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重庆市沙坪坝区 2016-2017 学年高二语文下学期期中试题 共 8 页,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满分为 150 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 2.答客观题时,必须使用 2B 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3.答主观题时,必须使用 0.5 毫米黑色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 4.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第卷 阅读题 一、现代文阅读( 35 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 9 分,每 小题 3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1 3 题。 秦
2、汉吏治之反腐 秦朝时期,朝廷对官吏的约束是极其严格的,为吏之道以及制定的反腐败专项法律法规等,突出规定了对官吏经管物资财产的法律监督,以杜绝官吏贪污问题。若挪用公款,则以盗窃论罪。若通一钱者,则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秦简法律答问中还规定:令曰勿为而为之,是谓“犯令”;令曰为之,弗为,是谓“废令”。即法律不允许做却做了或法律要求做而不做的,均属违法犯罪行为,该受惩罚。这成了后代历朝的反腐立法的榜样。 秦朝的国家政权机关设三大部门。行政机构的首长是丞相,军事机构的首长是太尉,监察机构的首长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成为制约其他两公的有力工具,负责
3、统率监察官员对所有政府机关及其官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纠举弹劾,百官畏之为“风霜之吏”。监察机构的一般官员为御史,一部分在朝廷内负责日常的监察工作,另一部分常驻地方郡一级政府,实施对地方的监察,因而又称监御史、监察使。常驻地方的监御史地位也相当高,他们常与郡守、郡尉一起,并称“守、尉、监”。 为了防止任用官吏上的徇私舞弊行为,秦朝还规定“任人而所任 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即被推荐和任命的官吏犯罪,推荐和任命者须连坐,也即“保任连坐”罪。这一做法,历代封建王朝均有沿用。 汉代进一步完善了对官吏的考核,逐渐形成了以上计律考功课吏法为核心的考绩制度,希望通过强化官吏的考核来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务实的官吏队伍
4、。汉律规定“吏坐受赇枉法,皆弃市”,且子孙三世“皆禁锢不得为吏”。西汉武帝颁布的刺史六条问事正式把“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列为监察的重要内容,以后历代相沿不绝。 现在大家比较熟知的官员回避制度,就是初创于汉代。当时实行“三互法”, 其内容规定:本地人不得为本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有血缘关系或婚姻亲属关系的人,不得在同一部门或地区为官,后历代沿用并不断发展。同时,职务连坐始于商鞅变法时期,到了汉武帝时归纳为“见故知纵之法”,即对国家官吏实行连坐,上对下、下对上均承担连坐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果对自己的上级或下级官吏的违法乱政行为知而不举则坐以同罪。 汉朝的监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汉武
5、帝时,把全国分成了 13 个监察部,每部各监若干郡国,中央设 13 名刺史为监察官,各负责一部的监察事务,很好地发挥了监察御史的作用,强化了监 察工作。我国最早的举报箱,是西汉赵广汉发明的。汉宣帝时,赵广汉出任颍川太守,令手下人制成可入不可出的器具来“受吏民投书”,其后,这一制度得到了推广运用。 (选自历数中国古代反腐败措施,有删改) 1.(原创)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3 分) A.秦朝对官吏的约束极其严格,为吏之道及反腐败专项法律规定只要“通一钱”,就要“黥为城旦”,法律答问则把“犯令”和“废令”都认定为违法行为。 B.秦朝的三大国家政权机关中包含监察机构,掌管监察
6、机构的御史大夫的地位与掌管行政的丞相、掌管 军事的太尉的地位并列,这都体现了秦朝对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 C.秦朝设置了中央和地方两级监察体系。常驻地方郡一级政府的御史又称监御史或监察史,地位相当高,可与郡守、郡尉并称。 D.秦朝的“保任连坐”规定“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即官员犯罪,其保举者和任用者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罪责,有效防止了任用官吏上的徇私舞弊行为。此法,历代封建王朝均沿用。 2 2.(原创)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3 分) A以上计律考功课吏法为核心的考绩制度,体现了汉代统治阶层希望通过强化官吏考核来 达到促进官员守法、建设清正廉洁务实的官吏队伍的目的
7、。 B.汉朝进一步完善监察制度,汉武帝时,设 13 名刺史对全国分部监察,并颁布刺史六条问事,首先把官吏“阿附豪强,通行贿赂”作为监察内容。汉宣帝时,则建立了举报箱制度,接受官吏百姓上书。 C.“三互法”是汉代的官员回避制度。“三户法”从地域、婚姻、血缘等关系上,规定了官员任职时应当回避的因素,以防患未然。 D.秦朝加强了对官员腐败行为的严格立法。汉代对官吏受贿这种枉法行为的处罚也十分严厉,除了对犯罪官员要“弃市”,还要取消其子孙三世的为官资格。 3.根据 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3 分) A.曾被李克强总理怒批的一些官员“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不作为行为,在秦朝属
8、于犯罪行为,是会受到惩罚的。 B.秦朝职掌监察的御史大夫,被百官称为“风霜之吏”,可见他们对政府机关及其官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纠察弹劾,确实起到了震慑作用。 C.秦朝的“保任连坐”与汉朝的“见故知纵之法”在立法目的上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为了防止官员任用上的腐败行为,后者是为了避免上下级官员之间相互推卸责任。 D.秦汉时期的许多反腐败措施具有开创性,既对当时的反腐败产生了积极的作 用,也可为后世的反腐败提供借鉴。 (二)实用类文本阅读( 12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4 6 题。 钱穆评传 郭齐勇 汪国群 1930 年的秋天,钱穆应聘去燕京大学,从此开始了他几十年的大学教书生涯。 1930 年至
9、1949 年期间,是钱穆把自己的民族忧患意识与自己的学术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自己史学思想体系的时期。 1931 年夏天,钱穆应聘执教北京大学。他讲课史料充分,并能彼此相关,上下相顾,遵从客观,不发空论。对制度经济、文治武功等,选择历代的精华,阐述其发展流变与相承,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历代人 的有关意见,来陈述有关的各项得失。 在北大期间,钱穆不仅教学,还从事学术研究,把教学与学术研究结合起来。他先后出版了两部重要的代表作:先秦诸子系年和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 钱穆对诸子学的研究大有贡献。前人考证诸子年世,多依据史记中的六国年表,而史记也有不少错误,并非绝对可靠。竹书纪年可以补此缺陷,但此书出而复佚
10、。今传世本错误百出,如不加整理很难作为考辨的依据。加上一般人都信史籍而不信诸子之书,以致诸子年次难以成其条贯。如上所述,钱穆研究竹书纪年厘订今传世本的错误,以 此来订正史记中的伪误,注释的牴牾。同时又考诸子群书,参证诸子的行事,政治上的事故,六国的年代顺序,与山川地理参伍以求,错综以验,辨伪订伪,定世排年,立一说必推之子书、史书而皆须准确无误,证一伪必考其时间、地点而确皆无误,真是丝丝入扣。至于其辨析之精,引证之博、则是世所罕见的。然而,钱穆初衷不想单纯为考据而考据,而是想使研究战国史的人对这一段纷乱的史事有比较清晰明朗的年代顺 序为信据。 钱先生先秦诸子系年得到学术界的好评。据杨树达日记,陈
11、寅恪先生对钱著评价很高。杨先生在日记中写道:“ 1934 年 5 月 16 日,出席清华历史系研究生姚薇元口试会。散后,偕陈寅恪至其家。寅恪言钱宾四(穆)诸子系年极精湛。时代全据纪年订史记之误,心得极多,至可佩服。”此书实为清代考证诸子之学的总结。 1937 年 5 月,钱穆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是他在北大上课的讲义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钱穆不同意近代学者那种把汉学和宋学截然对立的观点,认为不了解宋 学,也就不可能知道汉学,更无法评论汉学宋学之是非。钱穆在此独出心裁地将清代学术的渊源归结为晚明遗老,乃至宋学。这种卓然不群的见解,是特别值 得注意的。因为近代学者言清代学术诸书
12、,如章炳麟、梁启超等的著作,均未尝提及清代学术与宋学的联系,遂使人迷失其渊源。如今钱穆特为指出,才真正显露出历史的本来面貌。 在西南联合大学期间,钱穆写成国史大纲。钱穆在书中指出,研究中国历史的第一个任务,在于能在国家民族内部自身求得其独特精神之所在。中国历史的演进,其基本精神表现在学术思想文化演进上是和平与大同,协调与融化,与其他民族是不同的。轻言改革,则自食其恶果。他反复强调中西文化演进不3 同,不能简单地用西方历史来套用中国历史,肯定不同国家民族之间文化的特 殊性、差异性,以及文化价值的相对性。 再看钱穆书中的取材布局、用词造句皆耗费了不少心血。有些读史的人,不明白这部史书的布局,何以详
13、于汉唐而略于辽金元清,详于中国而略于外族?在取材上,何以详于制度而略于人事,详于文化而略于战争?在词句上,何以不用太平天国而用洪杨之乱?因为辽、金、元、清是异族统治中国的时代,在历史上称之为乱世,汉唐是华夏民族治理中国的时代,在历史上称之为治世。如果治乱不分,内外不辨,日本侵略中国岂不是可以根据辽、金、元、清的故事,名正言顺地拥有与统治我广土众民吗?国史大纲一经出版发 行,就成为全国大学的教科书,风行全国。对学生积极抗战,增强民族凝聚力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选自郭齐勇、汪国群钱穆评传,有删改) 相关链接: 数十年孤陋穷饿,于古今学术略有所窥。虽居乡僻,未尝敢一日废学。虽经乱离困厄,未尝敢一日颓其志。虽或名利当前,未尝敢动其心。虽或毁誉横生,未尝敢馁其气。虽学不足以自成立,未尝或忘先儒之榘镬( jyu)(规矩法度),时切其响慕。虽垂老无以自靖献,未尝不于国家民族世道人心,自任以匹夫之有其责。 (钱穆宋明理学概述自序) 钱先生 主张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