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 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880 号) 、 教育 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 2018 26 号)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基 一厅20172 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 的指导意见 (X 教发20194 号)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中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X 发改价费2019362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2、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紧紧围绕统筹推 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牢固树 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 中心发展思想, 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通过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 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 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要求二、总体要求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 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 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 定教学任务
3、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 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 作, 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切实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和家长下班 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使人民群众 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 “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 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三、工作原则三、工作原则 (一)学校为主。(一)学校为主。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因地制宜,量力 而行,稳妥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 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 要积极协调
4、学校、 社区、 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 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学生家长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 动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机构。 (二)自愿选择。(二)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 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 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三)规范服务。(三)规范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 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坚 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不得因此增加学生 课业负担。 (四)公益普惠。(四)公益普惠。校
5、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普惠,鼓励有条件 的县市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 条件但校内课后服务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市区, 采用政府财政补贴和学 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五)民主管理。(五)民主管理。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参与实施,服 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要公开公正,接受学 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组织实施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一)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以小学中低年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双职工家庭子女
6、等亟需校 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 (二)时间安排。(二)时间安排。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 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为 1 个课时,不超过 2 个课 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 18:00,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 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三)服务内容。(三)服务内容。校内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 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特长、增强实践,减轻 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行“1+X”模式,以托管服务 为主:对学生进行常规看护,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其他 服务为辅: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办学特色和
7、实际,组织开展德育、美 育、劳动教育、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 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多种形式活动。提倡对 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贫困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校 内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 险的活动。 (四)服务方式。(四)服务方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 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 原则上按照标准班额采取合 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 1.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 地各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 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8、,并向其发放合理报酬。推动有关 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 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 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 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 当倾斜。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 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 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学校依法规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 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2.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 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 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3.学校
9、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 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 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 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学校与社会机 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 积极发挥校园书店在服务学生课外阅读方面 的作用。 (五)经费保障。(五)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收取服务 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 补偿和非营利原则, 目前暂定市内城区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可以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且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的学生家长适当 收取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事项按省、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收取 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 专
10、款专用, 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严禁各地各校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六)资质审核。(六)资质审核。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应向教育主管部 门报批, 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组织机构: 资质证明、 组织管理、 领导机构、师资力量等;2.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信息通报、财 务管理等并结合实际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 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3.实施方案:校内课后服务的内容、形 式、 劳务报酬发放方案等。 报批时间为每年 8 月中旬 (节假日除外) 。 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 对提 出申请的机构进行评估审核, 评估认定合
11、格的纳入备案目录进行监督 管理, 且每学年对其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建立退出机制,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资质。 (七)材料报备。(七)材料报备。学校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必须由学校向所 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备。1.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备材料包括:服务 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临聘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及应急预案、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情 况;2.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公 益组织签订的协议、公益组织合法设立的证照或文件复印件、服务实 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 3.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
12、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引入机 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 等。 五、管理机制五、管理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 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 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学校要建 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统一实施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课 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二)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
13、 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 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 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 度,对参与人员品德、健康等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 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 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有 效利用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保险。 (三)争取社会支持。(三)争取社会支持。开展课后服务的地方和学校可积极争取社 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 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 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四)严格监督管理。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 本地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 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 规乱收费等行为。 学校要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执行情 况。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相关学校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 2019 年秋季学期启动实施,并及 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 部门应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及时报送市教育局。