3)协助解 决国际经济问题和各种商业争议。 2020/10/14 21 制定的国际惯例: 2020/10/14 22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商品的价格构成 及买卖双方责任、风险、 费用划分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托收统一规则 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 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国际担保 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 统一规则 银行间偿付 第五节 商业银行国际结算运作 一、业务定位 2020/10/14 23 基础性业务 对商业银行吸收存款, 增加资金实力,保证 国际贸易等正常运转 有着积极的影响 中间性业务 不使用商业银行自己 的资金,而是通过向 客户提供服务收取手

10、 续费 综合性业务 常常与一些资产业务 和表外业务交织,提 供融资、担保等 国际性业务 对外经贸及服务的清 偿 二、机构合作体系的建立 2020/10/14 24 商业银行 境外分支机构 代 理 行 代 表 处 办 事 处 分 行 附 属 银 行 联 营 银 行 银 团 银 行 代表处 是商业银行设在境外的非营业性办 事机构,代表处通常没有自己名下的资产和 负债,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经营真正的银行 业务,其主要职能是代表母行从事信息传递、 公共关系、业务招揽等活动。 代表处是分支机构的最低层级和最简单 的形式,通常是设立更高层级机构的一种过 渡形式。 2020/10/14 25 办事处 是商业银

11、行设在境外的,能够从事 资金汇兑和贷款业务,但不能在东道国吸收 当地存款的分支机构。办事处是母行的一个 组成部分,不具备法人资格。资金主要来源 是母行及其他有关机构,或是从东道国银行 同业市场拆入。 2020/10/14 26 分行 受到本国与东道国双方的法律及规 章制约,其业务范围及经营政策须与母行保 持一致,业务规模须以母行的资本、资产及 负债为基础,母行对分行的活动负有完全责 任。一般来说,分行可以经营完全的商业银 行业务。 2020/10/14 27 附属银行 是商业银行在东道国注册成立的银行 机构,在法律上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经营实体, 承担有限责任。附属银行是母行拥有的合法 注册公司,

12、其股权的全部或大部分为母行所 控制。附属银行的经营范围较广。 2020/10/14 28 联营银行 在法律地位、性质和经营特点上与 附属银行类似,不同之处是,任何一家外国 投资者拥有的股权只能在50%一下,即拥有 少数股权,其余股权可以为东道国所有,或 由几家外国投资者共有。联营银行可以由两 国或多国投资者合资组建,也可以由外国投 资者购买当地银行部分股权而形成。 2020/10/14 29 银团银行 是由两个以上的跨国银行共同投资 注册组建的合营银行,任何一个投资者所持 有的股权都不得超过50%。作为一个法律实 体,银团银行有自己的名称和特殊功能,它 既接受母行委托的业务,也开展自己的经营

13、活动。银团银行的业务对象主要是各国政府 和跨国公司,很少向消费者提供小额零售服 务。 2020/10/14 30 代理行 是指代理承做与本国银行之间的国 际金融业务,并与本国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 的国外银行。 代理行关系:就是由两家不同国籍的银 行,相互之间承做国际金融业务所发生的往 来关系。 2020/10/14 31 三、银行间账户的设臵 1、代理行 2020/10/14 32 代理行 账户行 单方开立账 户 双方互开账 户 非账户行 往户账 来户账 清算账户 单方开立账户:一方银行在对方银行开立 对方国家货币或第三国货币的账户。 双方开立账户:双方银行互相在对方 银行开立对方银行所在国货币

14、的账户。 2020/10/14 33 往户账:本国银行在对方银行开立的账户 来户账:对方银行在本国银行开立的账户 清算账户:不必使用现汇的记账账户 2020/10/14 34 2、联行 联行分散记账制:分散开立账户,直接记入 相互开立的联行往来账户。 母行集中记账制:系统内各银行间一切往来 账项,一律划转母行记账。 母行集中销账制:系统内各行间的往来账款 直接记入相互开立的有关联行账户,但交易 双方须将隔壁结算款报单的销账联寄给母行, 以便集中核对销账。 2020/10/14 35 第二章第二章 国际结算工具国际结算工具 -票据票据 本章内容本章内容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 汇票汇票 本票本票 支票

15、支票 票据欺诈及其防范票据欺诈及其防范 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含义一、票据的含义 广义的票据是指记载一定文字、代表一定权力的广义的票据是指记载一定文字、代表一定权力的 书面凭证,包括商业上使用的各种单据或凭证,如书面凭证,包括商业上使用的各种单据或凭证,如 发票、提货单、栈单、仓单、保单等。发票、提货单、栈单、仓单、保单等。 狭义的票据是专指依狭义的票据是专指依规定要式规定要式签发和流通的汇票、签发和流通的汇票、 本票、支票等信用工具,是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本票、支票等信用工具,是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就本章内容而言,流通票据是专指狭义票据。就本章内容而言,流通票据是专

16、指狭义票据。 票据是出票人委托他人或自己承诺在特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票据是出票人委托他人或自己承诺在特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 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凭证,它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凭证,它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 特定证券,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特定证券,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的特性二、票据的特性 1 1、设权性、设权性 票据开立就是票据开立就是设定设定票据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票据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 2、要式性、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 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即票据的制作必须具备法定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即票据的制作必须具备法定 的必要形

17、式和内容,才可以产生票据的效力。各国的必要形式和内容,才可以产生票据的效力。各国 的票据法对这些必要项目都已作了详细规定。的票据法对这些必要项目都已作了详细规定。 3 3、文义性、文义性 票据权利依据票据上文字的含义解释票据权利依据票据上文字的含义解释 4 4、无因性、无因性(non-causative nature) 票据是一种无因的证券,即票据是否成立完全不受票据是一种无因的证券,即票据是否成立完全不受 票据原因的制约。这里所说的原因是指产生票据上票据原因的制约。这里所说的原因是指产生票据上 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即只要票据具备法定要式,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即只要票据具备法定要式, 债务

18、人无权了解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原因,应无条件债务人无权了解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原因,应无条件 支付款项,持票人也无须说明取得票据的原因。这支付款项,持票人也无须说明取得票据的原因。这 一特点有利于票据的流通转让。一特点有利于票据的流通转让。 5 5、流通转让性、流通转让性(negotiability) 票据是一种可以转让流通的有价证券。根据英国票据是一种可以转让流通的有价证券。根据英国 票据法规定:除非票据上写出“禁止转让”字样,票据法规定:除非票据上写出“禁止转让”字样, 或有不可转让的意旨以外,持票人以正当手段取得或有不可转让的意旨以外,持票人以正当手段取得 票据后,都有权将其转让他人,且不必通知

19、原债务票据后,都有权将其转让他人,且不必通知原债务 人,对受让人而言接受票据即获得票据上全部权利。人,对受让人而言接受票据即获得票据上全部权利。 6 6、有价性、有价性 票据是以货币金额为付给标的物的有价证券。他必票据是以货币金额为付给标的物的有价证券。他必 须以一定的货币金额表现并支付,而不能用实物或须以一定的货币金额表现并支付,而不能用实物或 其他形式替代。其他形式替代。 7 7、提示性、提示性 票据上的债权人(持票人)请求债务人(付款人)票据上的债权人(持票人)请求债务人(付款人) 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先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如果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先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如果 持票人不提示票据

20、,付款人就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就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 8 8、返还性、返还性 持票人得到付款人支付的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持票人得到付款人支付的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 交还付款人。由于票据的返还性,所以它不能无限交还付款人。由于票据的返还性,所以它不能无限 期的流通,而是在到期日被付款后结束其流通。期的流通,而是在到期日被付款后结束其流通。 9 9、可追索性、可追索性 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 所有票据债务人追索。所有票据债务人追索。 三、票据的作用(经济功能)三、票据的作用(经济功能) 1 1、结算功能(

21、含支付功能):基本功能、结算功能(含支付功能):基本功能 2 2、信用功能:核心功能、信用功能:核心功能 3 3、流通功能、流通功能 4 4、融资功能、融资功能 5 5、汇兑功能、汇兑功能 四、票据法四、票据法 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种类、票据形式及票据当事人权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种类、票据形式及票据当事人权 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各种不同法律规范所表现出来的有关票据的广义:各种不同法律规范所表现出来的有关票据的 规定规定 狭义:关于票据的专门立法狭义:关于票据的专门立法 票据法的特性:票据法的特性: 强行性、技术性、统一性强行性、技术性、统一性 票据的发源地在

22、欧洲,票据立法最早是在法国,票据的发源地在欧洲,票据立法最早是在法国, 随后德国、英国也都有了票据立法。随后德国、英国也都有了票据立法。 19301930年以前主要分类为年以前主要分类为: : 法国法系法国法系 德国法系德国法系 英国法系英国法系 目前国际上的票据法系:目前国际上的票据法系: 英美法系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大陆法系 1 1、英美法系(以、英美法系(以18821882年颁布施行的英国票年颁布施行的英国票 据法为代表)据法为代表) 英国、美国、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英国、美国、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 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属于英美法系。 2 2、大陆法系、大陆法系 19

23、301930年法国、德国、瑞士、瑞典、拉美国家等二十年法国、德国、瑞士、瑞典、拉美国家等二十 多个国家在日内瓦召开国际票据法统一会议,签订多个国家在日内瓦召开国际票据法统一会议,签订 了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次年又签订了了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次年又签订了 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这两项法律合称为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这两项法律合称为 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即形成了大陆法系。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即形成了大陆法系。 两大法系主要内容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些分歧。两大法系主要内容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些分歧。 英美法英美法 大陆法大陆法 分类分类 汇票是基本票据,派生汇票是基本票据,派生 出本票、支票

24、出本票、支票 汇票、本票一类,支票汇票、本票一类,支票 另一类另一类 持票人持票人 权利权利 受前手权利限制,正式受前手权利限制,正式 持票人才对票据有完全持票人才对票据有完全 的权利的权利 只要背书连续都是合法只要背书连续都是合法 的持票人,拥有完全的的持票人,拥有完全的 权利权利 伪造背伪造背 书书 从伪造背书的签字起及从伪造背书的签字起及 后手对汇票都不再拥有后手对汇票都不再拥有 权利,受害人是被骗者权利,受害人是被骗者 伪造背书签字是无效的,伪造背书签字是无效的, 其它当事人的背书仍有其它当事人的背书仍有 效,受害人是被窃者效,受害人是被窃者 形式形式要要 件件 未规定必要项目,不要未

25、规定必要项目,不要 求写明票据名称求写明票据名称 规定了票据的绝对必要规定了票据的绝对必要 项目,缺少一项票据就项目,缺少一项票据就 无效无效 3 3、 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 国际支票公约国际支票公约 4 4、我国的票据法、我国的票据法 五、票据权利和义务五、票据权利和义务 票据权利票据权利依票据而行使的、以取得票据金依票据而行使的、以取得票据金 额为直接目的的权利。额为直接目的的权利。 票据义务票据义务票据债务人依票据所载文义支付票据票据债务人依票据所载文义支付票据 金额及其他金额的义务。金额及其他金额的义务。 票据权利票据权利 一般债权一般债权 表现形式表现形式 票

26、据本身票据本身 不明确不明确 清偿时间清偿时间 非常明确非常明确 表面不明确表面不明确 债权转让债权转让 流通转让流通转让 债务人同意债务人同意 提前收回提前收回 转让与贴现转让与贴现 基本不能基本不能 要求方式要求方式 提示、追索提示、追索 等待或催收等待或催收 偿付方式偿付方式 金钱金钱 金钱、有价证券金钱、有价证券 或物品或物品 债务人责任债务人责任 全部责任、连带责任全部责任、连带责任 独立独立 保障程度保障程度 较高较高 较低较低 票据抗辩:票据抗辩: 票据义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提出相应的事实或票据义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提出相应的事实或 理由,否定票据权利人提出的请求、拒绝履行票

27、据义理由,否定票据权利人提出的请求、拒绝履行票据义 务的行为。务的行为。 1 1、对物抗辩(票据记载,票据效力,票据债务):、对物抗辩(票据记载,票据效力,票据债务): 可对所有的票据权利人主张可对所有的票据权利人主张 2 2、对人抗辩:、对人抗辩:只能对相应的当事人主张只能对相应的当事人主张 六、票据当事人六、票据当事人 票据关系的主体:票据关系的主体: 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前手与后手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前手与后手 1、出票人、出票人(drawer):发票人,主债务人:发票人,主债务人 2、付款人、付款人(drawee):受票人:受票人 3、收款人、收款人(payee):受款人,

28、抬头人:受款人,抬头人 4、背书人、背书人(endorser/indorser) 5、承兑人、承兑人(acceptor):承兑后成为主债务人:承兑后成为主债务人 6、持票人、持票人(holder) 对价持票人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 正当持票人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 第二节第二节 汇票汇票 一、汇票的定义一、汇票的定义 英国英国18821882年票据法:年票据法: 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

29、r, 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 汇票是一项汇票是一项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由一人签发给,由一人签发给 另一人,由发令人签字,要求受令人凭票即付或在另一人,由发令人签字,要求受令

30、人凭票即付或在 某一固定日期或可确定的将来日期付出一定的金额某一固定日期或可确定的将来日期付出一定的金额 给一特定之人或指定之人或来人给一特定之人或指定之人或来人 日内瓦统一法:日内瓦统一法: 汇票需包含:汇票需包含:(1)“汇票”字样“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一定无条件支付一定 金额的命令金额的命令(3)付款人付款人(4)付款期限付款期限(5)付款地点付款地点(6)收收 款人款人(7)出票日期和地点出票日期和地点(8)出票人签字出票人签字 我国票据法:我国票据法: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 在指定日期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无条件支付

31、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 票人的票据。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 收款人 付款人 1 2 3 二、汇票的内容二、汇票的内容 (一)绝对必要记载项目(一)绝对必要记载项目 1、写明“汇票”字样、写明“汇票”字样(exchange, draft) 2、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 (1)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2)支付命令支付命令 (3)无条件性无条件性 3、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certain in money) 金额必须确定,不能模棱两可金额必须确定,不能模棱两可 如“大约付如“大约付10001000美元”、“付美元

32、”、“付2 0002 000马克左右”、“付马克左右”、“付1010万或万或 1515万日元万日元 ”,“付”,“付10001000美元加利息”等。这些表示方法都错美元加利息”等。这些表示方法都错 误。误。 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 (drawee) 5、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payee) 汇票上的“收款人”通常称为“抬头”汇票上的“收款人”通常称为“抬头” 汇票的抬头有三种写法:汇票的抬头有三种写法: (1)限制性抬头限制性抬头 (2)指示性抬头指示性抬头 (3)来人抬头来人抬头 6、出票日期、出票日期 (date of issue) 7、出票人签字、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33、drawer) 限制性抬头是指仅限于交付款项给收款人,不得转让。例 如,Pay Dana Only(仅付戴纳),或Pay Dana Not Transferable(仅付戴纳,不得转让)。出票人开立限制 性抬头的汇票,是不愿使汇票流入第三者手中。 指示性抬头,是指汇票人除写有收款人名称外,其后还有 “或其指定人”。例如,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 (付给中国银行的指定人)或Pay to Bank of China or order (付给中国银行或其指定人)。指示性 抬头的汇票经抬头人背书后,可自由转让。如抬头是 “pay to LISI”或“PAY T

34、O THE ORDER OF LISI”, 那 么LISI就可以通过背书并在背书的旁边注明“pay to WANGWU”或 “ for WANGWU”就可以转让给WANGWU了。 来人抬头又称为不记名票据、空白票据,即票据收款人 (也称抬头)一栏注明“付给来人”。这种票据无须背书 即可转让,取款时也无须在背面签字。 (二)相对必要记载项目(二)相对必要记载项目 1、出票地点、出票地点(place of issue) 2、付款地点付款地点(place of payment) 3、付款期限付款期限(tenor) (1)即期付款汇票即期付款汇票(At sight or on demand) (2)远

35、期付款汇票远期付款汇票: A.出票后定期出票后定期(At a Fixed Period after Date) B. 见票后定期见票后定期(At a Fixed Period after Sight) C.定日付款定日付款(At a fixed Date) (3)延期付款延期付款 汇票例子汇票例子 Exchange for GBP 5000.00 票据名称票据名称 Beijing, 5th April, 2003 出票地点出票地点 出票日期出票日期 At 90 days after sight 付款时间付款时间 pay to 无条件支付命令无条件支付命令 Dafeng Corp. or ord

36、er 收款人收款人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 金额金额 To: HWT Incorporation address xxxxxxx 付款人付款人/ 受票人受票人 For SXO Compay, Ltd. Linsen, Zhang, manager 卖方卖方/出票人出票人 签字签字 职务职务 汇 票 (1 1) 按日计算应遵循的准则:算尾不算头。按日计算应遵循的准则:算尾不算头。 即起算日不包括在内,而最后一天则是付款到期日。即起算日不包括在内,而最后一天则是付款到期日。 TIP:定期汇票付款到期日计算定期汇票付款到期日计算 例:出票后例:出票后

37、3030天付款的汇票于天付款的汇票于3 3月月3131日出票,则起算日日出票,则起算日 即出票日不计入,应从即出票日不计入,应从4 4月月1 1日计算,到期日为日计算,到期日为4 4月月3030日。日。 同理,见票后定期汇票中的见票日、特定事件后定期同理,见票后定期汇票中的见票日、特定事件后定期 汇票的事件发生日不应计入。汇票的事件发生日不应计入。 (2 2)节假日顺延。)节假日顺延。 通过上述计算确定之到期日,若恰逢节假日等银行通过上述计算确定之到期日,若恰逢节假日等银行 正常的非营业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营业日。正常的非营业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营业日。 (4 4)先算整月,后算半月,

38、半月以)先算整月,后算半月,半月以1515天计。天计。 (3 3)月为日历月。)月为日历月。 以月计算的不考虑每月的具体天数,一律以相应以月计算的不考虑每月的具体天数,一律以相应 月份中的同一日期为到期日,若无同一日期,则为月份中的同一日期为到期日,若无同一日期,则为 该月最后一天。该月最后一天。 例:例:l l月月3131日承兑的见票后一个月付款,应于日承兑的见票后一个月付款,应于2 2月月2828日日 (若闰年则为(若闰年则为2929日)到期。日)到期。 例:例:8 8月月3131日交单的汇票规定交单后一个半月付款,则日交单的汇票规定交单后一个半月付款,则 先算整月至先算整月至9 9月月3

39、030日,再算半月日,再算半月1515天于天于1010月月1515日到期。日到期。 (三)汇票的任意记载事项(三)汇票的任意记载事项 担当付款人担当付款人(Person designated as payer) 预备付款人预备付款人(Referee in case of need) 必须提示承兑及其限期必须提示承兑及其限期(Presentment for Acceptance Required) 不得提示承兑不得提示承兑(Acceptance Prohibited) 免作拒绝证书免作拒绝证书(Protest Waived) 免作拒付通知免作拒付通知(Notice of Dishonour Ex

40、cused) 免于追索免于追索(Without Recourse) 汇票编号、出票条款、利息条款、对价文句、付汇票编号、出票条款、利息条款、对价文句、付 一不付二或付二不付一条款等一不付二或付二不付一条款等 三、汇票的种类三、汇票的种类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 商业汇票商业汇票(Trade Bill) 2、跟单汇票、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 光票光票(Clean Bill) 3、即期汇票、即期汇票(Sight Draft,Demand Draft) 远期汇票远期汇票(Time Bill,Usance Bill) 4、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41、(Traders acceptance bill)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Banks acceptance bill) 5、国内汇票、国内汇票(Inland bill) 国际汇票国际汇票(International bill) 6、外币汇票、外币汇票(Foreign money bill) 本币汇票本币汇票(Home money bill) 四、四、 票据行为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票据行为(票据的使用程序)(票据的使用程序) 狭义的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作狭义的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作 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即出票、背书、承兑、参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即出票、背书、

42、承兑、参 加承兑、保证。加承兑、保证。 广义的票据行为除上述狭义票据行为以外,还包括广义的票据行为除上述狭义票据行为以外,还包括 票据处理中有专门规定的行为,如提示、付款等行票据处理中有专门规定的行为,如提示、付款等行 为。为。 票据行为也是要式的票据行为也是要式的,必须符合票据法规定,必须符合票据法规定 1定义:定义: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汇票交给收款人的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汇票交给收款人的票 据行为。据行为。 汇票的出票行为是各项票据行为的开端,是基本的汇票的出票行为是各项票据行为的开端,是基本的 汇票行为。相对地,其余的汇票行为则称为附属汇汇票行为。相对地,其余的汇票行为则

43、称为附属汇 票行为。票行为。 出票人 收款人 付款人 2行为:行为: (1)出票人填写空白汇票出票人填写空白汇票 (2)交给收款人交给收款人 (一)出票(一)出票(Issue) 3 3效力:效力: (1 1)对出票人而言,其出票签字意味着:)对出票人而言,其出票签字意味着: 担保该汇票将得到承兑,担保该汇票将得到承兑, 该汇票将得到付款。该汇票将得到付款。 因此,在汇票得到付款人的承兑前,出票人就是该因此,在汇票得到付款人的承兑前,出票人就是该 汇票的主债务人。汇票的主债务人。 (2 2)对持票人而言,便取得了票据上的一切权力,)对持票人而言,便取得了票据上的一切权力, 包括付款请求权和遇退票

44、时的追索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遇退票时的追索权。 1.1.含义含义: : 是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签名和记载有关事是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签名和记载有关事 项,并把汇票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将汇票项,并把汇票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将汇票 权利转让他人为目的的一种行为。权利转让他人为目的的一种行为。 2.2.行为:行为: (1)(1)写成背书和交付写成背书和交付 (2)(2)经过背书,汇票的权利即由背书人转给被经过背书,汇票的权利即由背书人转给被 背书人背书人 (二)背书(二)背书(Endorsement) 3.3.当事人:当事人: 背书人背书人( (债务人债务人) );被背书人;被背书人( (债权人债权

45、人) ) 前手与后手前手与后手 4.4.效力:效力: 对背书人:对背书人: ( (1)1)向后手担保前手签名的真实性和票据有效性向后手担保前手签名的真实性和票据有效性 (2)(2)担保承兑和付款担保承兑和付款 对被背书人:享有票据上全部权利对被背书人:享有票据上全部权利 C D F G E B A H 背书背书 第 一 背 书 人 第 一 背 书 人 第 二 背 书 人 第 二 背 书 人 第 一 被 背 书 人 第 一 被 背 书 人 第 三 背 书 人 第 三 背 书 人 第 二 被 背 书 人 第 二 被 背 书 人 第 四 背 书 人 第 四 背 书 人 第 三 被 背 书 人 第 三

46、 被 背 书 人 第 五 背 书 人 第 五 背 书 人 第 四 被 背 书 人 第 四 被 背 书 人 第 五 被 背 书 人 第 五 被 背 书 人 第一背书人永远第一背书人永远 是收款人;最后一是收款人;最后一 个被背书人永远是个被背书人永远是 持票人持票人 5.5. 背书种类以背书目的为标准,可以分为转让背背书种类以背书目的为标准,可以分为转让背 书和非转让背书。书和非转让背书。 (1 1)转让背书)转让背书 是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 通常背书都属这一类。通常背书都属这一类。 具体又分为:具体又分为: 完全背书完全背书 是指记载了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双方

47、名称的背书,这是指记载了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双方名称的背书,这 是最正规的一种转让背书,又称是最正规的一种转让背书,又称记名背书、正式背记名背书、正式背 书、特别背书书、特别背书。 空白背书空白背书 是指背书人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仅自己签章的背是指背书人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仅自己签章的背 书,又称书,又称无记名背书、略式背书无记名背书、略式背书。 空白背书的票据继续转让的方式空白背书的票据继续转让的方式 有条件背书有条件背书 对被背书人享受票据权利附加前提条件对被背书人享受票据权利附加前提条件 但我国法律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但我国法律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所附条件不具所附条件不具 有汇票上的效力有汇票上的效力。 例如例如:Pay to the order of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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