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土木工程活动特征 1土木工程活动的主要表现:工程管理,勘 察设计,建设施工 2社会对合法的土木工程活动行为的法律保 护性,约束性 3接受转发职能,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一 土木工程专业和法律法规的关系 1基本专业知识的要求; 2全能型,管理型人才的要求,更好适应社 会的需求 二土木工程专业的要求 1土木工程专业“人才”从业的工作会和相关法律法 规联系吗? 2土木工程专业设计工作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吗? 3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 程监理合同”需要哪些法律法规? 4土木工程施工工作中,会应用哪些法律法规知识? 5工程建设项目开发,有哪些法律程序? 6大学生能否创建“建
2、筑业行业企业”? 三 土木工程专业常见的法律法规问题 一教学要求 1掌握主要法规的名称,实质和基本内容 2熟悉相关法规条款的主要内容 3学会常用法规的基本应用方法 二学习的难点 1教学内容的抽象性; 2学科知识应用的综合性 三教学方法 1以常用的法规的基本知识为主导 2以工程项目实例应用为扩展内容 3讲课内容的独立性,其他教材的参考性,内容的不同和 调整 四 教学要求和方法 朱宏亮:朱宏亮:建设法规教程建设法规教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社社2009年年8月月 王孟钧:王孟钧:建设法规建设法规,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8年年8月;月; 三、有关参考资料和网站
3、:三、有关参考资料和网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筑龙网:筑龙网: 建筑院校的网站:清华、同济、东南等建筑院校的网站:清华、同济、东南等 CCTV-1今日说法今日说法和和CCTV-2经济与法经济与法等等 法制节目法制节目 五有关教材的推荐使用 1城乡规划法律 2土地管理法律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 4工程标准法律 5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 6其他相关法律 六 本课程学习学习的主要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相关法律法规 举例 开发一个楼盘 如何获取土地 项目报建审批应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规划设计应符合哪些要求 开工建设应取得哪些许可证书? 项目招投标应遵循哪些规定? 合同管理应遵循
4、哪些规定? 基本案情 某单位A需要新建一办公楼,经过招标等程序后,与某 设计公司B和建筑公司C签订了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 在该工程竣工后,发现该房屋一侧发生多条严重裂缝现 象。为此A单位向法院起诉建筑公司C的施工质量不合 格。经专业机构勘验,墙体裂缝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 引起的,结论是结构设计图纸所依据的地质资料有误, 于是单位A又向法院起诉设计公司B设计工作不合格, 而设计公司在法院辩诉称,此楼的设计是根据单位A提 供的地质资料设计的,责任在单位A自己,设计院不应 该承担事故责任,经法院查证,单位A 提供的地质资料 不是新建办公楼地址处的地质资料,事故前设计公司B 也不知道该情况: 七 案例
5、分析: 问题 此建筑质量事故的责任者是谁?此案的损 失和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案情分析 设计合同的主体是单位A 与设计公司B,施工合同 的主体是单位A 和建筑公司C 事故涉及的设计合同中的责权关系,而与施工合 同无关,即建筑公司C是无责任的 委托方提供了错误的地质资料是导致事故的根源 ,单位A是事故的责任者之一 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设计公司B未对地质资料进行 认真的审查,导致事故的发生,设计公司B也是责任 人之一。 结论 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述 1.1 建设法规概述 1.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1.3 建设法规的体系 1.1 建设法规概述 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6、 Title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1.1.2 建设法规的特征及作用 1.1.3 工程建设法的立法原则和实施 通常所说的建设法规中的“建设”和建筑法中的“建筑”通常所说的建设法规中的“建设”和建筑法中的“建筑” 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 建筑是指人工建造的、固定于地面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建筑是指人工建造的、固定于地面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具体地讲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经过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具体地讲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经过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 安装的营造过程。安装的营造过程。 建设包含两
7、种含义:一是创立新事业,二是增加新设施。建设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创立新事业,二是增加新设施。 与建筑相比,其内涵和外延都较前者宽泛,建设一般都以与建筑相比,其内涵和外延都较前者宽泛,建设一般都以 建筑为核心内容,并增加了其他含义。建筑为核心内容,并增加了其他含义。 故而在多数场合下,可以以“建设”代替“建筑”一词。故而在多数场合下,可以以“建设”代替“建筑”一词。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建设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 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
8、位、社会团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 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概 念 1建设活动: 指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线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统称 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及装修装饰活动。 常指:三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 三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 2建设行政管理活动 指在建设活动中由国家权力部门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建 设业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管理活动。L 例如 安全
9、生产许可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违法违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技术评价 (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及有关单位发生的相应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平等自愿,互利互助的横向协作关系 (3)从事建设活动过程中的其他民事关系 因从事建设活动而产生的国家,单位法人,公民之间的民 事权力义务关系。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调整对象 1.1.2 建设法规的特征及作用 (1)行政隶属性 它是建设法规的主要特征,这一特征决定了建设法规必然要采取直接它是建设
10、法规的主要特征,这一特征决定了建设法规必然要采取直接 体现行政权力活动的调整方法,即体现行政权力活动的调整方法,即以行政指令手段调整建设法律关系的以行政指令手段调整建设法律关系的 属性。属性。 八种调整方式:授权,命令,禁止,许可,免除,确认,计划,撤销八种调整方式:授权,命令,禁止,许可,免除,确认,计划,撤销 (2)经济性 它是经济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既包含财产性,也包含其与生产,分配它是经济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既包含财产性,也包含其与生产,分配 交换,消费的联系性。交换,消费的联系性。 (3) 政策性 建设法规体现着国家的建设政策。它一方面是实现国家建设政策的建设法规体现着国家的建设政策。它一方
11、面是实现国家建设政策的 工具,另一方面也把国家建设政策规范化。国家的建设形势总是处于不工具,另一方面也把国家建设政策规范化。国家的建设形势总是处于不 断变化之中,建设法规要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变化。断变化之中,建设法规要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4) 技术性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大量的建设法规是为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大量的建设法规是 以技术规范、标准的形式出现。以技术规范、标准的形式出现。 1.建设法规的特征 1.1.2 建设法规的特征及作用 (1)规范建设行为 表现为:必须的建设行为和禁止的建设行为。表现为:必须的建设行为和禁止的建设行为。 (2)保护合
12、法建设行为 对符合建设法规的建设行为给予确认和保护。对符合建设法规的建设行为给予确认和保护。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要实现规范和指导作用,必须对违法建设行为给予处罚。要实现规范和指导作用,必须对违法建设行为给予处罚。 2.建设法规的作用 一 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 二 建设法规的实施 1.1.3 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和实施 1.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1.2.1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1.2.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 1.2.3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13、的构成要素 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1.2.4 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2.1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工程法律关系的概念:工程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 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权力和义务是对立的权力和义务是对立的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必须是另一方当事人或社会应承担的义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必须是另一方当事人或社会应承担的义 务来保证。务来保证。 在许多情况下,某一具体的行为,既是一个人的权利,也在许多情况下,某一具体的
14、行为,既是一个人的权利,也 是一个人的义务,此时这个行为就构成了责任。是一个人的义务,此时这个行为就构成了责任。 1.2.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 : 1 1综合性综合性 建设法规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带有明显的综合建设法规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带有明显的综合 性。建设法律规范是由建设行政法律、建设民事法律和性。建设法律规范是由建设行政法律、建设民事法律和 建设技术法规构成的。这三种法律规范在调整建设活动建设技术法规构成的。这三种法律规范在调整建设活动 中是相互作用、综合运用的。中是相互作用、综合运用的。 2 2计划性计划性 建设法律关系是以受国家计划性制约的建设管理,建建设法律关系是以受国家计
15、划性制约的建设管理,建 设协作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设协作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 建设行政法律关系决定,制约,影响着计划因素的协建设行政法律关系决定,制约,影响着计划因素的协 作关系作关系 1.2.3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包括建设法律关系在内的所有法律关系均是由主体、 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与者, 也是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客体是主体权利和义务共同 指向的对象;内容即是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 担的义务。三要素中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 关系。 1.2.3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与建设活动,受建设法规调建设法律
16、关系主体是指参与建设活动,受建设法规调 整,在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有整,在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有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由于建设活动参与者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由于建设活动参与者众 多,因此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种类众多,这正是建设法律多,因此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种类众多,这正是建设法律 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1. 主体 1.2.3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建设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建设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 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一般有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务所共同指向
17、的对象。客体一般有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 富四种表现形式。比如建设资金、为工程建设取得的贷款等富四种表现形式。比如建设资金、为工程建设取得的贷款等 就是财客体;建筑材料、建筑机械设备就是物客体;勘察设就是财客体;建筑材料、建筑机械设备就是物客体;勘察设 计、施工安装、检查验收等就是行为客体;建筑设计方案、计、施工安装、检查验收等就是行为客体;建筑设计方案、 装潢设计、专利等就是非物质财富客体。装潢设计、专利等就是非物质财富客体。 2. 客体 1.2.3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的义务。建
18、设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建设主体的具体要求,和承担的义务。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建设主体的具体要求, 决定着建设法律关系的性质,它是联结主体的纽带。决定着建设法律关系的性质,它是联结主体的纽带。 建设权利是指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根据国家建设管理要建设权利是指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根据国家建设管理要 求和自己企业活动的需要有权进行各种建设活动。求和自己企业活动的需要有权进行各种建设活动。 建设义务是指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相应的责建设义务是指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相应的责 任。任。 3. 内容 1.2.4 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 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
19、义务关系,就产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产 生了建设法律关系。生了建设法律关系。 (2)建设法律关系的变更 主体、客体发生改变,必然导致其内容发生概念,此时主体、客体发生改变,必然导致其内容发生概念,此时 建设法律关系就发生了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建设法律关系就发生了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 权利义务及内容的变更权利义务及内容的变更 (3)建设法律关系的消灭 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 了约束力。包括:自然消灭、协议消灭、违约消灭。了约束力。包括:自然消灭、协议消灭、违约消灭。 1. 概
20、念 1.2.4 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法律事实的概念: 能够引起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能够引起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 (2)法律事实的分类: 建设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分为两类。建设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分为两类。 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自然现象和社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自然现象和社 会现象。会现象。 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2. 原因 1.3 建设法规的体系 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1.3.1 建设法规体系的表
21、现形式 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1.3.2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 1.3.1 建设法规体系的表现形式 宪法 建设法律 地方性法规 与规章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广义建筑法规体系由五个层次构成。 1.3.1 建设法规体系的表现形式 作为建设法规表现形式的建设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作为建设法规表现形式的建设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隶属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隶属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业务范围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在全国范业务范围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在全国范 围内具有普遍的
22、约束力。如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地产管理法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等。 1.宪法 2.建设法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 其他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其他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 1.3.1 建设法规体系的表现形式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行
23、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 授权决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建设规范性条授权决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建设规范性条 文。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如文。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如建设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等。等等。 3.行政法规 1.3.1 建设法规体系的表现形式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 部门权限范围内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表
24、现形式有部门权限范围内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表现形式有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 规。如规。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等。 4.部门规章 1.3.1 建设法规体系的表现形式 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 方性建设规章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方性建设规章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 称,其表现形式有规定、办法和规则等。
25、它们的效力低于宪称,其表现形式有规定、办法和规则等。它们的效力低于宪 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如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如 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厦门市建设工程厦门市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等。 5.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1.3.1 建设法规体系的表现形式 在以上五个层次的法规中,较低级不得与较高层次法规相在以上五个层次的法规中,较低级不得与较高层次法规相 抵触。抵触。 另外,技术法规和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标标准也是我另外,技术法规和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标标准也是我
26、 国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部分。国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部分。 1.3.2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 建设行政法律 建设民事法律 建设技术法规 1.3.2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 建设行政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人民意志,建设行政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人民意志,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并由国家建设管理机关从宏观上、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并由国家建设管理机关从宏观上、 全局上管理建设业的法律规范。它在建设法规中居主要地全局上管理建设业的法律规范。它在建设法规中居主要地 位。建设行政法律具有以下特征:位。建设行政法律具有以下特征: 指令性指令性 非对称性非对称性 强制性强制性 灵活性灵活性 1.建设行政法
27、律 1 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通过,2008年1月1 日生效。 2 土地管理法:商未颁布 3建筑法:1997年1月1日通过,2011年4月22日通过 修订。 3 市政公用事业法:尚未颁布 4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2007年 8月30日作出修改 5 风景名胜区法:风景名胜区条例 2006.09.29颁布 6 工程设计法:尚未颁布 7 住宅法:尚未颁布 8 村镇建设法:尚未颁布 1.3.2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 1.3.2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 建设民事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人民意志建设民事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人民意志 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28、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建设关系的行为准则。建设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建设关系的行为准则。建设 民事法律具有以下特征:民事法律具有以下特征: 平等性平等性 有偿性有偿性 任意性任意性 相对稳定性相对稳定性 2.建设民事法律 1.3.2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 建设技术法规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力保证建设技术法规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力保证 其实施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建设、施工、安装、检测、其实施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建设、施工、安装、检测、 验收等的技术规程、规则、规范、条例、办法、定额、指验收等
29、的技术规程、规则、规范、条例、办法、定额、指 标等规范性文件。标等规范性文件。 建设技术法规可分为国家、专业(部)、地方和企业建设技术法规可分为国家、专业(部)、地方和企业 四级。下级的规范、标准不得与上级的规范标准相抵触。四级。下级的规范、标准不得与上级的规范标准相抵触。 主要类型有: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建设主要类型有: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建设 定额、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定额、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材料检测标准。 建设技术法规具有以下的特征:建设技术法规具有以下的特征: 科学性科学性 标准性标准性 系统性系统性 稳定性稳定性 3.建设技术法规 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30、: 19991999年年5 5月,乙建筑公司与甲厂就甲厂技术改造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承月,乙建筑公司与甲厂就甲厂技术改造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承 包合同。合同约定:乙建筑公司承担甲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负责承包包合同。合同约定:乙建筑公司承担甲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负责承包 各项目的土建部分;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一次包死,竣工后办理结各项目的土建部分;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一次包死,竣工后办理结 算。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合同的约定完成该工程的土建项目,并于算。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合同的约定完成该工程的土建项目,并于20002000 年年1010月竣工。但是,甲厂于月竣工。但是,甲厂于20002000年年8 8
31、月被丙公司兼并,由丙公司承担甲月被丙公司兼并,由丙公司承担甲 厂的全部债权债务,承接甲厂的各项工程合同、借款合同及各种协议。厂的全部债权债务,承接甲厂的各项工程合同、借款合同及各种协议。 乙公司在工程竣工后多次催促丙公司对工程进行验收并支付所欠工程款乙公司在工程竣工后多次催促丙公司对工程进行验收并支付所欠工程款 ,丙公司对此一直置之不理,既不验收已竣工工程,也不付工程款。乙,丙公司对此一直置之不理,既不验收已竣工工程,也不付工程款。乙 公司无奈将丙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丙公司对已完工的土公司无奈将丙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丙公司对已完工的土 建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甲公司
32、支付所欠工程款。建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甲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 1.4 建设法规基础案例 案例评析: 该案是合同主体资格变更。要点如下:该案是合同主体资格变更。要点如下: (1)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 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日内在报纸 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上至
33、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 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因此,甲厂的合同权利与义务均由丙公司继受。因此,甲厂的合同权利与义务均由丙公司继受。 (2)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
34、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 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 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工程竣工后,乙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进行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工程竣工后,乙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进行 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支付
35、工程款。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3)法院判决丙公司对乙公司完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也就是要求丙公司法院判决丙公司对乙公司完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也就是要求丙公司 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这是判决行为,因此应附有明确履行期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这是判决行为,因此应附有明确履行期 限,以便于操作。限,以便于操作。 第二章第二章 工程建设程序法律制度工程建设程序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1、工程建设程序的概述、工程建设程序的概述 2 2、工程建设程序的阶段划分、工程建设程序的阶段划分 3 3、工程建设程序的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程序的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2.1 2.
36、1 概述概述 一、工程建设的概念一、工程建设的概念 工程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 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 建设建设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拆除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拆除 等有关活动。等有关活动。 工程建设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 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 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过程 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37、 杨浦大桥新建工程 卢浮宫扩建工程 上海新天地改建工程 土 建 工 程 土 建 工 程 金 茂 大 厦 共 金 茂 大 厦 共 8888 层 , 高 层 , 高 420.5420.5 米 , 单 体 建 筑 面 积 达 米 , 单 体 建 筑 面 积 达 2929 万 平 万 平 方 米 , 是 中 国 传 统 建 筑 风 格 与 世 界 高 新 技 术 的 完 美 结 方 米 , 是 中 国 传 统 建 筑 风 格 与 世 界 高 新 技 术 的 完 美 结 合合 上海中心大厦效果图上海中心大厦效果图 迪拜塔(828米) 土建工程土建工程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迪拜一座拥有迪拜一
38、座拥有65006500 间客房的世界最大间客房的世界最大 饭店。饭店。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上图冻水机组安装上图冻水机组安装 下图水塔安装下图水塔安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室外幕墙的装修室外幕墙的装修 室内装修室内装修 二、工程建设程序的概念 1 1. .概念:概念: 指工程项目从设想指工程项目从设想、选择选择、评估评估、决策决策、设设 计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 的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 后工作次序后工作次序。 一项建设活动一项建设活动,涉及面广涉及面广,内
39、外协作配合环内外协作配合环 节多节多,包括多方面的工作包括多方面的工作。有些是前后衔接有些是前后衔接 的的,有些是左右配合的有些是左右配合的,有些是互相交叉的有些是互相交叉的。 工程建设程序是客观存在的工程建设程序是客观存在的,如如“牛顿三大牛顿三大 定律定律”一样一样,其先后顺序是不能任意颠倒的其先后顺序是不能任意颠倒的。 2.我国工程建设程序方面的法规主要有:P19-21 19971997年的年的建筑法建筑法- -20112011年进行了修订年进行了修订法律法律 20072007年的年的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法律法律 20042004年的年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行政法
40、规行政法规 19781978年的年的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19951995年的年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部部 门规章门规章 19821982年的年的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 19831983年的年的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 办法的通知办法的通知 19841984年的年的关于编制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编制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19871987年的年的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
41、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 19881988年的年的关于大型和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关于大型和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 审批问题的通知审批问题的通知 19941994年的年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 3世界银行关于工程建设程序的规定 项目选定(项目清单,原则) 项目评估(可研报告) 项目谈判 项目实施 项目总结评价 工程建设程序分解示意图(工程建设程序分解示意图(P22P22)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保修与后评、保修与后评 价阶段价阶段 工程建设实施工程建设实施 阶段阶段 工程建设准备工程建设准备 阶段阶段 工程建设前
42、期工程建设前期 阶段阶段 投资意向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投资机会分析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 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取得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 拆迁拆迁报建报建 工程发包工程发包 工程勘察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准备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生产准备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投资后评价投资后评价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1 1)投资意向投资意向 投资意向是投资主体发现社会存在合适的投资机投资意向是投资主体发现社会存在合适的投资机 会所产生的投资愿望会所产生的投资愿望,它是工程建设投资活动的它是工程建设投
43、资活动的起点起点。 如房地产开发商寻找投资机会如房地产开发商寻找投资机会。(必备条件必备条件) (2 2)投资机会分析投资机会分析(发现投资项目发现投资项目,设想设想) 投资机会分析投资机会分析,是投资主体对投资机会所进行的是投资主体对投资机会所进行的 初步考察和分析初步考察和分析,在认为机会合适在认为机会合适、有良好的预后效有良好的预后效 益时益时,则可进行进一步的行动则可进行进一步的行动。(基本要求基本要求,资源资源, 规划规划,政策政策,环境环境)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3 3)项目建议书(决策前拟建)项目建议书(决策前拟建项目初步论证性文件)项目初步论证性文件) 项目
44、建议书是投资机会分析结果文字化后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以方便投资决项目建议书是投资机会分析结果文字化后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以方便投资决 策者分析、抉择。主要确定拟建项目必要性和是否具备建设条件及拟建规模等,策者分析、抉择。主要确定拟建项目必要性和是否具备建设条件及拟建规模等, 为进一步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内容包括:为进一步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内容包括:P23P23 1 1)建设工程项目提出的)建设工程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必要性和和依据依据; 2 2)拟建规模拟建规模和和建设地点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的初步设想; 3 3)建设条件建设条件、协作条件协作条件(配套设备),(配套设备),资源情况资源情况;
45、4 4)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和和资金筹措资金筹措设想;设想; 5 5)项目)项目初步进度初步进度安排;安排; 6 6)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和和社会效益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的初步估计 7 7)环境影响初步评价)环境影响初步评价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可进行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但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可进行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但不是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项目的最终决策。 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2)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发改委)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发改
46、委 私人投资项目:不再使用审批制。只实行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私人投资项目:不再使用审批制。只实行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4 4)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 是指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对拟建项目在技是指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对拟建项目在技 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等内容所进行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等内容所进行 的分析论证。的分析论证。 目的:回答五个问题目的:回答五个问题 生产什么,用什么生产,在什么地方生产生产什么,用什么生产,在什么地方生产, ,要什要什 么条件,用什么方法生产么条件,用什么方法生产 项目审批制度:项目审批制度:P24P24 三大内容三大内容 市场研究市场研究 技术研究技术研究 经济研究经济研究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需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需调整 主要主要 指标和内容的需经原批准单指标和内容的需经原批准单 位重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位重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 准后,该建设项目即可立项。准后,该建设项目即可立项。 (5)初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